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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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工作概况〕山东省石油公司利津支公司(称利津县石油公司)经营全县石
油商品购销供应业务。公司在县城津二路西侧,占地面积3.76万平方米。内设行政股
、财务股、业务股、仓储股、加油站,全部职工45人。拥有固定资产135万元。
1991年,石油公司完成商品销售额458.1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费用水平10.
14%,比上年略有下降,实现利税24万元,上交利润11万元。全部流动资金周转6.9
次,比上年加快1.3次。
年内,经省石油公司和东营市计委批准,省市县投资50万元,对公司油库进行了
技术改造,经7个月的紧张施工,废弃了原有的旧式土油池,新建300立方米金属储油
罐6个,卸油泵房93平方米,消防泵房55平方米,发油泵房50平方米及其配套消防设
施。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购销业务〕1991年,石油商品供应市场疲软,国家计划内成品油大幅度减少,
高价油销售市场竞争激烈。县石油公司多渠道寻找货源,开拓销路,同济南、周村、
德州、潍坊等油脂单位建立联系。主要从小营油库、垦利炼油厂、军马场、义和炼油
厂、史口炼油厂等地进货。全年商品购进总额356.3万元,购进油品总量4008吨,其
中汽油1275吨,煤油263吨,柴油2355吨,润滑油111吨,润滑脂4吨。购进总量中平
价油仅2137吨,比上年减少2082吨。
全年销售油品4515吨,其中汽油1469吨,煤油318吨,柴油2608吨,润滑油116吨
,润滑脂4吨。销售总额458.1万元。销售总量中平价油2529吨。供应农业生产用油1
997吨,工业生产用油2098吨,保证了县内工农业生产用油的需要。
年末油品库存225吨。

(李春起)
烟草专卖局
〔机构与工作概况〕利津县烟草专卖局于1986年5月设立,负责管理、监督、检
查利津县及河口区烟草市场。局机关设办公室、专卖办公室。
利津县烟草公司全称“山东省烟草公司利津县公司”,1983年6月正式成立。公
司是中央属企业,条条管理,人、财、物及业务活动均由东营市烟草分公司管理。公
司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安全仓储科、批发部、专卖办公室(与局专卖办公
室为一)。
县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挂两块牌子,专卖局局长刘建国兼
任公司经理。全部职工121人,固定资产70万元。仓储能力2.5万箱卷烟。
1991年专卖局紧紧围绕增强人们的专卖意识,强化专卖管理,促进卷烟销售,提
高经济效益这个重点,广泛宣传国家关于烟草专卖的法规政策,印发烟草专卖知识“
明白纸”,召开卷烟经销户座谈会,举办广播电视讲座,取得县府支持,与有关职能
部门召开联席会,成立了整顿烟草市场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整顿我县香烟市场,
打击香烟走私贩私的通告”,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办案6次,加强设卡扣
查工作。全年共查处违章案件301起,查获计划外卷烟5万多条,走私卷烟520条,收
罚款8.05万元。被评为省级专卖管理先进单位。
〔烟草市场概况〕利津县烟草市场,属于卷烟纯销区。1983年以前,卷烟批发业
务由县商业局副食品公司经营,以低档卷烟为主,市场供求量基本平衡。年销售卷烟
6000-8500箱,销售额250~320万元。
1983年建立利津县烟草公司以来,销售区域为利津县及河口区。随着经济的发展
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销售量呈上升趋势。卷烟档次以低档烟为主,中、高档
烟需求量逐渐增加。为确保供求平衡,方便经营,公司下设卷烟代批点6处,代办批
发业务。全县17个乡镇的卷烟销售网点逐年增加,经营卷烟者2000多户。由于烟贩的
冲击,县烟草公司卷烟销售量只占市场销费量的50%左右,卷烟专营业务还需进一步
加强。1991年县烟草公司销售卷烟9476箱,销售额1299万元,实现利税30万元。

(牛胜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