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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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况
1986年,全县2436名专任教师中,有民办教师1461名,占60%,本科学历26人,专
科101人,中师(含中速师)209人。学历达标率高中为19.5%,初中为6.3%,小学
为13%。教师数量不足,业务水平偏低。
为壮大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明显效果。1987年6
月开始实施教师职务评定工作。1988年实施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对教职工实行
“双向选择、定编聘任”。1991年教师职务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并开始实施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1993年《教师法》颁布后,学校实施内部管理改革,规范
队伍建设。1995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促进了队
伍管理和培训提高。1996年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对全县2903名教师
进行教师资格过渡。1998年全县历史性地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中小学教师全部
成为公办。1999年后核编定员,实行优胜劣蘚-的用人制度,使教师职务和任职
资格相结合,实现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严格按合格学历配备教师,平
衡需求。采取选招和外地引进措施,壮大教师队伍。
2002年,全县专任教师发展到3222人(含幼儿民办371人),其中高中288人,职教
中心84人,初中1237人,小学1146人,幼儿园467人(含民办371人)。中学高级93
人,一级402人,二级988人,三级65人;小学高级405人,一级670人,二级280人(不
含2002年度评定的人员)。教师学历达标率高中为81.94%,初中为91.92%,小学
为99.48%,幼儿园97.6%。

第二节 教师管理
县教育局建有教师档案,由人事股履行教师的分配、安置、调配、职称评定、
考核和日常管理等职责。乡镇教育组(委)和学校负责本乡镇和本单位教师的
管理工作。
“七五”期间,针对师资队伍薄弱的状况,采取培养、培训、管理三项措施,着
力提高师资的整体素质,奠定合格师资的基础。
“八五”、“九五”期间,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核编定岗定员,
加强编制管理。按合格学历配备和使用教师,不增加民办教师和“以工代教”
人员,并通过升学和转正,逐步减少民办成分。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严
格控制教师外流及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教育部门建立每年暑期一
次研究教师调配的制度和大中专以上学历教师服务期制度,稳定师资队伍。
实施教师考核制度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每年按照思想品德、教学能
力、教学效果、教书育人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坚持把考核作为评聘、晋升、调整
的依据,达到提高师资素质的目的。
近17年间,教师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均有显著提高。
第三节 队伍建设
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政
治素质。
业务培训
1984年、1987年两次对达不到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合格
考试”,有2313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对全县初中、
小学和幼儿教师进行学历进修和业务培训,1984?2002年,通过离职进修和在职
函授,与山东教育学院、潍坊教育学院等高校举办“高师音像班”、“三沟
通”和“自学助考”等形式,有1602人获中师毕业证书,788人获专科毕业证书,
316人获本科毕业证书。通过举办教师“通用基本功”、“学科基本功”及
仪器管理、教学实验、新大纲新教材使用、计算机技能等专题培训6286人。
同时,鼓励教师到外地高校进行离职进修和函授学习,1988?1993年,有48人获
本科学历,123人获专科学历。1998年开展教师教学能力“ABC”达标活动和
百名学科骨干培训工程,有104名教师达到A级达标,620名教师达到B级达标,20
人被推荐为市级科研骨干。进行教学能手评选活动,1991?2002年县评选6批,
市评选5批,共评出县级教学能手387人,市级151人,省级7人。2001年全县有80
名班主任被评为县优秀班主任,86人被评为县骨干教师,23人被评为县教坛新
秀,25人被评为县学科带头人,26人被评为市学科带头人。
政治素质培养
1986?1995年县教委按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规范》,加强师德
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1997年县教委制定《关于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的意见》,1998年首次评出“十佳”文明教师10名。1997?2001年有12
名教师被评为市级师德标兵,4处学校被表彰为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有32名教
师被评为县级师德标兵,10处学校被表彰为县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第四节 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是20世纪60年代的产物,对解决当时教师队伍不足,促进农村教育的
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作用。初期民办教师的选定,基本上由乡村决定。1976年
县教育局建立民办教师档案,逐步纳入县教育部门管理。1986年全县有民办教
师1461人,占教师总数的60%。民办教师待遇基本上由村解决。国家补助部分,
初期每月3?5元,1983年民办教师工资每月30?45元,其中国家补贴,中学25.5元,
小学22.5元。1986年小学民办教师工资增到50?55元,中学增到55?60元,并规定
一律不承担农村义务工。1986年省教育厅下文规定以1985?1986学年度统计报
表中的民办教师数为基数,以后一律不准新增民办教师。1987年县教委依据此
规定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永久性核定,基数为1559人。1988年贯彻《山东省民
办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农村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暂行规定》,
对民办教师的使用、解聘、调动、考核、进修、评聘和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使民办教师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以后逐步按政策进行选招转公办、升学再
分配、辞退安置和退养,到1998年,最后的164名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历史
性地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
第五节 教师待遇
政治待遇
1986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复议解决历史积案和遗留问题17人次,妥善安置了
落实政策人员。建立“教师节”表彰制度,1986?2002年,受国家级表彰的15人,
受省级表彰的34人,受市级表彰的164人,受县级表彰的423人。1986年以来,各
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和教师队伍的参政
议政工作。到2002年,全县有6人被评选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人被评选
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获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1人获利津县人民奖章,2人获县市、省劳动模范称号。全县教师队伍中,被选
为省党代会代表的1人,市党代会代表的1人,县党代会代表的74人,其中县委委
员4人;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12人,县人大代表73人;省政衆-常委
1人,市政衆-委员9人,县政衆-委员60人,其中县政衆-副主席2人。
生活待遇
从1984年按政策办理教师家属、 子女“农转非”, 到1989年为全县教师转非
848户、2761口人,并为符合条件的子女734人安置就业。
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1986年增加教龄补贴,1987年增加10%部分。全县教
师工资的月平均水平由1986年的65.50元,提高到2002年的1065.40元。
实施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制度。1986?2001年,实行公费医疗和每人每年40元?
50元医疗费包干制度。2002年12月起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1986年专题解决小教三级、 中教五级教师住房35户。
1995年投资530万元改建扩建教师住房。县直学校开始建设教工住宅楼,乡镇
教师开始建设成套小院住房。1996年全县城镇学校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7.86
平方米,成套率60%;农村教师人均7.55平方米,成套率49.7%。1997年,县政府
把教职工住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县投资630万元,改建扩建
教职工住房面积1万多平方米。到1998年全县城镇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12.9平
方米,成套率70%以上,农村教职工人均10.5平方米,成套率60%。2000年实施
“安居工程”,全县教师基本消灭无房户,住房面积达到人均15平方米,成套率
85%以上。
实行“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制度。自1984年起,省教育厅对任教满三十年的
教师发荣誉证书,1998年开始女教师任教满二十五年的亦可获此证书。获此荣
誉证书的教师,退休费按工资的100%发给。
另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利用假期安排教师休假旅游,提高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