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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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优抚安置股、救灾
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事务股6个股室,下设军队离休退休
干部休养所(副科级单位)、烈士陵园、殡仪馆、福利公司4个直属事业单
位和东营市颐寿老年服务中心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底干部职工38人,其
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26人。

【概况】 200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认真
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了以人为本的
工作理念,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了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农村经济协会培育
发展、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
体上水平,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
间组织信息宣传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
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在全县2005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综合督查考核
先进单位”。

【抗灾自救】 2005年,利津县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每次发生灾情,县
民政局都深入到受灾现场进行勘察,积极指导群众抗灾自救,及时上报灾情,
争取救灾资金,全年下发各类救灾资金196万多元,救灾物资分配合理,保
障了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为各乡镇配备了救灾专用微机,实现了县
乡联网,确保了灾情信息畅通。春荒、冬令期间,全县开展了走访慰问贫困
户活动,全县慰问款物折款约100余万元,另外,为542户特困城镇居民发放
取暖补助27.1万元,保证了特困群众的正常生活。

【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 2005年,全县完成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130户,
总投资299万元。工程建设中,利津县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由1名副局长靠上抓,抽调专门人员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严把乡镇上报、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等环节确定救助对象,做到了公开、公
平、公正。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坚持5天一通报制度,
积极协调资金,垫支65万元,为每户补贴1000元,保证了安居工程的按期完
工,10月份在明集乡举行了入住仪式,年底特困群众全部搬进了新房。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5年,城乡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
现了应保尽保。按照动态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对象
都纳入了保障范围。2005年城市低保对象由2004年初的334户、909人增加到
了460户、1128人;农村低保对象由2004年初的1794户、2419人增加到了5034
户、6112人。城市低保标准由2004年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了230元;农村
低保由2004年的每人每年500元、500斤粮食提高到了700元、500斤粮食。继
续实行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59.1万元, 农村低保金
488.4万元。

【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 全县共有五保对象676人,2005年,集
中精力抓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两次调度会,组织乡镇
民政负责同志到东营区牛庄镇敬老院、垦利县胜坨敬老院进行了参观学习,
局党组成员和相关股室分工包乡镇进行动员,到家入户发动,到6月份全县
有643人集中到乡镇敬老院供养,比2004年增加了100多人,集中供养率达到
了95.1%。在抓入院率的同时,狠抓内部管理,有3个敬老院调整了院长,汀
罗镇、虎滩乡、北宋镇敬老院进行了住房、伙房、食堂等改造维修工程。各
敬老院都建立完善了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加强了老年公寓管
理,配备了老年生活、娱乐、健身等设施,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服
务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入住老人由去年的11人增加到了23人,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都有明显提高。

【贫困学生救助】 与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中学及大学阶段学生的学
杂费减免工作,为80多名学生出具了家庭贫困证明;按每名本科生10000元、
专科生5000元的标准,为44户低保户家庭大学生落实了市级救助资金;按每
名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1000元的标准为120名低保户以外的贫困大学生发放
了县级救助资金;积极协调为学前段、义务教育段的998名学生做好了学杂
费、课本费等减免工作,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社会救助中心成立】 2005年,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创建和
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了利津县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了编制,设立了救助大厅,将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
教育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超市等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
的筹集发放工作,以及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一并纳入
中心管理,进一步整合了全县救助资源,为实现全县救助工作城乡一体化、
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和服务社会化奠定了基础。县政府出台了《利津县
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
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双拥优抚工作】 大力宣传、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
规,积极开展拥政爱民献功臣活动,经常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茶话会、联
谊会,切实关心优抚对象,建立了深厚感情,密切了军民关系。春节、“八
一”等节日,其间成立了慰问组织,对全县优抚对象和驻军官兵进行走访慰
问,慰问款物达150多万元,全县双拥工作氛围良好。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了
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伤残军人补助标准,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
难、住房难、治病难问题。抚恤优待标准全部按上级要求兑现,维护了全县
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05年
继续采取了“五公开二监督”加文化理论考试、档案考核的办法安置城镇退
伍军人,县纪检委、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武装部等部门全程参与,安置
结果全面公开,77名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三是高度重视涉军人员稳控工
作。全县有对越作战人员25人,破产企业志愿兵、伤残军人57人,县民政局
认真掌握情况,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思想状况和动向,积极做好劝导和
解释工作,落实好上级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办理了低保,对特殊的
给予了一次性救助,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了再就业政策,保证了这
部分人的思想稳定,没有出现大的上访事件。四是认真做好革命烈士褒扬和
军休老干部工作。2005年投资17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全面维修。投资16万
元,修建了小麻湾抗日烈士纪念碑、北张七十二烈士墓和郭屋抗日七烈士纪
念碑,新建了解放利津县城纪念碑、八里庄战斗纪念碑,组织全县人民广泛
开展了悼念革命烈士活动,使全县人民都受到了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全面
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建设了军休所办公楼和宿舍楼,主体工程年内
完成。

【基层政权建设】 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第八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在选举
中,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一名副局长靠上抓,抽调骨干力量与
组织部联合办公,通过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等形式,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条例》,增强了广
大农民群众的参选意识, 层层发动, 认真组织,提高了农民参选率,全县
510个行政村17万多名选民参加了选举,参选率达95%以上。选出村委会成员
1486个,实现村支部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98%以上,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一人兼”比例达93.7%,按照法定程序实现了党委意图。换届后针对村班
子新成员较多的特点,配合组织部门对新上任的村委会成员培训2次,增强
了村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提高了村干部素质,收到了良好效果。
狠抓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指导各村设立了
公开栏,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村级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化、
明确化,对各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两次,配合司法部门对35个村
进行了表彰,授予了“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为8个乡镇配备了专用
微机,实现了县、乡民政联网,确保了信息畅通,并开通了利津民政网,及
时将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进行网上公开,
乡镇民政工作实现了网络化管理,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民政,更为广大群众
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区划地名工作】 完成了利津—博兴、滨州—利津边界线联检、《山东省
地图》(草图)利津区域的校对和县城门牌、街牌的安装。在全省边界管理
工作会议上,利津县作了典型发言。

【婚姻登记服务】 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严格登记程序,公开服务、
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上岗,实行挂牌服务,
开展微笑服务,树立了民政窗口的良好形象。2005年办理结婚登记1266对,
离婚登记124对,补证102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收养登记41件。

【殡仪服务】 加大了殡仪馆管理力度,倡导移风易俗。2005年完成了办公
楼工程扫尾工作,更新了设备,调整了馆领导班子,充实了年轻干部队伍,
完善了各项服务、管理制度,极大改善了殡葬服务环境。倡导移风易俗,加
大了对丧葬用品市场和违规丧葬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抑制了丧葬迷信现象,
全年火化尸体1330具,火化率达98%以上。

【慈善捐助活动】 2005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2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省、市驻利津县的单位及职工积极参与,共
捐款150万余元,捐赠棉衣10534件、棉被2598床,并及时将慈善基金和捐赠
物品用于了贫困学生救助、农村特困群众大病救助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
扬。

【民间组织管理】 2005年,县民政局认真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民间组织管
理工作的精神,以促进农民致富增收为出发点,着重在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
会上下功夫,调动农民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培植发展了北宋镇养鸭协会、
奶牛协会等行业协会,形成了“协会+公司+农户+基地”的产业发展格局,
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2005年,全县共有农村经济协会25个,民
办非企业单位495个,社会团体10个。2005年民间组织年检率100%。其中,
北宋镇芦笋产业发展协会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农村经济协会”、利津县质量
协会被评为“山东省先进社会团体”、利津县食用真菌协会被评为“山东省
百强农村经济协会”、利津县英才武术学校被授予“山东省先进民办非企业”
荣誉称号。

【社会福利事业】 福利彩票销售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共有福利彩票投注机
29台,遍布各乡镇及县城驻地,2005年加大了对福彩工作的指导、宣传力度,
经常召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福彩工作,举办销售员培训班3次,不断提高
工作水平,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额达437万元,比2004年增加了77万元。

【社区综合服务楼竣工启用】 为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们
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县民政局建设了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
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区综合服务楼,总投资110万元,于10月份正式启
用。

【信息宣传】 加大了对外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县电视台、《东营日报》、
《民政简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民政工作,2005年出简报46期,在《东营日报》、
《当代社会》等报刊发表信息13篇,县电视台报道20多次,在全县年底信息
工作通报中列第二名。

(高仲佳 尚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