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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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法院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
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等11个内设机构和陈庄人民法庭、司法技术
室2个下属机构。 年底干部职工76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人数56人,地方全额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
勤人员5人。

【概况】 2003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725件,同比增长14.6%,审结1682件,审结率为97.5%,
诉讼标的额6009.2万元,同比增长21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6件,执结744件,执结率为98.4%。

【立案工作】 2003年审查受理民商事案件1240件,行政案件75件,非诉执行案件92件,刑事自诉案件
登记2件,民事再审案件登记2件,特别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立案1件,执行案件602件,督促程序案件51件。
处理信访来访群众124人次。5月在立案庭设立三个庭前调解组,庭前调解结案532件。

【刑事审判】 2003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1件94人,案件数比去年增长9.46%,审结75件86人(其中
判决72件,调解1件,自诉当事人撤诉2件) 。在判决生效的74件84人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3
年以上10以下13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缓刑、拘役、管制等其他刑罚58人,免除刑事处罚7人。从
刑事犯罪的类型上看,81件案件中,交通肇事18件,故意伤害13件,盗窃8件,过失致人死亡、抢劫各5
件,受贿4件,强奸、贪污、容留卖淫、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各3件,其他21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
窃刑事犯罪仍然居高不下,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6.9%。从罪犯的身份看,工人7人,农民70人,国家工作
人员7人,未成年人1人,老年人1人,有犯罪记录的8人。

【民商事审判】 2003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569件,同比增长12.4%,审结1520件,结案标
的6009.18万元, 同比增长214.31%。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1件,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案
件132件;审结财产损害赔偿、宅基地等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等案件68件。在民商事审判中,
与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增多,全年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046件,
标的额达2928.65万元。 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全年共为诉讼当事人缓交、减免诉讼费20.5万元,其中,
为特困企业缓交诉讼费64件57809.2元,为告诉求助的8位孤寡老人缓交诉讼费1.06万元,对因生活困难
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员免收诉讼费2.9万元。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件,无一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行政审判】 共审结行政案件84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40件,涉案标的额52.43万元,其中为税务机
关执行中建八局税款一案标的达40余万元。 深入乡镇政府驻地大集宣讲行政法律法规5次,为利津县行
政机关、乡镇政府和企业上行政法制课8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44件, 执结案件标的金1823.32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28.8%和
103.9 %。

【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庭对全院审结、执行和鉴定案件的卷宗及时评查,评查案卷1500件,占总结案
数的60%,评查无差错。建立了再审、重审和抗诉案件逐案审查分析制度。对卷宗评查情况及时反馈到
庭室和案件主审人并提出建议。

(孙洪武 杨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