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建国初期没有土地管理机构。1953年,县民政局分管房地产管理工
作。1983年始设县土地管理站,配备专职干部3名,隶属于农业局,土地管理业务亦
由民政局移交土地管理站。1986年土地管理站调整为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3月,
土地管理办公室从农牧局分出,与县油区办公室合署办公。1987年6月,土地管理办
公室独立办公,同年10月,成立利津土地管理局。各乡镇除刁口乡外,均建立了土地
管理所,为县土地管理局下属单位。1988年增设建设用地服务站和利北土地管理所,
刁口乡的土地管理工作由利北土地管理所负责。1989年县土地管理局设有一站(土地
利用规划站)、一室(办公室)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监察股)。
1991年底,土地管理局局长刘传嘉、副局长于学义、王祥仁,纪检员董观祥。全
县共有土地管理工作人员99名,其中县局23人,乡镇20人,另有乡镇临时工56人。
〔工作概况〕1991年是我国土地管理,由初创阶段转向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阶段
的第一年。县土地管理工作得到县委和县府的重视与关怀。全县广泛进行全民国土观
念教育和以《土地管理法》为主的土地法规宣传。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
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了对土地的调控能力。注重土地监察工作,有效的制止了
违法案件的发生。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努力发挥土地的最大经济效
益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抓地籍管理加强基础工作〕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首先进行了城镇
国有土地权属调查,宗地勘丈和确权发证工作。全县共有城镇国有土地1183宗,已搞
完权属调查的961宗,占申报数的81.29%,已完成测量的828宗,占申报数的70%,
发证815宗,占申报数的68.9%。其中,县城及乡镇调查428宗,测量295宗,发证28
2宗;油田用地调查、发证523宗;公路用地调查测量16宗发证8宗。再是农村地籍调
查,共完成村庄地籍调查109村,13841户,占全县行政村的24.1%,占全县总户数的
21.3%。发证61村8549户,占已调查行政村数的56%,占已调查户数的61.8%。年内
建立健全了土地统计制度,设立了档案室、新立卷150册,还配备了微机,并将土地
调查的全部资料输入微机管理。在店子乡胥家村进行了集体所有土地登记发证试点,
在虎滩乡良种场进行了国营农林牧渔场用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为搞好此项工作,县局总结推广了店子乡宅基地有偿使用“三位一体、一步到位”
村庄规划、村庄地籍调查、宅基地有偿使用三项工作合为一体同步进行的经验,在北
岭、北宋、店子、利津镇等四个乡镇进行了乡镇企业有偿使用土地试点工作。全年完
成宅基地有偿使用443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8%,完成58414户占全县总户
数的89%。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70多万元,占应收费的80%。年内北岭、北宋两
乡全面结束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全县已有35个乡镇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
用,面积11.5万多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1.4万多元。
对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上级规定和县政府制定的收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
。多数村庄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整修街道改造村容村貌,搞公共福利事业,加快了村庄
规划促进了村庄的文明建设。通过宅基地有偿使用,有176个村实施村庄规划,占全
县行政村的35%,整修街道1016条,总长15万多米,有260个推退和停建房屋,节约
土地528.1亩。
〔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今年认真坚持“以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逐步稳定
耕地面积,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为中心工作,对各类非农建设用
地进行严格管理,不论农民建房还是国家建设用地,均严格履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对非农建设用地全面实行由政府统一征地的办法。农民建房提倡利用空闲地、非耕地
或劣地,较好地扭转了个别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的失控状况。全县共报批各类建设用地
195宗,1835.4亩(其中耕地1043.7亩),其中油田163宗用地837.04亩(其中耕地
654.76亩),地方建设14宗用地112.9亩(其中耕地28.57亩),村集体建设3宗
用地10.25亩(其中耕地0.45亩)节约指标49.75亩。农业建设用地15宗,用地443
.2亩(其中耕地356.32亩),节约指标1356.7亩,农民建房用地432亩(其中耕地
3.6亩)节约指标218亩。
在严格控制使用土地的同时,本着“节流”与“开流”并举的方针,进行土地开
发复垦,全年共开发土地5万亩,复垦土地300多亩,其中耕地1.1万亩,今年除
国家建设占用耕地外,净增耕地面积1万多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1991年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年,年内落实了领导班
子、工作班子和经费,并做好了有关的其他准备工作。按照计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编制工作。1993年底完成。乡镇级规划与县级规划同步进行,其规划重点是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
(岳明亮)
土地管理
视图
〔机构沿革〕建国初期没有土地管理机构。1953年,县民政局分管房地产管理工
作。1983年始设县土地管理站,配备专职干部3名,隶属于农业局,土地管理业务亦
由民政局移交土地管理站。1986年土地管理站调整为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3月,
土地管理办公室从农牧局分出,与县油区办公室合署办公。1987年6月,土地管理办
公室独立办公,同年10月,成立利津土地管理局。各乡镇除刁口乡外,均建立了土地
管理所,为县土地管理局下属单位。1988年增设建设用地服务站和利北土地管理所,
刁口乡的土地管理工作由利北土地管理所负责。1989年县土地管理局设有一站(土地
利用规划站)、一室(办公室)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监察股)。
1991年底,土地管理局局长刘传嘉、副局长于学义、王祥仁,纪检员董观祥。全
县共有土地管理工作人员99名,其中县局23人,乡镇20人,另有乡镇临时工56人。
〔工作概况〕1991年是我国土地管理,由初创阶段转向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阶段
的第一年。县土地管理工作得到县委和县府的重视与关怀。全县广泛进行全民国土观
念教育和以《土地管理法》为主的土地法规宣传。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
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了对土地的调控能力。注重土地监察工作,有效的制止了
违法案件的发生。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努力发挥土地的最大经济效
益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抓地籍管理加强基础工作〕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首先进行了城镇
国有土地权属调查,宗地勘丈和确权发证工作。全县共有城镇国有土地1183宗,已搞
完权属调查的961宗,占申报数的81.29%,已完成测量的828宗,占申报数的70%,
发证815宗,占申报数的68.9%。其中,县城及乡镇调查428宗,测量295宗,发证28
2宗;油田用地调查、发证523宗;公路用地调查测量16宗发证8宗。再是农村地籍调
查,共完成村庄地籍调查109村,13841户,占全县行政村的24.1%,占全县总户数的
21.3%。发证61村8549户,占已调查行政村数的56%,占已调查户数的61.8%。年内
建立健全了土地统计制度,设立了档案室、新立卷150册,还配备了微机,并将土地
调查的全部资料输入微机管理。在店子乡胥家村进行了集体所有土地登记发证试点,
在虎滩乡良种场进行了国营农林牧渔场用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为搞好此项工作,县局总结推广了店子乡宅基地有偿使用“三位一体、一步到位”
村庄规划、村庄地籍调查、宅基地有偿使用三项工作合为一体同步进行的经验,在北
岭、北宋、店子、利津镇等四个乡镇进行了乡镇企业有偿使用土地试点工作。全年完
成宅基地有偿使用443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8%,完成58414户占全县总户
数的89%。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70多万元,占应收费的80%。年内北岭、北宋两
乡全面结束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全县已有35个乡镇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
用,面积11.5万多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1.4万多元。
对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上级规定和县政府制定的收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
。多数村庄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整修街道改造村容村貌,搞公共福利事业,加快了村庄
规划促进了村庄的文明建设。通过宅基地有偿使用,有176个村实施村庄规划,占全
县行政村的35%,整修街道1016条,总长15万多米,有260个推退和停建房屋,节约
土地528.1亩。
〔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今年认真坚持“以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逐步稳定
耕地面积,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为中心工作,对各类非农建设用
地进行严格管理,不论农民建房还是国家建设用地,均严格履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对非农建设用地全面实行由政府统一征地的办法。农民建房提倡利用空闲地、非耕地
或劣地,较好地扭转了个别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的失控状况。全县共报批各类建设用地
195宗,1835.4亩(其中耕地1043.7亩),其中油田163宗用地837.04亩(其中耕地
654.76亩),地方建设14宗用地112.9亩(其中耕地28.57亩),村集体建设3宗
用地10.25亩(其中耕地0.45亩)节约指标49.75亩。农业建设用地15宗,用地443
.2亩(其中耕地356.32亩),节约指标1356.7亩,农民建房用地432亩(其中耕地
3.6亩)节约指标218亩。
在严格控制使用土地的同时,本着“节流”与“开流”并举的方针,进行土地开
发复垦,全年共开发土地5万亩,复垦土地300多亩,其中耕地1.1万亩,今年除
国家建设占用耕地外,净增耕地面积1万多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1991年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年,年内落实了领导班
子、工作班子和经费,并做好了有关的其他准备工作。按照计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编制工作。1993年底完成。乡镇级规划与县级规划同步进行,其规划重点是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
(岳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