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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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是全县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1986年,县卫生局内设人秘股、医
政股、财务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为副科级卫生行
政单位。
1987年增设专职公费医疗办公室。
1988年新建“利津县药品监督检验所”,增设审计股,设立机关门诊所。
1993年县爱卫会办公室并入县卫生局;撤销机关门诊所。
1994年12月,设立利津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定编2人。
1998年,撤销公费医疗办公室。职能移交给县劳动保险事业处。
2002年4月,县药检所上划东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利津县人民政府和东营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领导。年底,县卫生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业务
股(医政股)。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共有干部职工15人。
第二节 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利津县中心医院
利津县中心医院是全县医疗、保健、康复、医学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其前
身为县第一人民医院,1994年建成国家级爱婴医院。1995年被评定为“二级甲
等”医院。1998年4月22日,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合并,组建为利津县中
心医院,编制270人。
2002年,投资2000万元,在利一路建新院。占地180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建
有门诊、病房、职工宿舍楼和康复花园。病房楼设有中央空调、中心供氧、
中心吸引、传呼等设施。2002年底,全院干部职工25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238人,有高级职称的24人,中级职称70人,初级职称144人。
县中心医院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放射科、化验科、五官科、中
医科、口腔科、急诊科、理疗科。病房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干
部病房科、手术室。
主要设备有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传呼机组、麻醉机、眼科显微镜、灭菌
器、高频电刀、无影灯、监护器、牙科综合治疗机、眼科A/B超、kD监护仪、
听力计、小型电热灭菌器、程控拍片机、多参数监护仪、超声探头工作站、
内分泌测定仪、血凝仪等。10万元以上的有生化分析仪、钴-60、X放射机、
胃镜、血球计数机、B超机、多普勒诊断仪、血流变分析仪、血透机、膀胱
镜、 医用洗衣机等大型设备60余台 (件) 。有救护车4部。开放病床300张。
2002年门诊量8.1534万人次,急诊6096人次,住院病人5012人次,治愈率78.98%。
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
位于陈庄镇政府驻地,前身为县人民医院陈庄分院,1984年改称利津县第二人
民医院。1990年新建门诊大楼。1995年通过省级爱婴医院达标验收。
2002年医院主要设备有德国西门子DRH全身CT机、日本东芝DFW—10B500MA
遥控X光机、美国IOGOO400型彩超、彩色颈耚-多普勒、台湾大洋牌牙科综合
治疗椅、日本欧林巴斯XO40型胃镜、日本东亚F820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美国
惠普心电监护除颤仪等40余台件。有救护车2部。医院设诊疗科室20个,医疗
技术科室6个,辅助科室3个,开设病床130张。共有干部职工158人,其中卫生技
术人员146人,高级职称的9人,中级职称的39人,初级职称的98人。2002年门诊
量5.88万人次,年住院病人3768人次,治愈率98%。
利津县中医院
县中医院1987年正式创建开诊,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有医务人员12人。
1991年设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针灸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
财务科。全院职工增至61人, 其中医疗技术人员51人。设病床30张,年门诊量
3.47万人次,年住院病人422人次。1992年新建门诊大楼启用,病床增至60张。
1993年,成立肝病门诊及肝炎专科病房,增设中医“骨伤科”,引进中医电脑
诊断仪,办起皮肤科、痔瘘科等特色科室。
1997年,县中医院主要设备有300毫安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脑电图机、
胆结石治疗机、风湿治疗仪、心脑治疗仪、音乐治疗仪、多功能手术床等。
全院设病床60张,年门诊量8217人次,年收住病人2926人次,治愈率94.6%。
1998年4月,县中医院与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并,组建为利津县中心医院,仍保留
“利津县中医院”的牌子。在中心医院设中医科。
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6年。1970年与妇幼保健站合并,称利津县卫生防疫妇
幼保健站。1979年两站分设,独立办公。1986年内设6个科室。1988年机构改
革时调整为办公室流行病科,计划免疫科、卫生科、检验科、行管科、门诊
部,计7个科室。1992年设宣教科。此后又两次进行科室调整。2002年,站内设
办公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疾病控制科、检验科、财务科、门
诊部等7个科室,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技)师13人、
医(技)师24人,医(技)士5人,工勤人员2名。
县妇幼保健站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54年。1970年与防疫站合并为利津县卫生防疫妇幼保
健站(简称防保站)。1979年两站分设。1986年内设门诊室和社会保健科。全
站有干部职工15人, 其中主治医师1名, 医师1名、 医士9名、干部职工4名。
1988年内设机构调整为门诊室、病房科、行政科、辅助科等4个科室,共有干
部职工22人。2000年县妇幼保健站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为利津县计划生
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划归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站内设办公室、宣教
科、财务科、门诊室、收费处、病房科、婚前保健科、儿科、化验室、放射
科、药管科、药房等科室。共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人。全县
有乡镇妇幼保健人员45名,村级妇幼保健人员133名。
第三节 乡镇村级卫生机构
1986年,全县设盐窝、虎滩、傅窝3处县分院,南宋、北宋、店子、利津镇、
前刘、明集、大赵、王庄、北岭、集贤、汀河、罗镇12处卫生院和刁口卫生
所。村级卫生室(所)共498处,其中村办392处,乡医联办44处,个体办60处,卫生
院在村设医疗点2处。已评选甲级卫生室14处。
1990年起,按照“五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财政每年拨出专款200万元进行
乡镇卫生院改貌。虎滩、大赵、前刘、利津镇、集贤为第一批建设重点。盐
窝、罗镇、北岭、明集、北宋为第二批改貌重点。是年,制定《利津县农村
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暂行规定》。
县、 乡、 村分别签定“乡镇医院改貌”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责任书。
1992年,南宋、店子、王庄、汀河、傅窝为第三批乡镇医院改貌单位。盐窝分
院被确定为“ 一级甲等医院”。全县村卫生室403处,甲级卫生室达到105处。
乡村医生共619人,其中中级职称的71人,助级219人,医士级239人,卫生员89人。
接生员377人。个体医疗室23处。
1995年,虎滩、傅窝医院和北宋、明集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全
县村卫生室495处,甲级卫生室达到226处。乡村医生652人,个体医生23人。
2000年,创办乡镇院办院管的全科医疗站14处。盐窝医院和虎滩、利津镇、北
宋、陈庄、明集、汀罗、北岭、南宋卫生院建立急救站,配备专人、专车、
专房、专线急救电话,全县初步形成以县中心医院、县二院和盐窝医院为主
线的急救网络,抢救成功率达80%以上。卫生三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各乡
镇医院配齐业务科室和辅助机构,并投资扩建房屋,增添配套医疗设备,科室工
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2002年,虎滩中心卫生院医疗区域整体搬迁,盐窝中心卫生院完成康复楼建设。
全县共有8处乡镇卫生院、37处全科医疗站,18处院办院管的卫生室,466处行
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站、室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61人,其中,高级职称5
人,中级职称43人,初级职称413人,设病床230张。村卫生室中有乡村医生471
人。

第四节 个体诊所
1987年后,随着政策的放宽,开始出现个体开办的医疗所,到1990年已发展到42
处。1991年县卫生局制定出台《利津县个体开业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
对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并颁发《山东省个体开业医执照》。2002年全县有个
体医疗所95处,行医人员9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