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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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至1988年8月,物价管理工作归属县计划委员会,下设物价科、物价检查
所,配有行政管理人员3名和专职物价检查人员6名。
1988年9月,成立县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下设物价检查所,核定行政编
制7人,事业编制7人。1990年2月,增设农产品成本调查人员(内部调剂)。
1993年10月,县物价局与县工商局合并。1995年12月恢复县物价局,内设办公
室、业务股,下设物价检查所(为股级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人,其
中专业技术人员16名。1997年,县物价检查所由股级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1年7月,增设“利津县价格认证中心”。
2002年,成立利津县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年底,县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
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下设物价检查所和价格认证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6人,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的22人。
第二节  价格制度与改革
1985年,国家取消主要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放开生猪等鲜活
副食品价格,调整了农村粮食购销价格;放开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扩大煤
炭地区差价和质量差价,部分轻工业品改为企业定价;提高客货运输价格。依
照国家价格政策,利津县采取“放调结合、稳步前进”的方针,对农产品、产
品质量差价、计划外生产资料实行以放开价格为主的改革,全县初步形成计
划价格与市场调节价格并存的双轨模式。
1986年,贯彻“巩固、消化、补充、改善”八字方针,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首
要任务,按上级要求放开自行车等耐用消费品价格,调整药品、棉花、邮电资
费等价格,全县大部分商品价格陆续放开,价格体系改革顺利进行,逐渐形成政
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三种价格形式。
1987年,加强民用型煤、种子、石油产品、食糖等商品价格管理,调整棉花、
药品、白银、黄金饰品、水泥、农药等价格,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全面清
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其纳入物价管理的重点内容。
1988年,放开13种名烟名酒价格,调整了部分烟酒价格;放开砖、瓦、棉短绒价
格,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实行企业自主定价;对计划外成品油、部分钢材、
生猪收购实行最高限价,以控制物价上涨;放开和调整肉、蛋、菜、糖四种副
食品价格,给职工增发补贴;对进口彩电实行浮动价格;对粮食、供销部门议购
粮油实行最高限价和差率控制,对已放开价格的电冰箱、洗衣机、黑白电视
机、自行车实行提价审报制度。
1990年,调整彩电、农膜、医疗、药品、棉纺织品、洗衣粉、肥皂、煤炭、铁
丝、邮政资费等价格,整顿理发、照相、旅馆收费标准;对计划外采购的农用
生产资料及紧俏耐用消费品实行价格审批制度;加强价格业务统计,准确及时
上报各类价格调整报表;强化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继续实行《收费许可证》制
度;落实国家物价局199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的规定》,在全县实施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1991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调整问题突出的不合理价格,主要有农地膜、
石油产品、统销粮油、地产小化肥、生活用煤等商品价格和县城自来水收费、
电价、虾苗价格等收费标准,放开服装等51种商品价格和卷烟零售价格及食糖
价格,取消电冰箱等4种商品的提价申报制度。同时,对计划外采购的农业生产
资料及紧俏消费品实行价格审批制度。
1992年,先后放开省管221种(类)一般生产资料和工业品价格、省管99种(类)工
业品价格,加上中央放开的703种,共放开1023种商品价格。适时放开居民定量
供应的粮油价格,对市管价商品和收费项目能放则放。至年底,市管价格品种
已由过去的177种(类)减少到12种(类)。没有放开的价格商品有:部份煤炭、兑
现化肥、农用石油产品、食盐、药品、报纸等商品价格和交通运输、邮电通
讯、电业、自来水、房地产、客运票价、汽车修理等部分经营性收费价格,
以及部分涉及到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零售商品总额中,放开放
活价格的部分约占95%;在工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和农产品收购总额中,放
开放活的部分占85%。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价格
机制。
1993年,以促进市场发育为中心,进一步缩小国家管价范围,扩大市场调节比重。
在部分診-油价格平转高的基础上提高成品油的销售价格,调整公路汽车零担
货物运价,实施电价改革;在保留定购数量实行保护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粮食定
购价格,对棉花实行“双轨制”价格,在对农用柴油、化肥实行最高限价的基
础上改变粮棉“三挂钩”物资兑现办法;放开省管煤炭的销售价格,放开放活
钢铁系列产品及中央统配水泥和部分机电产品价格,放开一批医疗产品价格,
放开电影票(租)价。
1994年,价格改革重点解决粮棉和能源等主要农产品和基础工业品价格偏低的
问题。从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国家定购的小麦、玉米、稻谷三种粮食
收购价格,理顺其相关制品销售价格;提高除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以外的其它电
价。石油价格,实行计划内診-油平高价并轨,提高診-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
销售价格,实行统一计划调拨分配。化肥按照计划内外并轨的診-则,将化肥的
出厂价格改为国家指导价,销售价格改为国家定价;加强钢铁产品的宏观调控,
对螺纹钢、圆钢、线材等10余种钢材实行国家指导价,其它钢材继续由企业根
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
1995年,调整棉花收购价格、民用自来水、农地膜及其診-料价格;组织实施診
-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后的配套政策,胜利油田全面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改革黄金饰品价格管理办法和食盐计价办法,整顿国家管价和部分化学药品
价格,疏导整顿部分纸张价格。根据全市商品价格管理的情况,修订了价格管
理办法。
1996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调整粮食定购价格;调整全县食盐价格,食用
盐全部实行塑料袋防伪小包装,并全部加碘;调整全县部分电网电价和化肥厂
等工业用电电价,电价转入正规;对外来化肥、农药、农膜价格实行报批制度,
全县农资价格相对稳定;对全县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单位的收费标准进行调
整和整顿。
1997年,贯彻中央关于“适度从紧、稳中求进”工作方针,确定商品零售涨幅
为6%、居民消费涨幅8%的物价目标。重点对地产碳铵、白酒、面粉生产成
本及生产资料价格、粮食收购价格、猪肉价格作新的调整,及时调整成品油、
药品、邮电、电力、化肥、粮食价格,县城对居民用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下
调,对48家理发店进行整顿,统一了收费价格。
1998年,及时调整全县粮食、棉花、药品、邮电、电价、中小学收费等商品价
格和非商品收费,建立和完善价格监审制度,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须品和服务项
目价格管理。对面粉、食用油、自来水等20项居民生活必须品和服务价格继
续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制度,并指定专人定期监测和统计。打击牟取暴利和价
格欺诈行为,对餐饮业实施年审制度。对波动比较大的商品价格,实行重点监
控。
1999年,根据国家关于“启动市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总体要求,运
用价格政策,启动消费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增收减负,取消对生产和生活重要商
品销售价格,实行调价审报和备案制度;整顿农村电价,执行规定价格;执行夏
粮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继续进行价格结构性调整,完善公益事业价格
机制;调整部分商品价格和显而易见商品收费;规范饮食业物价管理。
2000年,调整部分医药价格14次,电价3次,各种油品价格9次,城市客运价格3次,
化肥价格2次,住房价格1次,食盐价格2次,秋粮价格2次。出台了《关于山东利
津华能热电公司电价和供电价格的意见》。
2001年,学习周边地市小火电厂电价测算方法,对县热电厂上网电价实地考察,
搞好成本测算,及时上报。加强统计监测和预测,重点对61种农副产品、60种
工业消费品和主要生产资料等233个监测品种价格进行了定点、定时监测分
析。加强价值认定工作,年内受理经济、刑事、民事、交通事故、贷款抵押
等各类价值认定委托257起(件),认定价值454万元,无一复核案件。建立领导
干部与外企恳谈制度,免费向全县外资企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价格信息、
价格认证业务。
2002年,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药品、电信资费、农村电价、成品油、医疗
收费等价格,确保各项价格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对农村电价、引黄渠首和
城市供水、凤凰制药厂生产的“天丹”新药等价格进行成本测算,并及时上
报,为全市统一调整价格提供了翔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其中凤凰新制药品价格
顺利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对县房地产开发区的住宅小区冬季供暖价格进行规
范,统一价格,杜绝供暖价格混乱、收费偏高现象,为全县房地产开发注入活力。

第三节  价格执法与物价监督
1986年,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节庆期间,重点检查群
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对彩电、冰箱等耐用紧俏高档商品,工农业
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收费标准进行专项检查。一年一度的财务税收物价
大检查,重点检查乱涨价、变相涨价等违纪行为。物价检查以教育为主,仅处
理违价案件2起,没收非法所得1584元。
1987年,成立县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站,办公室设在县工会,配有职工物价监督员
5名,重点负责县城驻地的价格监督。除进行日常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和年度
物价大检查外,对物资供销行业的生产资料及石油产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严
肃查处乱涨价行为。年内检查231个单位,查处违价案件66起,没收违价非法所
得51825元,罚款20200元。
1988年,市场物价上涨过快,一度刮起抢购风,物价检查监督工作力度加大。春
节前后, 进行节日市场物价检查,共检查肉、蛋、菜、食盐、火柴、烟、酒等
20余种商品。春耕时期,对化肥、农药、农膜、汽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专项检
查,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对国家放开的13种名烟名酒和调整部分烟酒价格进行
检查,纠正核价不准和漏调价现象。八、九月份,重点查处生活必需品乱涨价
行为,平息抢购风。第四季度,四种主要副食品价格放开后,80%的商品搭车、
变相涨价,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价格暴涨。全县开展以物价检
查为主的物价财税大检查,落实提价审报制度。年度物价大检查查出违价行
为388起,没收非法所得37869.38元,罚款7304.32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
1989年,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设立价格举报箱,加强物价社会监督。对全县生
产资料销售价格及棉花收购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36
起,没收非法收入22.1万元,罚款2700元,退还用户19.01万元。
1990年,开展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保证农资专营后有关价格政策
的正确执行。首次对客运票价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个体营运户漫天要价、乱
涨价行为,责令退还多收票价款。夏季,对全县17个粮所及面粉厂、饲料厂进
行全面物价检查。对全县18个农电所及供电股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行业检查;
开展年度物价大检查,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9起, 没收非法所得107624元,罚款
3035元;建立收费年审制度,对全县所有收费单位进行全面审验,共审验收费单
位25 1个,审出违价单位19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个,为制止“三乱”打下
良好的基础。
1991年,对全县专营化肥、农药、柴油、农地膜、农业机械的23个单位进行全
面检查,共查出违价金额26万元,上缴入库18.14万元;11月至年底,进行财税物
价大检查,抽查28个单位,查出违纪单位12个,占抽查总数的42%,违价金额1.72
万元;结合“治理三乱”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查出乱收费
金额77万元。
1992年春季,组织生产资料大检查,帮助38个单位建帐立制;年末,进行财税物
价大检查,全县共检查4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77.86万元,没收非法收入1.6万
元。
1993年,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对医疗、邮电、
农机、土地、民政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对国家计委、财政部第一
批废止的75项收费、第二批废止的68项收费,省政府第一批废止的61项收费进
行清理检查。废止6个涉农负担文件,取消涉农收费12项,年内减轻农民负担约
159万元。
1994年,以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为重点,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
新公布举报电话,在各工商所设立价格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全年共开
展4项大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6起,查处违价金额82.39万元。
1995年,以整顿流通领域价格秩序为重点,继续抑制通货膨胀,制止乱涨价、乱
收费。对全县农民反映强烈的化肥价格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化肥生产企
业和经营单位价格执行情况,先后检查25个单位,查出违价单位20个,违价金
额45006元,没收非法收入25439.32元。对县属粮食行业全面检查,先后检查18
处粮食经营单位,对违犯国家价格的违纪单位,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收入15349
元。开展行政事业收费检查和以反暴利为重点的市场价格检查。全年查处价
格违法案件46起,经济处罚4.73万元。
1996年,以继续抑制市场物价过度上涨为重点,进行物价和收费检查;继续开展
财税物价大检查。年内,成立“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站”和“职工物价监督站”,
建立价格社会管理体系。
1997年,调整和整顿成品油、药品、邮电、电力、化肥、粮食等价格;遏制农
村电费高、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现象;调整自来水价格;对县城驻地48家
理发业户进行调查,统一收费价格标准,监制价目表;开展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
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哄抬物价等违价行为进行查处。同时,
强化价格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1部、举报箱5个,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来访
案件。
1998年,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主线整顿价格秩序,制止乱涨价、乱收费
行为。并对药品、农村电价和粮食收购等做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
违法案件64起,各类商品收费违纪额378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406042元,退还
用户6.5万元;受理价格举报25起,查处回复率100%。
1999年,对全县的交通收费、移动电信资费、供电价格、药品价格进行专项检
查;进行收支两条线检查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执法大检查;对中小学收费进
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受理教育、工商、卫生防疫、电业、城建等22起价格
举报案件。
2000年,对全县电价、成品油价格、药品价格进行检查;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
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安收费和“收支两条线”进行检查。受理涉及中
小学、工商、医药、自来水等价格举报12起。同时开展明码标价活动。创建
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国家计委“二十条”创建标准,顺
利通过省验收,县物价局被评为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
2001年,按照统一要求,检查城建、土地收费;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进行了专
项检查;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对农村电价、农网改造收费和收支两条线进行
重点检查。4月25日全县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完善价格举报值班登记、查
处、反馈等一整套工作程序。年内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起,查处乱涨价、乱收
费金额4.8万元。
2002年,对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之后开展对外出或外来务
工人员的收费专项检查;对国家关于停收供(配)电工程贴费的通知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配合市所检查工商收费。为加强全县的软环境治理,服务于招商引资,
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涉企收费和全县招商引
资及个体私营企业优惠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第四季度,对全县药品价格及
医疗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涉农价格、收费及教育收费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