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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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1件,结案1072件(含旧存1件),当年收结案
平衡。涉案金额1.59亿元。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授于“市级文明单
位”荣誉称号,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特级档案室”称号。被最高法院新
闻办公室和中国法院网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立案工作】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33件, 其中指定管辖案件56件。标的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11件,50~100万元的41件。申请执行案件374件,刑事案件92
件,行政案件31件,重审案件8件。2006年立案庭共排期1200余次,二次排期
300次,转办案件1500件,制作开庭公告45次,受理诉前保全案件38件,共收
诉讼费1508181元,实支费826606.5元,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96975
元。

【刑事审判】2006年共审理刑事案件94件,同比上升22.08%。涉案人员146
人,其中判决87件,判处犯罪分子136人,同比上升41.67%。自诉调解2件2
人,中止1件3人,撤诉3件3人,未结1件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的17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98人,被判处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免刑等
涉案人员共计27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4件,调解结案50件,判决4件,调解
结案率为92.59%。以上案件分别为:交通肇事26件、故意伤害和盗窃10件、
贪污5件、职务侵占2件、诈骗1件、受贿2件、公司企业人员受贿3件、非法拘
禁1件、滥用职权1件、故意杀人1件、破坏广播电视设施1件、强奸3件、抢劫
3件、故意毁坏财物1件、强制猥亵妇女1件、非法侵入住宅1件、敲诈勒索件2
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1件、玩忽职守1件、挪用公款1件。
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做法,完善了简易
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操作规程,形成了完整的诉讼模式、规
章制度和法律文书样本,实现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和庭前证据展示相
结合的新的诉讼模式。 2006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1件,占结案总数的
54.25%, 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被告人认罪程序) 26件, 占结案总数的
27.65%。通过总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四心五步”调解法,填补了全市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方法制度化的空白。在对非监禁犯的帮教、监督和管
理方面,同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合考察机制。为每一位非监禁犯建立了完整的
档案,为掌握其服刑期间的表现创造了条件。创建了关工委和少年法庭相结
合的未成年人审判、帮教新模式。

【民商事审判】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45件,涉案标的额9265.6万元,同
比下降了9和10个百分点。强化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力度,增强基层人
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能力,部分纠纷消化在了基层,为进一步解决案多人
少的矛盾和提高案件质量创造了条件。建立了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明确责任
追究制度,把案件质量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庭审质量、判决书
质量、裁判效果质量统一起来,每起案件经得起考验,取得良好效果。严格
贯彻法定审理期限,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始终注重调解的定分
止争功能,采取情感交融法、集体讨论法、换位思考法等多种调解方式,把
调解贯穿到审理整个过程。共调处案件680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没有发
生因调解不当引发的不良现象。妥善处理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破产案件、
土地纠纷等复杂敏感案件,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在审理中高度重视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隐患,
做到案结事了、不出问题。

【行政审判】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1件,标的额5.6万元。审查并执行非诉
执行案件302件,标的额411.7万元。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将和解机
制引入行政审判实践,所审结的31起案件,19件通过阐法释理,原告以撤诉
的形式结案。在非诉执行工作中,积极推行执行说理,慎用强制措施,全年
无一起因执行措施不当而引发申诉上访事件。

【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1件,结案672件(含旧存1件),结
案率100.1%, 执结标的额6236.43万元。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2件, 结案
302件,结案标的额411.7万元。执行一庭与二庭联合开展了以清理积案为主要
内容的集中执行活动,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对多次传唤未到庭的依法实施了拘传,对故意外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采
取了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执行财产有争议或者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有异议的案件,当事人争议大、矛盾大,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在公平的条件下
公正的处理案件,依法公开举行了执行听证会。通过各方陈述、举证及互相
辩论,法院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了认定。将整个执行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
下,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

【审判监督】审结再审案件1件(2005年检察院抗诉的),无新收再审案件,
受理重审案件7件(均为疑难案件),审结7件,所审结的案件判决结案6件,
重审维持初审意见的3件,改变初审意见的3件,上诉3件,二审维持原判1件,
受理初审案件16件(只有两类:劳动争议、特殊侵权),审结14件,依法中
止审理2件,所审结的案件中,判决6件,调处5件,撤诉3件。审查申诉、申
请再审案件4件,经认真审阅当事人的申请、申诉材料、查阅卷宗、听证,
并诚心实意地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促使事当事人服判息诉,2006年无新收再
审案件。评查案件1444件,卷宗2057册。其中,民商事案件814件,1140册,
刑事案件70件,136册,行政案件19件,19册,执行案件671件,920册。制定
了《利津县人民法院庭审观摩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审判监督庭工作思
路、目标、考核办法》。

【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21件次,其中,来访152余人
次,来信183次,复查案件6件,立案受理1900件,转办193件,息访600件。
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接访2次,接待办理涉诉上访6件,301人
次。98%初信初访及时解决,没有出现因涉诉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法警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编制8人(其中女法警1人) ,聘用制法警9人
(其中女法警3人),规范“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完善《司法警
察工作管理奖惩规定》、《值班制度》、《各类突发情况的预防和处置意见》
等制度。完成常规训练,办公楼、审判楼值班保卫工作,执庭210次、看管
押解罪犯142人次、处置突发事件出警54人次。同时,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协
助出警任务。

【陈庄法庭大楼竣工】陈庄法庭占地12亩,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625平方米,
干警宿舍楼600平方米,总投资400余万元,楼体外挂大理石,审判楼内配备
了中央空调、庭审监控、电视会议、电子公告等系统,内设审判庭三个、调
解室二个、立案室一个、执行室一个,设有办公室、当事人休息室、律师休
息室、档案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室。
(杨兴山董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