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兵 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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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5月,国家颁布的《兵役法》规定,实行以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
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98年12月修改为实行义务兵与
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一节 征 兵
依照宪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每年征兵工作的命令下达后,广大适龄
青年积极报名,踊跃应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征兵领导小组,
从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同县人武部一起组织办事机构,统一组织
实施。
兵员征集从思想发动入手,根据新的形势,进行征兵宣传教育,同时把进行思想
教育与解决个人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教育工作发挥应有的效能。
根据新《兵役法》的规定,对入伍的新兵均进行政治审查。2000年前,由公、
检、法和县人武部的干部组成征兵政审组,负责应征青年的政审工作。之后,
根据征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改由县纪委、公安部门、教育部门
和县人武部的干部组成征兵政审组,在县征兵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应征青年
的政治审查,其政审工作由公安部门负总责。
征兵工作綷-过多年的实践和改革,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如“五见面制度”
(本人、家庭、村领导、学校和派出所)、纵横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联审制
度、政审统计制度、文化测试制度、廉洁征兵制度和集体会诊制度等。由于
坚持以上行之有效的制度,1986?2000年间,无出现因政审不合格而退兵的现象。
征兵体检,每年从卫生部门抽调思想作风好、技术水平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
检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本着“薥-签字,薥-负责”的診-则,
责任到人。县人武部和卫生部门的领导任站长,直接抓体检工作。体检的最
后一关是复检,复检后双人签字,同时,市征兵办公室还对部分条件兵进行抽查,
这些措施有效地把住了新兵入伍的身体关。
审批定兵,贯彻“择优定兵”的診-则,坚持条件,全面衡量,秉公办事,不徇私
情,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由征兵领导小组的成员、乡镇主要领导、接兵部队
人员集体定兵,优先把政治思想好、身体强壮、文化素质高、家庭负担少的
适龄青年送到部队;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对严重违反政策的给予纪律处
分,确保兵源纯正。
被批准入伍的新兵,按确定的时间全部在县人武部集合,接送双方办理交接手
续。有一名部领导带队护送到火车站或接兵部队的集结地,确保新兵运送安
全顺利。1986?2002年全县共征集新兵3343人,无一人退兵。
利津县的征兵工作,多次得到东营市和上级表彰,1987年8月,国防部授予利津
县“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受到济南军区的通报表彰。1995年11
月,东营市征兵工作表彰大会在利津县召开,省军区副司令员冉龙泉、市委、
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利津县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县人武部
长王玉明等1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同时,市委和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开展学
习利津县征兵工作先进綷-验活动的决定”。
第二节 义务兵
义务兵役制始于1955年。1984年5月颁布的《兵役法》规定实行以义务兵为主
体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为陆军3年,海军和空军4
年。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颁
布新的《兵役法》,对兵役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国家开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
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将义务兵的服役期限均缩短为2年,
并取消超期服役。义务兵的军衔,1988年按总参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
编制军衔》规定将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改为列兵、上等兵。
按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后由入伍所在地政府负责安
排工作;农村入伍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一般回診-籍,当地政府不负责安排工
作。1986?2002年,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1767人,其中按规定安置587人。
第三节 志愿兵
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已成为技术骨干的,由本人申请,綷-师以上机关批准,较长
时期继续服役者,为志愿兵,称为士官。
服役期限,1999年以前,从改为志愿兵之日起,至少8年,不超过12年,年龄不超
过35岁。军队需要,本人自愿,綷-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适度延长。志愿兵
退役后,由診-征集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1999年底,进行士官制度改革,
按部队需要,分层次保留骨干,实行分散服役制度。士官服役分为六期,第一期、
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为5年;第六期9年以上。士官服现
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綷-过一定的选取程序,可进入
下一期服役。士官的军衔分为三等六级,即:高级士官六级、五级;中级士官四
级、三级;初级士官二级、一级。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士官退役时,初级士官
作复診-安置;服现役满10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转业安置。新的士官制
度,引入竞争淘蘚-机制,较好的克服了干好干差一个样,服役时间一刀切的弊
端,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士官的积极性。
1986?2002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志愿兵222人。
第四节 预备役
预备役制度主要有三种形式:预备役登记、预编、组建预备役队伍。利津县的
预备役建设主要是预备役登记。
1990年,利津县开始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1996年开展预备役军官授衔工
作。全县有24名预备役军官分别被省军区、东营军分区授予预备役军衔。其
中中校6名、少校6名、上尉9名、中尉1名、少尉2名。预备役军官建设步入制
度化、正规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