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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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股、普法办,下设公证处、律师
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全局在职职工27人,其中有二级律师1人,四级律
师5人,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2人。各乡镇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共有司法助理员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30人。
【普法工作】 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
规划》和《依法治县第三个五年规划》,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县委、县
政府发文执行。在“四五”普法宣传和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中,组织各执法部
门设立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普法考试;指派法制宣讲员到县直机关和学校上法制课11场次。开展
了统计法、环境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6场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多种
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了“依
法办事,认真执法”的社会风气。
【公证工作】 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2054件,其中民事公证1983件,经济合
同公证58件,涉及标的额579万元,一类证达到100%。接访、回访689次,拒
办公证9件。新开拓了政府采购公证,发挥了“证明、服务、沟通、监督”
的作用。
【律师工作】 年内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5家,参与企业破产改制3家,代理
民事经济诉讼案件5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2件,办理刑事案件10件,承办法
律援助案件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90件,解答法律咨询710件,为当事人避
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其中民事、经济案件11件,
刑事辩护案件5件,切实维护了贫者、弱者、残者的合法权益。
【“148”法律服务】 年内,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148”法律
服务宣传活动,积极实践“文明服务,有询必答,送法上门,满意万家”服
务承诺,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上门服务,解决了涉及邻里纠纷、土地承
包、赡养、合同、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
盾。
【基层工作】 年内加强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运用法律、行
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等手段,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全年调处各类纠纷72
件,维护了农村稳定。人民调解组织形成网络化,年内发现纠纷苗头196个,
涉及婚姻家庭46件,宅基地18件,生产经营31件,邻里关系43件,其他58件,
其中调处成功194件,成功率96%;制止上访案件8起。
【基层法律服务】 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769件,其中调解各类纠纷123
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案件25件,办理见证、协办公证421件,成为基层
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得力助手。
(张东霞 李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