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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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研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
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告审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0
个庭、室、科、队。下辖利津、陈庄、北岭3处人民法庭。全院在职干警80
人,其中审判员46人,助理审判员1人,法警7人,书记员及司法行政人员22
人。
【概况】 县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全年共审结各
类诉讼案件1494件,诉讼标的额8793.82万元,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立案工作】 全年共审查立案2096件,排期开庭839件,排期725件,接访
400人次,接受信件20件,送达法律文书920件,办理调解、撤诉案件236件,
听证5件,先予执行7件,诉讼保全121件,公示催告5件,支付令12件,勘验
调查400余人次,装订卷宗1125件。
【刑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1件122人。其中交通肇事21件21人,
故意伤害19件21人,盗窃13件21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5件12人,贪污4件5人,
破坏电力设备4件5人,私藏枪支4件4人,抢劫4件4人,强奸2件2人,挪用公
款2件2人,职务侵占2件2人,诈骗1件6人,放火1件3人,出售非法制造发票1
件2人,危险品肇事1件2人,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敲诈勒索、聚众斗
殴、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非法买卖爆炸物、破坏生产经营、受贿各1件1人。
全年共审结89件11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14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3人,判拘役的2人,管制的11
人,免予刑事处罚的3人,撤诉的5人,未结4人。
【民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162件,标的额1608.32万元。其中,婚
姻家庭纠纷247件,继承纠纷3件,房屋纠纷7件,其它不动产纠纷54件,相邻
关系纠纷1件, 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97件, 借贷235件,借用2件,买卖
212件,合伙内部财产纠纷5件,劳动报酬纠纷103件,劳动争议1件,不当得
利1件,其他债务纠纷74件,人身权纠纷1件,民事纠纷119件。已结民事审判
监督案件7件,其中离婚纠纷1件,房屋纠纷1件,赔偿纠纷2件,债务纠纷3件。
【经济审判】 全年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89件,诉讼标的额7091.22万元。其
中购销合同纠纷59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25件,供用电合同纠纷1件,财
产租赁合同纠纷5件,借款合同纠纷69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2件,其他经济
合同纠纷8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7件,标的额6568.6万元,其中全民企业13
件,非全民企业4件。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件,其他经济纠纷2件。
【行政审判】 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26件。涉及公安1件,工商1件,土地10
件,城建3件,交通运输2件,税务2件,烟草专卖3件,其他3件。已结案件中,
判决维持1件,撤销5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裁定驳回起诉9件,撤诉10件。
全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7件、执结174件,执行标的额308.8万元。
【执行工作】 全年新收案件636件,旧存25件,总标的额948.09万元。结案
629件, 总标的额633.42万元。其中执结和解的43件,自动履行381件,终结
25件,强制执行18件,其他170件。
(高金芳 杨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