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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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委政法委是全县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
副书记和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督查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政法委
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12人,其中干部11人。县直机关党委和9个乡镇党委
均配有政法委书记。
【综治工作】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
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先后7次研究政法和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乡、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2001年度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村与户、县直部门与职工都分别签订了责任书,把保一
方平安作为各级领导的政治责任。县综治委召开例会8次,主任办公会11次,
联席会8次,对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
整改,以“一票否决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和“黄牌警示
制”三项制度为手段,进一步完善了奖惩机制。对北宋镇前王村、陈庄镇新
建村、虎滩乡王洼村3个村实行了黄牌警告,对北宋镇前王村、陈庄镇新建
村、虎滩乡王洼村、北宋镇小郭家村、盐窝镇十南村、盐窝镇盐西村6个因
防范措施不得力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综
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严打”整治斗争】 全县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开展了“严打”整
治斗争。重点打击了四类犯罪:着力打击入室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
财性犯罪;着力依法打击村、市、路、街、海等各类霸头犯罪;着力依法打
击挑起事端、煽动群众闹事的极端分子和暗中组织、非法串联、破坏生产秩
序的不法分子;着力打击各类涉油犯罪。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4起,
其中隐积案107起,查处治安案件20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87人,其中
刑事拘留139人,治安拘留278人。全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
下降了33.3%和11.8%,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政法各部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
点、难点问题,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采取“拉网式”、“会战式”
方法,层层定期排查,把各类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和内
部。进一步规范完善“五长联合接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乡镇领导
集日接访、村两委定时定点集中办公、信访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了县级机
关归口办理、信访督查、回访、调研等制度,对存在的隐患认真分析,采取
针对性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全县建立了排查信息网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重点案件落实到县、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了重点案件的及时
调处化解,全县无出现大的上访事件,保持了社会稳定。
【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 从4月上旬至9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
油区治安整治活动,重点是非法小炼油、小化工和私接乱拉油田水、电、气
现象。坚持“边摸底、边排查、边治理、边取缔”工作思路,与油田有关单
位联合行动,取缔非法收油点5处、土炼油点 4处、窃气点62处、小化工厂14
处,对14名不法分子进行了打击处理。针对垦西油区沿滨港路两侧鱼汤店私
接乱拉油田水电气问题,整治中依法拆除65家鱼汤店私接的天然气管线,并
对用电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和管理,使垦西油区秩序明显改善。
【“创安”活动】 1月,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作为
综治工作的重点,专门进行部署。县综治委下发《关于深化“创安”活动实
施方案》,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组织3个督导组定期到各乡
镇及县直各单位检查指导“创安”活动,及时掌握全县“创安”动态。同时
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工程、致富
奔小康、争创“文明窗口”等活动。全县9个乡镇、439个村、115个县直单位
达到了安全文明标准, 分别占全县乡镇、 村、 县直单位的100%、86.2%和
89.1%,有9个单位先后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模范单位。
【综治组织建设】 全县有综治办办公室1125个;农村治保组织509个,人员
1780人;调解组织509个,人员1021人;普法组织509个,人员2038人;帮教
组织208个,人员626人;巡逻队657支,人员6072人,各级综治办基本实现了
“四有”(即有人员、有房子、有制度、有办公设施)。基本做到了机构、
人员、报酬、责任、制度五落实。
(张林渠 牟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