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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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主任1人(县委书记兼任) ,副主任6人,其中1名副主任
不驻会;有委员12人,其中驻会委员4人,不驻会8人。常设工作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财经
科、 法制科、教科文卫科、老干部科6个科室。年底有驻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30人,其中干部19人,
司机8人,其他技术工人3人。

【利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利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1月4日
在利津城开幕,会期两天。全县178名县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250余人列席了有关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聂建军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张宝民作的《关于利津县
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
局长陈树华作的《关于利津县200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顺作的《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洪武作的《利津县人
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民作的《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
批准以上6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陈其军、李同希、徐光照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人大常委会会议】2004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七至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
作报告22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津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和《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办法》;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土
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林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审判改革
情况的汇报》,县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5月20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2003年度县级
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
县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打击假冒伪劣、整顿
市场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津县200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
事项。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7月21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4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全
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检察院上半年工作
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利津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通过了人事
任免事项。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9月3日召开。会议对县教育局局长、县人事局局长、县计划生育局
局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1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审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调整2004年财政收入预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
整2004年县级财政收入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山东省电视管理
条例〉实施情况和全县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
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九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

【视察全县民营经济工作】6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主任、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民营经济
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人员到县内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民营经济
发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进行审议讨论,对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
当前民营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落实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优化发展民营经济的环境;加强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家队伍
的整体素质;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等意见和建议。

【视察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10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主任、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利津经济
开发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人员实地察看了阳光纺织公司,利八路、利九路、利十路,县城西区北
区污水强排站,元通化工,三阳纺织公司二期工程,绿洲醇酒业集团,顺利化工二期工程和大桥路西延
工程(钱江国际商贸城)等利津经济开发区重点项目和工程。在宾馆会议室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
建设情况的汇报。结合实地察看情况,各位主任、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县政府2004年在建设利
津经济开发区中取得的巨大成绩,对开发区管委会在困难的情况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座
谈中,各位主任、委员和代表踊跃建言,积极为开发区发展献计献策,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项目规划
分布以及筹集资金等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述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育局、人事局、计划生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局长进行了述职评
议。 7月23日全县述职评议动员会议召开,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整个述职评议工作分为准
备、调查了解、述职评议、评议意见反馈及评议整改四个阶段。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四个调查组,
到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及各乡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县人大代表、述职人员所
在单位干部职工、乡镇部分干部的意见,对述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述职人员所在单
位对述职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还分别征求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到县纪检委、
政法委、计生局、审计局、信访局了解了有关情况。9月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
上,四名被评人员作了述职报告,各调查组分别宣读了调查报告,各位主任、委员进行了审议发言,以
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人员进行了测评,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向四名被评人员反馈了
评议意见,被评人员进行了认真整改。

【“利津环保世纪行” 活动】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汝安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县环保局、县委
宣传部负责同志,县电台、电视台记者组成调查组,到太平河和刁口乡沿海进行了实地察看,对太平河
和刁口海域污染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 提出了治理意见。在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期间,对4月份
提出的治理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6月3日,组织有关
职能部门、 学校组成9个宣传方队,利用宣传车、彩旗、鼓乐队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另外,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授予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 荣誉称号】7月21日,利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
定,授予利津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近年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忠实履行维护稳定、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职责,为维护一方平安,保障人民群
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锤炼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县政府认为,县公安局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
普遍的借鉴作用和现实的指导意义,为此,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荣誉称
号。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向全县120名基层县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全部赞同。在此基础上,县十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县政府的提请报告,作出了《关于授予利津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
荣誉称号的决定》 。8月19日上午,召开了授予县公安局“利津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表彰大会,给县公
安局颁发了奖牌。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10月11日上午,利津县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在
利津宾馆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增顺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往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了座谈会。与会人员畅谈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自己参与人大工作或支持人大工作的亲身实践
和体会,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切实把这项根本政治制度坚持
好、完善好。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丰璞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50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

【评议垂直管理部门】10月28日,全县评议垂直管理部门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对评议驻利津的垂直管理
部门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评议活动以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为主体,评议的范围是驻利津的22个垂直管
理部门:技术监督局、公路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河务
局、气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农行、农发行、建行、农信社、财险公司、寿险公司、
盐务局、烟草专卖局。评议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开展争创‘利津人民满意单位’活动、评前调查、公
开评议、 评后整改、表彰奖励”六个阶段,从2004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05年5月结束,县人大常委会
授予评议优秀的部门“利津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代表工作】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
办法》 ,为规范代表辞职工作提供了依据。11月份,接受了9名县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并及时组织了
代表补选工作。继续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代表活动月”和以“联系一方群众,带头为群众排
忧解难;引进一个项目,带头开展招商引资;创一条致富路子,带头致富共奔小康;提一条好建议,带
头执行代表职务;化解一项社会矛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为内容的“五个一、五带头”活动,收到很
好的效果。组织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
1人获得二等奖,1人获得优秀奖。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9件,内容涉及农林
水、工基交、教科文卫、司法等方面。及时整理后,转交县政府和县法院办理(转县政府38件、法院1件)。
为了督促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度会,对代
表建议的办理提出要求;二是对部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三是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要求县政府完善办理程序,使承办工作制度化,进一步抓好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落实。在县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书
面) ,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县政府和法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截至2004年底,代
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为92.1%。

【信访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把接收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
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人民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主任、副主任
亲自接访和重要信件主任阅批制度。 2004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2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72件,办结
案件68件,办结率为98%,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
免工作程序,抓好“任前审核、任前考试、任前公示、任前供职、任免审议、任免表决、颁发任命书、
发布任免公告并下发任免通知” 八个环节,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5月份,对拟任命的13名县法院工
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2004年,共任免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38人次,充分行使了
人事任免职能。

【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进一步调
动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70余篇稿件被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采
用,被省《人民权利报》社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评为“东
营市2004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进单位” 。1名工作人员被省《人民权利报》社评为“宣传报道
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评为“东营市2004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
进个人”。有两篇稿件获“东营市2004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三等奖”。

(毕剑钧 刘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