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石油产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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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机制
20世纪50到60年代,成品油由供销系统负责购销。70年代由县煤建公司兼营。
1979年1月1日,煤、油分开,正式建立“惠民地区石油采购供应站利津县支公
司”。1983年东营市建市后,改称“利津县石油公司”。1985年更名为“山东
省石油公司利津支公司”,下设行政股、业务股、财务股、仓储股,有干部职
工38人,技术人员11人,行政管理由县商业局负责,业务、财务由东营石油分公
司管理,主要是落实分配计划,保障成品油购进、销售、搞好油库管理。
1987年10月,进行企业体制改革,利津石油支公司划归上级石油公司垂直管理,
人事档案由利津县移交东营石油分公司管理,属省属企业。公司内部实行经
理负责制,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公司经理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1988年,利津石油支公司企业规格确定为(二)型企业,在经营上实行经理承包
责任制,承包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下设的行政股、业务股、财务股、仓
储股,第一加油站和八个班组,使责、权、利分明,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调动
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993年进行改制,利津石油支公司更名为“山东省石油集团利津公司”性质为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公司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调整内部机构,压缩管理人员,
创办经济实体,打破干部职工界线,层层实行聘任制、业务承包制。1994年完
善用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全员合同制,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
资关系。
1996年,公司调整领导班子和公司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及承包制。以加强财务
管理为重点,先后制定了油品购销管理,仓储管理等八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
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发挥主渠道作用,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
1998年国家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石油、石化工业经营管理体制,在原中
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组建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利津石油公司随省公司划归中石化集团。
改制后,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在经营管理上,加油站的承包管理,改为
公司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财务管理的模式,发挥了整体优势;用人制度
上,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压缩管理人员,充实经营一线;分配机
制上,员工报酬与创造的效益挂钩,调动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999年,中石化集团机构改革,进行重组改制,经资产、人员重组,成立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2000年8月,利津公司经过资产重组、人
员重组,成为上市公司一员,全称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利
津分公司”,属中石化股份公司的零售分支机构,下设办公室、销售科、财务
科、第一加油站、第二加油站、第三加油站、第五加油站、第六加油站。
2001年6月,东营石油总公司再次对利津公司进行改制。东营市总公司零售公
司、安全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利津公司的零售、安全和营销进行垂直管理;
取消了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批发和单独核算的经营方式;关闭利津油库、
成立利津零售分公司;利津零售分公司只负责管理本公司县内加油站的业务,
人、财、物统归总公司管理;实现了市县一体化管理,初步完善了全省连锁经
营的管理模式。同年,利津公司落实中石化减员增效工作。按照省公司《经
营体制改革方案》,县零售公司只保留一名经理,相应的财务、业务、加油站
管理人员最多不超过7人,其余人员一律充实到加油站。按省市竞争上岗条件,
在33名干部职工中,有14人通过竞争而上岗;有18人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后,合议
解除劳动合同;有1人转变了用工形式。总体减员60%。
2002年,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调运组、润滑油经营部、15座全资加油站。
管理人员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
第二节 经营网点
1986?1992年,利津石油公司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经营网点
以公司油库为主。1988年,在县城建成全县第一座加油站,后与系统外联合建
设两座加油站。1998年扩大经营,又租赁加油站一座。
1997年开始出现石油系统以外的集体、股份制及个体加油站,虽然网点增多,
但其经营管理、价格、质量等却不够规范。
1999年在中石化大力发展终端销售的形势下,县级公司取消批发,撒消油库,开
展网络建设。利津石油公司把网点建设作为关系企业生存的头等大事,抓住
机遇,在省、市公司的支持下,通过收购、改建、自建等形式新上加油站4座,
使城区油品市场占有率由原来的33%,提高到90%。
2001年东营石油公司将在利津境内收购的9座社会加油站移交利津零售公司管
理。到2002年8月,利津公司共有全资加油站15座,按省公司统一编号,分别为
第十八站、十九站、二十站、二十一站、二十二站、二十三站、二十四站、
二十五站、二十六站、六十一站、六十二站、六十三站、六十四站、六十五
站、六十六站。拥有加油机140台,营业面积1.36万平方米,年销售成品油1万
吨。
第三节 石油商品购销
1986年以前的成品油购销, 主要是落实计划部门分配的指标, 购进、销售从
“两统一定”转为“保、压、停”的供应政策。当时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用油数量逐年递增,但计划指标少,油源紧张,供需矛盾突出,主要是保工农业
生产,保重点工业用油。
1986年起,平价油计划数量逐年减少,高价油资源相当紧缺,石油系统通过多种
渠道采购计划外油品。 1987年, 在完成购、销计划的基础上购进计划外油品
1543吨,缓解了成品油供不应求的矛盾。1988年货源持续紧张,为完成购销任
务,公司领导与业务人员先后数十次外出联系货源,按季度计划一次性分配,确
保了粮棉油奖酬油的足额供给。
其间,高价油品销售市场不断变化,价格不稳,市场竞争激烈。面对这种情况,
公司加强市场预测,加强联系,合理调运。计划内油品按国家定价,计划外严格
按审报程序报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在分配上执行保、压、停的供应政策。计
划内的成品油每季度一次报县政府批准,一次性分配,一季一清,各种专项指标
供应及时兑现。但销售量占有率仅为市场零售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1996年石油计划指标全部取消,石油营销进入市场化运作。利津石油公司调整
充实业务力量,开拓市场,分口经营、扩大销售,细化经营责任制,开展全员促
销、人人定销售的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较大的库容量,地处油区的
优势特点,变资源优势为效益优势,密切与各石油商品用户的关系,全方位巩固
销售市场,销售量逐年上升。
1998年,购销业务从重批发轻零售逐步向零售市场转移,加油站实行统一进货、
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配送、统一管理规范的“五统一”经营,初
步建立了全省连锁经营的管理模式。
2002年,利津石油营销部门,按照中石化竞争、开放、规范、诚信的经营理念,
加强企业文化道德建设,坚持合法经营,诚信立业,保护消费者利益,以“提高
零售量、提高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中心,完善网络,理顺体制,健全制度,
采取多种营销措施,大力开拓零售市场,实施多样化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使
零售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历年购销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