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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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人口调查队、财务股、宣传教育股、规划统计股5个股
室; 下设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县计生局合署办公。年
底干部职工68人, 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人,包括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6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21
人,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17人。全县9个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城区管委会设计划
生育办公室,均配备专职计生工作人员。

【概况】2004年,全县计生系统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
目标,深入贯彻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 (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是
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转变观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年内全县共出生3442人,其中合法生育3424人,合法生育率99.5%,自然增长率5.3‰,
人口出生率11.8‰;女性初婚2018人,晚婚率52.8%;综合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在98%
以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均在98%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107.5∶100,“三结
合” 帮扶率2.3%,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责任目标考核要求,连续10年获得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年终
考核一等奖,连续11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无技术事故和技术质量投诉现象,连续14年保持低生
育水平,在全县部门单位行风评议和民意测验中群众满意率达98%。2004年,利津县被省委、省政府命
名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为“全省人口和计划
生育系统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宣传教育】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
主线,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开辟宣传阵地、健全服务网络和表演文艺节目、发放图文宣传品等群众喜闻
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计划
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双进”(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
文明、 进步的婚育观念。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通过出动
宣传车、 发放明白纸、 计生政策赶大集、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
《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计生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提高广大计生干部依
法行政水平。6月,分别在利津镇、北岭乡召开全县晚婚晚育工作现场会,推广这两个乡镇的经验做法,
查找全县晚婚晚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7月,组织了全县“婚育新
风进万家”文艺节目汇演,通过生动形象的舞台表现,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技术服务】一是继续以深化“两项特色”活动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
村(居)、单位活动;同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问题,普遍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健全完善“依法
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计划生育率连续8年达到95%以上,统
计合格率连续6年达到97%以上,多孩率连续6年控制在1%以内,性别比连续6年控制在108∶100以内。县、
乡(镇)服务通过站内服务和上门随访,全面了解避孕效果,努力提高综合避孕率,降低意外妊娠率和大
月份引产率, 维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是在搞好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2004年,投资30余万元,铺设光纤1000米,县、乡(镇)配备微机40台,在全省率先建成计划生育“数字
化”服务站,成为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集信息采集、网上传输、育龄群众信息查询、综合分析为
一体的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增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室) 的功能和服务水平。5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领导来利津县调研,对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依法行政与综合治理】县计生局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2004年,取消一
孩生育证审批制度,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同时取消二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实行“四术” 免费,依法落实各种奖励待遇,全县27187户独生子女户奖励
费全部以现金形式兑现。 自3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清理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为重点的计划
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出往年瞒漏报11例,错报4例。1~5月份,查处违法生育8例,有力地刹住了
在个别乡镇发展并蔓延的违法生育、违法收养歪风,确保了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同时,经常性
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广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收支两条线”、“七个不准”执行情况和政务公开落
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效地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极大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目
标责任制,协助县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等43个职责部门建立起部门垂直负责体系,认真履行职责,
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在全县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
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

【村民自治】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相继颁布实施,2004年3月,县计生
局在推广“一章程、两书、一公开栏、一监督小组”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体制的基础上,增加了与
未婚青年签订晚婚协议书1项内容。 同时,将晚婚晚育有关内容和奖励优惠政策纳入到《章程》之中,
把修改《章程》的过程变为广泛发动群众、宣传群众、让群众充分参与的过程,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
育的主人。 截至2004年底,全县512个行政村普遍建立起“一章程、三书、一公开栏、一监督小组”的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体制,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协会工作】2004年,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562个,会员人数3040人,其中农村计生协会510个,
包括先进协会231个, 合格协会231个,后进协会48个。各类企业和流动人口聚居地计生协会共8个,其
中国有、 集体企业1个,三资企业1个,民营企业6个,组建率达100%。全县各级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会员
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网络优势,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了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和帮助群众
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提高了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协
会和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
的宣传力度。 二是结合省市的要求,抓点带面,培养乡级典型2个,村级典型27个。三是结合利津县实
际,制定了《村级协会工作制度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村级协会制度建设。四是继续推行“三结合”工
作。各级协会利用会员之家、科普园地等场所,办起了致富实用技术培训班,互相学习和交流种植、养
殖、加工等方面的技术经验,通过“一帮一”活动,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学科学、学技术、上项目,实现
脱贫致富。2004年,全县共投放“三结合”扶持资金133.23万元,协调贷款45.6万元;创办“三结合”
项目1523个,扶持户数1523户,扶持率达到2.3%以上,96%的被扶持户人均收入超过本村平均收入水平。

(李先华商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