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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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县机关效能监察中心 (加挂利津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利津县人民政府纠
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为投诉受理的具体承办机构,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人,
隶属于县纪委、县监察局。

【职责确定】受理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机关效能、行业作风等问题的投诉;受理外来投资者有
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受理被投诉人对处理意见或决定不服的申诉;受理对投诉人打击报复行为
的投诉;调查处理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违诺行为;调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中
各类不正之风;负责对各级机关的效能监察、效能评估;参与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评;
对落实优惠政策、创造优良秩序及对投资者服务情况组织评议。

【“一站式”服务】2004年,调整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人员构成、组织形式、审批受权、审批事
项,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力度。全县40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均派工作人员进驻服务大
厅,面向社会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结,提供“无缺陷服务”。19个部门先期进驻大厅,其余在
本部门单位设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实行一室审批。认真落实“只要项目定了干,一切手续我们办”的
承诺,为外来投资者开通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8月初至9月底,全县开展“抢抓机遇、奋力赶超”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
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考察,深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经过学、比、查、改四个阶段,在全县上下营造
了“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投入,突出抓招商”的浓厚氛围。

【软环境整治】2004年,继续加大招商引资软环境治理活动。着力解决投资软环境中存在的“五个问题”,
建设起“五种环境”。一是解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和落实中的“梗阻”的现象,建议一流的政
策环境;二是解决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流的服务环境;三
是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建设一流的法制环境;四是打击“霸头”恶势力,对各种扰乱外来投资企业
生产经营的行为坚决查处,建设一流的市场环境;五是解决对投资软环境和“信用利津”建设思想认识
不到位的问题,营造一流的社会氛围。

【文件规定】为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投资服务体系,保障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5月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
发〈利津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和〈利津县机关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利办发〔2003〕
11号);6月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利发〔2004〕13号)等文
件,加强对利津县投资软环境的治理力度,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提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竞争力。

【重点保护措施】实行检查许可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县招商办出具许可通知书,任
何检查人员不得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包括到外来投资企业征收税、费及执法执纪等活动,均实行
审批制度(企业邀请的除外)。加强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和在建项目制度、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包外来投
资企业制度,县领导牵头成立了重点在建项目落实领导小组,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强对外来投资企
业检查、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卡”制度,杜绝了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

【投诉受理】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软环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
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严厉打击社会邪恶势力和不良现象,定期到外来投资企业调研,及时帮
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三优”投资环境,2004,全县无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案件发生,保持了“零投诉”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