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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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 人口调查队.财务审计科.流动人口办
公室. 宣传站.县直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药管站.规统科(微机室)。全委共计有干部职工4
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人,中级3人,初级33人。利津县计划生育协会设在县
计生委,与其合署办公。
全县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2处,各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651个,人口学校521
处,乡. 村服务站521处,村级专职计划生育主任511人,宣传员496人,药管员4
98人,村级计划生育统计员511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536个,会员29987人。

〔工作概况〕1999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全市考核一等奖的好成绩。全县共出
生人口3437人,比1998年少生620人,计划生育率为99. 2%;统计合格率达
100%;人口出生率为11.5‰;低于市责任目标(14.7‰)3.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
5.3‰; 节育措施落实率为100%,高于市责任目标2个百分点。全县女性初婚2154
人,其中晚婚2145人,晚婚率为99.6%,比市下达的责任指标(95%)高出4.6
个百分点。全县共做节育手术4843例,其中男扎4例,女扎1213人,放环2410
人,取环1071人,皮下埋植18人,人工流产127人,性别比为100. 4,孕前型
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避孕为主”的方针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全县达到“三为主”先
进乡镇标准的10个,达到计划生育模范村标准的124个,圆满完成了省市确定的“三为
主”目标任务。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1999年县计生委按照县委. 县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行计
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村民自治工作。该意见明确规定,1999年
全县要有40%的村达到村民自治的工作目标,到2002年95%的村实现村民自治。1
999年已有209个村制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实现了村民自治。并将全县5
09个村划分为“三为主”合格村→村级自治→村民自治的梯次推进格局。走出了一条国家
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
7月份,市政府在利津县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大力推广了傅窝
乡爱国二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经验。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工作〕1999年县计生委严格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和“七个不准”等法
律. 法规,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为。对违反条例超生.强生.抢生及党员干部包庇亲属子女带
头超生者,坚决予以查处,确保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同时狠抓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
规划统计. 《生育证》发放.计算机管理与应用.财务(计划生育事业费.计划生育费.二胎社
会抚养费. 暂住人口管理费.乡统筹费等)的收缴.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服务站管
理.药具管理.人口学校培训.机关工作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全县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三结合”工作〕县计生委围绕生育.生产.生活大力开展工作,1999年在全县创
建“三结合” 示范基地11个, 示范园舍2300个,“少生快富一条街”11条,筹措
“少生快富工程”,扶持资金131万元,协调贷款累计36. 4万元,发展“三结合”项
目2430个,为全县独生子女户. 双女户提供各类信息3940条,扶持计生贫困户走上
致富路的270个,其中181户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初步走出了具有利津特
色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新路子。

〔强化优质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1999年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
责人,考察了胶南. 荣成两市的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并在盐窝镇召开了基层计生服务站规范
管理工作会议,对利津县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县投资200多
万元,新建了基层服务站8处,购置. 更新医疗器械80多台件。完善了服务网络,形成了
以县服务站为龙头,乡服务站为主体,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并进一步加强了宣
传. 培训.药具.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阵地建设,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积极开展了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工作,围绕不同人群的需求,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
安全. 高效.简便.经济的避孕方法和节育服务,提高了综合避孕率,降低了意外妊娠率和大
月份引产率,维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拓宽服务领域,加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系列化
服务。广泛开展了争创“育龄群众之家”. 争做“育龄群众最可爱的人”两项特色活动,积
极推行优生咨询. 检查和诊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了群众优生优育
和生殖健康水平。

〔大事新事〕1.1999年5月20日,(利编发11号文件),成立利津镇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站,该站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2人(人员内部调剂),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隶属利津镇人民政府。
2. 县计生委干部职工乔适新居。1999年7月中旬,县计生委24户干部职工搬进
新建住宅大楼。
(刘汝惠张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