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19&rec=121&run=13

【民族概况】2006年,全县共有22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99.96%,少数民
族21个,共132人,占总人口的0.04%。分成在全县的城区和8个乡镇,23个
村。其中回族23人,满族15人,土家族18人,苗族22人,维吾尔族8人,壮族
7人,蒙古族5人,白族5人,彝族3人,土族3人,锡伯族3人,布依族、哈尼
族、傣族、朝鲜族、侗族、畲族、纳西族、拉祜族、黎族、鄂温克族各2人。
文化结构:大学本科8人,高中以上11人。农村人口96人,城镇人口30人,国
家工作人员15人。18岁以下的10人,70岁以上的4人。城镇少数民族人均收入
同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基本持平,农村少数民族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农民人
均收入,城乡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宗教概况】2006年,全县基督教信教人员涉及城区和8个乡镇,66个自然村,
基督教聚会点18个,其中临时登记的1个。信教总人数325人,其中男性71人,
占17.4%;女性254人,占82.6%。信教人员中,女性年龄最大的95岁,年龄
最小的16岁;男性年龄最大的87岁,年龄最小的27岁。从年龄结构上看,40
岁以下的69人, 占21.2%;40─59岁的144人,占44.3%;60岁以上112人, 占
34.5%;从文化程度看,高中8人,占信教群众的2.46%;初中83人,占信教
群众的25.5%;小学文盲234人,占信教群众的72.04%。信教群众中,自称受
过洗礼的20余人。

【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
精神,分析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
作任务。县委副书记胡永亮与各乡镇、城区管委会签订2006年度民族宗教工
作责任书。会后对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基督教信教人员的进行了摸底登记,
并登记造册,建立了电子文档。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法制教
育活动。组织信教群众学习《宗教事务务例》,在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深
入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政策和法律意
识。三是扎实开展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县城、乡镇主要街道悬
挂了宣传横幅,召开了少数民族座谈会,参加了全市民族宗教培训班,组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参加了市委统战部、市民
宗办举办的民族团结专场文艺晚会。四是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积极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走访慰问了部分少数民族贫困
群众,为2名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金,3名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实
现了再就业,5名16周岁以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子女更改了民族成份。为虎滩
良种场回族职工刘某某解决了住房安置问题并申请了残疾人生活保障金;协
调解决了北宋镇张潘马村彝族群众李某某的住房安置问题。

【构建宗教工作管理网络】一是建立县乡村工作机制。县级实行县委分管副
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制,各乡镇和城区管委会实行分管副书记总负
责、宣统委员具体负责制,村级实行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二是层
层签定责任状。每年年初与各乡镇、城区管委会签定宗教工作责任状,年中
和年终进行责任状落实情况考核。三是加强宗教知识培训。对全县科级干部
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进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培训教育。
(苟希峰孙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