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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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26日在利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郭宝源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请予审议。
199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
针,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
权,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
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
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经济和社会事业依法治理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一年来,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当作重点来抓。通过听取汇报、视察、调查、执
法检查等方式,先后对十几个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宪法和
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部法律的贯
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汇
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尽快在全社
会形成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行
政处罚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等建
议。县政府认真落实例会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多次组织县政府组成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行政处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为贯彻落实好《行政处罚法》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促进
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常委会第5次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
查处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加大土管工作力度,尽快使全县的土管工作
纳入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管理的轨道”等建议。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例会
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实行计划生育既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又是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长期而又
十分艰巨的任务。为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常委
会第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汇报”,
向县政府提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口袋户口、空挂户口的下岗职工、待业青年
等特殊对象计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坚决堵住计生工作的漏洞;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注重
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造就一支业务强、作风正、严格依法行政的计生工作队伍,不断适
应新形势对计生工作的要求”等一系列建议和意见。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
措施,积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保持稳定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一件大事。1998年,常委会认真贯彻“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监督检查。常委会第4次会议,分别听取并审
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
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和“两院”狠抓落实,集中查处了一批“黄、赌、
毒”案件,净化了社会空气,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通过治理整顿、封滩护养等手段,对
我县浅海滩涂实行依法管理,滩涂秩序明显好转,为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
好的社会环境。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1998年5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县
人大代表,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人员首先听取了分管县长关于我县实
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察看了部分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场所,召集有关执法部门座
谈。之后,向县委写出了“关于《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县贯
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保障
了人民身体健康。
执法责任制自1996年在我县实行以来,通过各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在落实执法
责任制中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有的干部
法律观念比较淡薄,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强;有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重人治、轻法治,
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办事,缺乏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有的部门之间在执法问题上相互推诿。这
些问题固然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总结经
验,找出差距,完善措施,加强对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
规范执法行为,把我县的执法责任制工作推向深入,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利津县国家
机关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标准》,于199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通过“听、查、看、
访、议”的方式,对全县55个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检查结束后
总结评比,评出14个先进单位,并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对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这
次执法大检查,由于县委重视、加强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措施得力,收到很好的
监督效果,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
法治县的目标,保障我县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1998年,常委会把接收和
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
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人民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主任、副主任亲自接访和
重要信件主任阅批制度;对每个信访件和信访人,都详细登记,热情服务,以“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着落”为信访工作目标,尽量使信访人满意。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
控告、检举54件,其中来信16件、来访38人次,均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
处理。1998年,常委会还加大了个案监督的力度。通过加强信访工作,既维护了法律的尊
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人大机关的权威。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工作的中心。人大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突出
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只有这样,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在工作
中有所建树、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一年来,常委会把保
障我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顺利实施作为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
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大力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听取审议
“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14项,组织专题视察、调查16项,内容涉及计划、财政、审计、
科技、教育、企业改革、农村财务、减轻农民负担、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若干个方面,针对经
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20多条,并就有关重要事项作出了
决议、决定,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常委会第3次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199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
“关于199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199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1
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农民负担、财政工作、
民营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经济园区管理、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
条,建议县政府因地制宜搞好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
业活力;围绕年底实现财政收入过亿元总体目标,加快财源建设,尽快建立起能够保证全县
和各乡镇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地方财源体系;从严控制支出,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
保全面完成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任务。
企业改革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出路。县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
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企业改革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县企业改革取得的成绩,提出
了“进一步研究对策,加大措施,大力推进企业改革步伐;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巩固改
制成果,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等工作意见和建议。县政府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措施,我县企业改革进展顺利,发展健康。
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又是关系改革开放、
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1998年,常委会把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村财务管
理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两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1998年工作要点,
加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
担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在减
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针对减负工作指出:“减负工作要坚持标本
兼治。一方面搞规划、办事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搞好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另一
方面要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上下功夫”。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
把农民负担降到最低限度。由于各级政府对减负工作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农民负担过重的
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大力实行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加
强对农村财务人员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建议。县政府加大工作力度,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把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农村财务
管理工作收到显著成效。
近年来,下岗职工再就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常委会第6次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提出
“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减少下岗职工;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政策;
多渠道、多形式安置下岗职工,努力提高再就业率”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下
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实现我县经济振兴的主攻方向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
长点。1998年,我县再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高潮。为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9月
份,常委会组织主任、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期
间,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到部分乡镇的个体私营企业、
工贸园区、蔬菜市场和养殖示范基地进行视察。视察后,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
综合分析。根据视察和座谈情况,写出了视察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
问题,提出“狠抓政策、措施到位,为个体私营经济大开绿灯;加快专业园区和市场建设,
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处理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严格执法的关系,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
等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政府推进工作,努力加快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常委会都围绕审议议题,安排各种调查活动。1998年7月
份,常委会组织各位主任、委员及科室人员,分四个组,深入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一
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召开由105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7个,收集调查意见、建议100多条。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半年工作汇报,
提高审议质量,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常委会各主任还根据县委安排,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分工干实活,直接参与全
县的中心工作。1998年,各主任参加了六大班子“一联三”活动,还参与了乡镇区划调整、
五大会战、农村清财等中心工作,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机关科室人员也参加了机
关干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和示范服务基地建设等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权,积极改进人事任免办法,强化任免工作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了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
案》,重新修订了《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作出对提请任命职务的人员,进行
法律考试;继任职务的人员,表决任命前向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新提请任命的人员,任
命前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
9月份,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届县人
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
常委会机关和县政府组成部门的32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考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程
序办事,注重正确处理任免与监督的关系,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干
部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人。年初,
常委会还适时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向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四、狠抓基层,加强指导,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是整个人大工作的基础。抓好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是搞好全县
人大工作的关键。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狠抓了基层基础工作。
1998年春,我县部分乡镇进行了区划调整。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开展工作,按照选举法和
有关规定,不失时机的指导区划调整后的北宋等四镇重新选举产生了镇人大代表和政权领导
班子,指导其他八乡镇召开了人代会。北宋等四镇人大重新选举工作和其他八乡镇人代会的
圆满成功,不但确保了我县乡镇区划调整这一重大举措的顺利推行,而且还有力地加强了全
县区划调整后的基层政权班子建设。常委会还根据区划调整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变动较大和
其他情况,通过法律程序,接受11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补选了12名县人大代表。
常委会针对乡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新成份多的实际状况,加强了培训工作。5月份,
常委会举办培训班,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县直人大代表进行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
《代表法》和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同时,还通过县人大科室同志到乡镇讲
课等方式,帮助各乡镇搞好代表培训工作。1998年,各乡镇举办代表培训班25期,培
训代表近1000人次。
常委会突出“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这个重点,加强对乡镇人
大及代表工作的指导。年初,根据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1998年乡镇人大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重新划分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紧紧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代表活动。
按照意见要求,全县重新划分代表小组64个,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各代表
小组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内容充实,普遍开展了4—5次活动。各乡镇还在常委会的指导
下,普遍开展了视察调查、建功立业和评议“七站八所”等活动,半年期间都召开了代表议
事会。有的乡镇人大结合本乡镇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如明集乡人大开展了“人大
包村、代表包户”活动,利津镇人大实行代表来访接待日制度,付窝乡人大办起了法制宣传
栏, 集贤乡人大代表结对帮扶贫困户, 明集、汀罗、北宋等乡镇人大在夏粮征购期间设立
“人大监督台”,盐窝镇人大组织代表对农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这一系列代表活动的
开展,既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增强了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又积极推进了政府工作,赢得了
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提高了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地位。
联系县人大代表,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1998年,常委会各主任认真执行
《利津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按照各自的分工、深入基层、深入乡镇,对全
县人大代表普遍进行了一次走访。通过走访, 加强了同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同时,对
基层代表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指导今后的基层代表工作奠定了基础。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尊重人大代表民主权利、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一项
重要工作。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5件,内容涉及农
林水、工基交、教科文卫、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常委会整理后及时转交“一府
两院”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县政府和“两院”非常重视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各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建议”、“关于实施集贸城经营与管理一体化
的建议”等关系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截至1998年底,
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5.3%。
五、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依法搞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搞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权建设,继往开来,把
各项建设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主
任会议、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县委提报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并
于1998年11月6日召开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了
全面部署。之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建立机构,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划分选区,分配
代表名额,进行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侯选人,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投票选举代表;召
开换届的乡镇人代会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截至今年1月10日,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圆满结束。这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选出的646名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年龄明显降低,
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体现了选民的意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选出的新一届乡镇政权领导班子,不仅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符合干部的“四化”标准,
而且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
需要。这为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和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常委会加强组织领导,每阶段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会议,总结前
段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环环扣紧,压茬进行。做到走上步看下步,一步一研究,一步一
部署。并确定基础较好的北宋镇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盘。还十分注重宣传发动工
作,利用电视讲话、发放宣传提纲、编发选举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编印
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操作指南》,加强业务指导。在全面安排的基础上,县委和县人大常
委会领导分工包乡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脱产
干部包选区、包村,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选举工作正常、顺利、有序进行。由于各
级党委、人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我县乡镇人
大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六、加强自身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搞好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增强新一
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
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收到良好的效果。
加强思想建设。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常委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对加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思想建
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坚持星期五、星期六学习日制度,组织常委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
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要
论述,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注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建设的
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明确了
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增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和依靠党
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开展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加强组织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把机关组织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工作
需要,成立了新一届常委会党组,改选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划分了党小组,调整充实
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个领导小组。同时,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党
组及其机关党支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业务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常委会及其机
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领导成员带头讲正气、讲团结。常委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
支持,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常委会班子内部的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 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
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决定问题。1998年上半年,在县人大机关干部
职工中,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四整顿”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机关工作人员在作风、纪律等
方面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廉政建设。常委会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地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廉
政准则》等各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常委会还定期举行民主生活会,对照上级有关规定,
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做到警钟长鸣。 1998年,在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
“做公仆,为民奉献”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等规章制
度。县人大机关各科室从服从和服务于常委会的整体工作出发,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机关工
作、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把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纳入了规范化、
制度化轨道。从而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正确行使和机关工作的高效运作。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1998年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利津县人大1998年度
信息调研宣传提纲”,成立了全县人大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召开了全县人大信息调研宣传
工作会议。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61篇稿件被国家、省、市等各级新闻单位采用。
人大宣传工作的开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精
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积极的舆论支持和舆论服务。
老干部工作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常委会十分重视和关心
老干部工作,制定了老干部活动计划,健全了走访看望老干部等各项制度,为老干部配备了
专门服务车辆,增加了文化娱乐设备,较好地落实了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1998
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授予“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1999年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关键一年。
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迎来澳门回归。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
委会一定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监督、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工
作,更加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
中全会精神,动员和引导全县人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
同德,开拓前进,全面完成本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光辉业绩,
夺取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