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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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利津县供电公司内设办公室、生产技术科、用电科、政工科、财务公司、
审计监察室、工会、调度所;下属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大盖供电所、汀河供电所、陈庄供电
所、 利城供电所、盐北供电所、王庄供电所、试修所、物资供应站。公司现有干部职工250
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6人,其中中级以上37人。

〔事业概况〕 1999年底,供电公司拥有固定资产2835万元。主要设备有王庄110KV变电
站1座,利城、城北、盐窝、陈庄、汀河、刁口有35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为50850KVA/12
台; 35KV以上输电线路135.6公里,6—10KV配电线路758.6公里;配电变压器93950KVA/987
台。可供最大负荷45000千瓦,年供电能力达2.5亿千瓦时。全年完成供电量1.22亿KWH(时),
售电量1.16亿KWH, 与去年同比增长21.7%和18.3%。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全年主业完成趸售
折扣收入617万元, 创利税233万元;多种经营完成销售收入7143万元,创利税111万元;主
业和多种经营全年共实现利税344万元,其中上交税金31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7%和13.6%。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78万元/人,比上年度提高了0.08万元/人。

〔农电体制改革〕 农电体制改革,是国务院农电发展“两改一同价”战略部署的重要
组成部分, 年内,公司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进展顺利。4月
19日,县政府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签定协议,利津供电公司由山东电力集团代管,利津农电
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代管后,县电力供电公司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司人员、资产等进
行了清查核实,并对人员档案进行了归口移交,签定了全年经营承包合同,为上级电力部门
对县供电公司进行全面运营管理打下了基础。 7月份开始,对全县乡镇供电站及农村电工体
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在两站管理上,打破了原先供电、变电站分离的格局,撤消了由利城、
陈庄等四个工区管理的16个乡镇供电站和七处变电站, 按地理位置和供电范围改建为6个供
电所。供电所人员配备,打破了原有格局,采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办法,各所根据
公司确定的人员指数,组合本所人员,落聘人员待岗培训。在供电所改革到位的基础上,对
农村电工管理进行了调整,全县共组建了54个由供电所直接管理的电工组,各所抽调部分优
秀村电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强化了村级用电管理,方便了群众。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 农村电网改造,是国家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之一。利津县
第一批农网建设改造项目,省里安排资金1425万元,其中20%为地方资本金,80%由农行贷款,
改造项目包括,改造35KV变电站一座,改造6-10KV线路68.2公里,改造用电村96个。供电公
司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施工,工程进展顺利,并于上半年超额完成了第一批
网改任务,其中改造6-10KV线路83.22公里,比原计划多15公里;改造用电村140个,比原计
划多44个。由于利津县网改工程进展快、质量好,1999年下半年被列为全省53个率先完成网
改任务的县之一, 首批网改后剩余的全部网改项目列为第二批网改计划,并于1999年9月由
省计委批复实施。通过农网建设改造,全县电网得到了极大改善,供电能力及可靠性得到了
增强,尤其低压电网状况明显改善,电压质量显著提高,线损全部降到12%以下。

〔安全用电〕 供电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
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在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农电管理逐步实现了
规范化管理, 电费管理全部实现了微机制单, 农村电价严格控制在限价以内,基本杜绝了
“关系电”、“权力电”、“人情电”及偷窃电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现象,农民用电负担大
大降低。为提高电费回收率,对重点用电户安装了预付费电能表。努力推行行业规范化服务
和承诺服务。为利津黄河大桥的顺利施工进行了电力配套建设,帮助凤凰制药厂完善了供电
设施。对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优先上电,并免收电勘察、设计费用,对一次性投
资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免收配电贴费。为金泽毛纺厂、金海织布厂的建设提供了全方
位的优质服务,受到了用电客户的广泛赞誉。

〔多种经营〕 1999年,供电公司对原“电力实业总公司”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成
立了“利津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为电力多种经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创造了条件。
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经营结构,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一目标,层层落
实经营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年共完成销售收入7143万元,创
利税达111万元。

〔大事记〕 1999年4月19日,利津县人民政府与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签定协议,利津县
供电公司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实行代管。
(孙景春 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