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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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股、社会事务股6个股室;下设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单位)、烈士陵园、殡仪馆、福利公司4
个直属事业单位和东营市颐寿老年服务中心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底干部职工38人,其中行政人员12
人,事业人员26人。

【概况】2004年,县民政局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救济救灾、优抚安置、社会
事务管理等项重点工作均上了一个新台阶,三项工作取得创新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健康
快速发展。2004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婚姻登记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真执行低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了应保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从1月开始实施《利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残疾人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 ,城乡低保金
通过邮政部门进行社会化发放。在认真、全面排查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调整,将所有符合低保
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城市低保对象由2003年的334户、909人增至385户、1001人。从4月份
起提高了城市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补齐150元,提高到180元,人均月保障额提高了35元,
达到70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73.93万元。入冬后,为全县385户城市低保户发放了取暖补助费,每户
发放240元, 共计9.2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由去年的1795户、2419人增至3679户、4555人,占全县农业
人口的2%,全年发放保障金、保障粮折款241.49万元,并将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个人负担资金部分由市财政补助,共计4.555万。

【社会救助】2004年,全县雹灾、涝灾等自然灾害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26890公顷,成灾面积19577公
顷, 绝产面积233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715万元,给受灾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县民
政局及时查灾、 准确报灾、积极指导灾民抗灾自救,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申请救灾资金138万元,争
取了大批棉衣、棉被,进行科学合理发放,同时做好春节、春荒、夏荒和冬季群众生活安排。其中,春
节期间发放资金10万元、面粉20万斤、食用油2万斤;4月,发放救灾款18万元,保证了春荒期间贫困群
众的基本生活; 7月,发放救灾化肥115吨,折款20万元;9~11月,实施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试点工
程,投资30.6万元,救助贫困户24户,建房51间;11月中旬,投放救灾救济资金20万元,购买棉衣2000
件、棉被2000床,发放到缺衣少被的贫困户手中。临近春节,争取救灾救济资金40万元,解决了1000户
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认真落实城乡两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户的
社会救济工作,全县纳入农村低保的计划生育户有167户,占总低保户的9.3%以上,救济178户,占总救
济户数的9%。把薄弱村帮促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从思想上
重视、生活上关心老干部,老干部“两费”全部得到按时、全面落实,并在“老人节”期间,对全体离
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老年幸福工程】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集中入住人数由原来的425人增加到689人,集中供
养率达95.03%。老年幸福工程被确定为2004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
动,狠抓落实,认真按照《利津县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主动与乡镇
协调、积极向领导汇报和加强调度、加大督查力度、到外县参观学习等方法,确保了工程的按期完成。
按照《东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1号)要求,将五保供养经费按市、县、乡1:1:
1的比例、 每人每年2200元供养标准进行了足额落实配套。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合
作医疗费共7250元全部由市财政补助。 为五保老人提高生活补贴费每人每年至400元,共计29万元。加
强了敬老院内部管理,充实院领导班子队伍,完善了居民设施,推行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形成了自我
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运行机制。东营市颐寿老年服务中心运行良好,自7月份开始接纳老
人入住,年底入住老人25名,职工12名。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质量好,
员工素质高,赢得了广大入住老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双拥工作】积极做好优抚对象安置工作,做到抚恤金按国家规定标准兑现,优抚金按市规定标准兑现。
2004年底,全县共有优抚对象15000人,其中“三属”122人、伤残军人280人、复员军人700人、病退军
人1715人,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50万元。享受复退军人定补2372人,其中,复员军人657人,退伍军人
1715人,全年发放定补金191.16万元。积极探索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
住房难、治病难问题。上半年对退伍军人定补和自然减员情况进行了核查,向县政府递交了自然减员经
费的核查报告。 “八一”期间,组织全县各部门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款物7.5万元。另外,
完成了市民政局组织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的上报工
作; 投资8万元对烈士陵园纪念厅等设施进行了维修;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县举行了悼念革命烈士大会;
投资4.2万元新建了陈庄镇郭屋村七烈士纪念建筑物,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实施“五公开二监督”加文化理论考试、档案考核的办法,实行一次性安置。纪
检、人事、劳动、武装等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军人的文化理论考试和档案考核工作,并邀请了县人大老领
导进行全程监督, 安置结果向社会公开。2004年,全县115名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全部得到了妥
善安置。其中,争取市油田名额46个,分配到县事业、企业单位69人。大力开发农村籍军地两用人才,
帮助他们就业。2004年,全县农村籍退伍军人较多,占总体比例较高,县民政局在做好城镇退伍军人安
置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农村籍退伍军人介绍职业,主动与利津县三阳纺织公司、胜利油田开发中心和东
营市保安公司协调,安置了80名农村退伍义务兵,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殡仪服务】 加大殡仪馆投入和管理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在2003年投资300多万元实施殡仪馆整
体搬迁的基础上,2004年投资150多万元,加强了殡仪馆附属设施建设,修建院墙650米,完成馆内硬化
7000多平方米, 新建870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大大改善了殡仪服务环境,提高了服务功能。狠抓内部管
理,调整殡仪馆领导班子,充实年轻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努力为丧主提供优良
的服务环境。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和违规丧葬行为的查处力度,革除封建陋习,努力维持全县科学、文
明的丧葬新风尚,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火化尸体1656具,火化率达99%。

【婚姻登记服务】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作
展板7块, 印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各乡镇、婚姻登记处进行集中发放;加强了电教宣传,成立了婚
姻法律咨询中心,对广大青年进行婚姻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2004年,全县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
次。二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公开相应的政策法规、登记的条
件、程序、时限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全部经过正规培训,取得了上岗证书,实行挂牌服务,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杜绝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热
情服务。截至年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478对,离婚登记128对,补领结婚证11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社会福利事业】 加大对福利彩票事业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销售员培训班2次。上半年,利津县举行
了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第一次销售活动,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21万元。在乡镇新增小型
投注站5个,现共有大、小型投注站28个。全年电脑福利彩票销售额达350万元。

【民间组织管理】以“积极培育、壮大规模,热情服务、规范发展”为宗旨,不断加大培育和发展农村
经济协会工作力度。 县政府下发了 《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利政办发
〔2004〕117号),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4年,全县农村经济协会21个,成为结
构完善、行为规范、作用显著的农村经济性专业社团组织,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半年,东营市政府在利津县召开了“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参观了北宋镇芦
笋协会、葡萄协会、食用菌协会基地和芦笋茶厂、葡萄罐头加工生产线,县民政局做了经验介绍。加大
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与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集中
查处,回收民间组织登记证书2个,对长期不活动又无经费来源的职工技术协会等6个社团给予撤销登记,
对未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的5个社团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截至2004年底,全县有合法民办非企业组织495个。
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为东营市慈善总会捐款659875元。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制定《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两名骨
干人员与组织部联合办公,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召开了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
员会议,下发了《关于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三
是举办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对各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组织委员、工作区区长、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驻乡镇督导组全体成员进行了培训。四是通过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悬挂宣传
标语、组织“宣讲团”宣讲、发动群众致信等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11月初,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本着先易后难、层层推进的原则,分三批进行。坚持民主选举,
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搞任何形式的指派和内定,让广大选民在参与中监
督, 在监督中参与,确保了整个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截至2004年底,全县512个行政村中,已完
成村委会选举247个,当选村委会成员730人,完成支部换届41个村,占实现书记、主任“一人兼”95%,
两委交叉任职99%。

【地名工作】筹措资金30余万元,对城区街道进行了规范,高标准完成了路街牌设置工作,全县10万余
块门楼牌已制作完成。

【机关建设】2004年,县民政局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狠抓机关自身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机关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管理、抓环境治理,着力打造一支学习型、服
务型、廉洁型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周六学习日制度,采取读书会、座谈会、集中理论学习等多种学习
形式,深入开展了向民政楷模周国知同志学习活动,认真开展思想、纪律、工作、作风“四整顿”活动,
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勤政为民意识;修订完善了民政局15项规章制度,公开
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意识;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行了考勤刷卡制度,形成了严谨、
有序的良好机关作风;明确办公区、生活区卫生责任人,定期检查,严格奖惩,保证了工作、生活环境
井然有序。二是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目标责任, 积极参与“信用利津” 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开展
“三德”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被评
为“东营市基层满意部门”、“全县史志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三是社会综
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开展“安全文明单位”、
“安全文明住宅小区”、“安全文明户”创建活动,实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夜间专人值班和汛
期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内部秩序良好。四是发挥民政职能,全面落实计划生育职责。成立了婚姻法律
咨询中心,宣传晚婚晚育、科学优生的适宜年龄和新型婚育文化,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自
中心成立以来,接受咨询者1000余人次,全县晚婚晚育率大幅度提高。

【社区综合服务楼开工建设】为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县民
政局开工建设了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区综合服务楼,建
筑面积88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0万元。2004年,争取资金40万元,完成打桩,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
中。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 为解决全县农村无房或危房贫困户的“住房难” 问题, 为市政府2005年度
“双十工程” 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争取资金30万元,为24户贫困户建房41间。工程于9月份开工,11
月竣工。县民政局做到了严把救助对象确定关、建房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了贫困户安全过冬。

(高仲甲董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