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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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外贸工作概况〕
利津县对外贸易公司经营对外贸易业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设人事行政、计
划财会、审计、储运、工艺、粮油食品、畜产、土产、开发、工会等10个科室,下设
陈庄外贸收购站、劳动服务公司。全部职工91人。固定资产净值212万元。
1991年,在公司经理于培林带领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执行“平等竞争、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的外贸新体制。实行各科室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全员风险抵押
制度,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拓宽横向联合渠道,坚持内外销齐搞,发
挥本县资源优势,培植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扩大了外贸收购和出口,效益明显提高。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收购额5192.3万元,同比增长26.7%。减少亏损14.5万元,资金周
转4.39次,超出计划0.89次。拓宽销售渠道,除青岛口岸外,还向龙口、天津、河北
、烟台等地完成供货额859万元。全年实现利润50万元,上交利税12万元。
〔出口产品及收购〕1991年,外贸公司经营的出口产品主要有粮油、食品、工艺
、畜产、土特产五大品类,收购总值5192.3万元。
粮油类收购总值1842.6万元。大宗产品有大豆6283.7吨,绿豆35.3吨,芝麻750
吨,蓖麻油150吨。
食品类收购总值1623.9万元。以对虾为大宗(分海产和养殖虾两种),经加工冷冻
后出口,共出口成品虾586吨。
工艺品收购总值1005.4万元,主要有24种规格的苇帘103万床,柳编制品58种15
万件。
畜产品收购总值278.3万元,主要有山羊板皮1.69万张,北宋皮毛厂生产的兔皮
、狗皮褥子7.73万床。
土特产品收购总值460万元,大宗产品有县麻纺厂生产的麻袋75万条,三防布20
万米。另有棉籽饼1.3万吨,棉花523.7吨。
〔芦笋种植与加工项目〕为振兴利津经济,外贸公司根据县内土地土质实际和国
际市场情况,选择了近期国际市场行情看好,适合沙质土壤种植的芦笋生产项目,经
省有关专业人士,实地考查论证,省经贸委(91)鲁经贸基字(81)号文正式批准立项。
利津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赵新建为主的芦笋生产领导小组,专设了芦笋生产办公室,
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调动群众种植芦笋的积极性,确定虎滩、明集、王庄、北宋
四乡为重点。1991年已落实芦笋种植面积5000亩,计划1992年扩大到1万亩,形成芦
笋生产基地。
利津县外贸公司根据县内芦笋种植的实际和发展情况,提出了“关于改建芦笋综
合加工生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在县外贸公司收购站改建芦笋加工厂。厂址在县
城津二路北首路西,南邻交通监理站,西北是稻田和三里河沟。厂地面积27.6亩。设
计定员368人。设300吨速冻生产线1条,罐头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芦笋罐
头2500吨。计划1993年4月开始试生产。估算总投资490万元。利津县人民政府批准了
该项目,决定县综合财力解决资金140万元,人民银行批准贷款350万元,县电业局、
环境保护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也支持该厂建立。1991年底筹建工作开始。

(刘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