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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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 族
利津居民汉族人口占多数,少数民族定居人口极少。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为289477人,其中汉族289462人,朝鲜族
1人,回族12人,蒙古族1人,满族1人。全县17个乡镇有9个乡镇有少数民族。
1986年,利津镇有回族5人,虎滩乡有回族3人,汀河乡、盐窝镇、集贤乡、傅窝
乡、北宋乡各有回族1人,北岭乡有蒙古族1人,陈庄镇有朝鲜族1人,北宋乡有
满族1人。
1990年全县共有11个民族,其中汉族291041人,占全县人口的99.98%,10个少数
民族共有50人,占0.02%。在少数民族中,回族14人,满族7人,蒙古族2人,苗族7
人,土家族14人,壮族2人,藏族、白族、彝族、傣族各1人。
2002年,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19个民族,其中汉族占全县总人口的99.96%,少数
民族18个,共计126人,占总人口的0.04%,其中:回族30人,满族23人,土家族18人,
苗族16人,蒙古族10人,彝族9人,土族4人,壮族3人,布依族2人,白族2人,傣族、
朝鲜族、侗族、畲族、锡伯族、鄂温克族、维吾尔族各1人。
少数民族生育方式一般入乡随俗。回族仍禁吃猪肉,禁食自死动物,在婚丧嫁
娶中各族按自己的风俗进行,汉族人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在生产、生活中各
族群众相互体贴,相互帮助,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第二节 宗 教
1986年以前,县境内有天主教、基督教,“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86年
后,基督教有所发展。信教人员分布在全县8个乡镇,66个自然村。2002年调查
统计,全县信教总人数325人,其中男性71人,占21.85%;女性254人,占78.15%。
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27岁。从文化程度看,高中8人,占基督教众的2.46%;
初中83人,占信教群众的25.54%;小学和文盲的234人,占信教群众的72%,在信
教群众中有20人受过洗礼。
全县有9个基督教聚会点,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基本一致,一般在信教家庭中活动,
没有专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