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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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中共利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利津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
两项职能。 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室、执法监察室、政策法规室7
个股室。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04年,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在职
干部职工21人, 其中工勤人员4人。全县9个乡镇均设纪委,配备乡镇纪委书记9人,副书记10人,兼职
乡镇纪委委员8人;县直部门单位设33个纪检组,2个纪委,1个纪工委,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纪工委书记36人,全县共有专兼职纪检干部84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围绕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县纪委先后下发《关于坚决制止用
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对领导干部
落实“五个不许”、办理婚丧事宜、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制度建设,
实行领导干部通讯费审批制度, 对县直46个部门单位及乡镇的21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通讯费进行了审
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换和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购置更换管
理的规定》,实行车辆定编、购车审批、公车处理拍卖等制度,严格新购车辆“双控”(排气量、价格)
规定。2004年,审批新购公务小汽车18辆,通过拍卖处理16辆。开展超标准小汽车、基层干部拖欠公款
及农村干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专项清理, 全年清理拖欠公款93.25万元,收缴85.9万元,收缴
率92.1%; 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金额3504元,全部由受益人一次性买断;清理超标准小汽车
10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相应处理。同时,针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
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纠风和软环境治理】 全面推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开展中小学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
查,对个别学校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加强医药纠风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
配送制度,实行医药行业纠风有奖举报,防止了诊疗过程中的吃喝拿要和收受“红包”行为。在全县开
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征用农民土地一次性货币补偿政策,
应补偿的540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兑现到位。认真开展公路“三乱”集中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
成效。把提高机关效能作为服务发展、优化环境的治本措施,制定实施《利津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利津县机关效能考核评议办法》和《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
完善行风评议机制,年底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61个执法部门、管理部
门和服务部门分类进行了行风评议,促进了部门、行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继续开展创建规范
化站所活动,基层站所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案件查办】 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发展决策的实施,突出查办前沿性、苗头性、代表性的案件,严肃
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招商引资软环境、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
制度,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发挥了
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认真开展“信访举报质量年”活动,实
施信访工作“网底工程”,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率先开通电子举报信箱,实行网络回访,妥善处理群
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矛盾纠纷。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审理程序及“二十四字”基本方针审理每
一起案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教育回访工作,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2004年,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1件次,涉及信访案件55起,按期结案55起,结案率100%;立案调查38起,其中科级
干部和万元以上经济案件8起,审结38起,审结率100%,处理党员干部38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万元。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防范机制,狠抓“四项改革”、“四项制度”
的落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在全市率先进行了第四轮行政审
批项目清理工作,对38个部门单位的30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223项,取消40项,改
变管理方式44项,比清理前减少了27%。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全面推行“票款分离”
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利津
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运行程序》,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政府投资行
为进一步规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县委全委会票决、试用期、科
级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一系列选人用人制度,形成了科学的用人导向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工程
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得到落实。2004年,对全县24个单位的
32个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工程招投标率100%;政府采购市场价987.59万
元, 采购价887.28万元,节约资金100.31万元;通过挂牌、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4宗,政府
收益265.7万元。 积极拓宽源头治理的领域,“两证一书一卡”收费管理、举办培训班收费审批等制度
进一步完善。

【健全制约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执纪执
法及管钱、管物、管人等权力相对集中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在监督制度的落实上,认
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等制度。在总结往年廉政勤政谈话经
验的基础上,按照“三个环节”工作法开展谈话:谈话前,通过多种形式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状
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内容,拟出谈话提纲;谈话中,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多警示、多提醒,
使被谈话者增强危机感,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谈话后,及时跟踪督导,保证谈话内容落到实处。2004
年,共谈话103人次。通过谈话,教育了干部,严肃了纪律。在监督领域上,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
突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关于在部分重点岗
位加强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选择县直8个重点部门的14个重点岗位开展监督试点工作,聘请24
名廉政监督员分组对各试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监督。“三务公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县、乡镇
政府机关及工作部门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率均达到了100%,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
步畅通。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在搞好周六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的基础上,举办纪
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两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三个《条例》、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及信访法规等
知识,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
组织”、“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意见》,健
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纪委全委会议】 县纪委三次全会于2月8日在县委会议楼召开。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盖九志代表县
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政
治保证》的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郭丰璞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盖九志代表县委与各乡镇、
各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会议下发了《20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意见》和《2004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把全年的重点工作分解到了17个牵头部门
和37个责任单位。
县纪委四次全会于10月8日在县委会议楼召开。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盖九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
向大会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的工作报
告。县委书记郭丰璞作重要讲话。全会回顾了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05年
的工作任务。

【廉政谈话制度】 认真落实纪委常委同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程序。针对
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政治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等情况进行谈话教育,及
时指出干部在思想、 工作、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谈话103人次,通过面对面地交流,教育
了干部,严肃了纪律,确保了县委决策的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信息管理】 创新纪检监察信息管理机制,信息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研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
办法, 健全完善了信息传阅、 报送、通报、调研、表彰奖励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利津县
2004年纪检监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
2004年,县纪委被评为全省、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创新工作】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
项制度。利津县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经验被《东营日报》刊登,东营市纪委建议在全市推广交流。二是
创新廉政预防机制,建立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体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健全了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的防范腐败机制,《利
津县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被县督查局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三是创新小汽车
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购置更
换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换和管理工作,实行车辆定编、购车审批、公车处理拍
卖等制度,严格新购车辆“双控”(排气量、价格)规定,全年审批新购公务小汽车18辆,通过拍卖方式
处理16辆。

(林向军 郭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