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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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工作概况〕县税务局设人秘股、税政股、计会股、征管股、稽征处、稽
查队、检查室、工会等8个股室。下属17个乡镇税务所(每乡镇1处)。全系统共有干部
职工155人。
1991年,全县税务系统在局长崔景华,副局长崔振泉、林宝泉带领下,以组织收
入为中心,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完善了以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征
管模式,全县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率达93%,征期入库率达98%。开展了个体税收专
项检查和促产增收活动.,对全县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登记换证。超
额完成全年税收计划,共组织各项收入15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6.6万元,增长
6.02%。被授予“山东省税收促产先进单位”称号。
〔工商税收〕现行税制为中央、省、县三级管理体制。按税收管理使用权,税收
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种。1991年工商税收1368.4万元,比上年增
收81.4万元,增长6.32%,内有中央级收入24.9万元,省级收入70万元,均超额完成
任务。县级工商税收入1273.5万元,比去年增收97.1万元,增长8.3%。其中国营企
业所得税50.9万元,比上年增长65.5%;能源交通基金49.8万元,比分配计划低19.
6%;调节基金46万元,比分配计划增9.41%;教育费附加9.6万元,比上年增长73.
8%;全县18个基层税收单位均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连续四年税收任务递增速度
33.5%。
附:工商税收收入情况表:

表一利津县工商税收收入情况表单位:万元

┌────────┬────┬────┬───────┐
│税种 │年度任务│完成税额│占年度任务的% │
├────────┼────┼────┼───────┤
│工商税收合计 │1340 │1368.4 │1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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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级 │20 │24.9 │124.50 │
├────────┼────┼────┼───────┤
│省级 │70 │70.0 │100.00 │
├────────┼────┼────┼───────┤
│县级 │1250 │1273.5 │101.88 │
├────────┼────┼────┼───────┤
│1.产品增值税 │120 │137.2 │114.33 │
├────────┼────┼────┼───────┤
│2.营业税 │674 │790.4 │117.27 │
├────────┼────┼────┼───────┤
│3.集体所得税 │250 │141.9 │56.76 │
├────────┼────┼────┼───────┤
│4.城乡个体所得税│5 │3.5 │70.00 │
├────────┼────┼────┼───────┤
│5.个人收入调节税│9 │12.7 │141.11 │
├────────┼────┼────┼───────┤
│6.城建税 │35 │35.8 │102.29 │
├────────┼────┼────┼───────┤
│7.印花税 │3 │5.3 │176.67 │
├────────┼────┼────┼───────┤
│8.土地使用税 │32 │37.3 │116.56 │
├────────┼────┼────┼───────┤
│9.奖金税 │12 │11.8 │98.33 │
├────────┼────┼────┼───────┤
│10.建筑税 │100 │86.2 │86.20 │
├────────┼────┼────┼───────┤
│11.盐税 │20 │24.5 │122.50 │
├────────┼────┼────┼───────┤
│12.滞纳金 │10 │6.1 │61.00 │
├────────┼────┼────┼───────┤
│13.其他地方各税 │60 │75.5 │125.33 │
└────────┴────┴────┴───────┘

〔税收征管〕为强化以法治税,增强社会纳税意识,完善税收秩序,年内大力开展了
税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宣传等形式,在全县广泛宣传税法。撰写税收宣传
稿件108篇,被《中国税务报》采用2篇,省市以上报刊采用43篇。1991年,税务工作
继续完善以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征管模式,全县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已
占93%,征期入库率达98%。推行征、管、查三权分离,在北宋所组织征收管理试点
,并开始推广。
表二利津县工商税收分布情况表单位:万元

┌────┬────┬────┬────┐
│乡镇所名│完成税额│乡镇所名│完成税额│
├────┼────┼────┼────┤
│合计 │1368.4 │ │ │
├────┼────┼────┼────┤
│县直组 │803.1 │王庄乡 │20.9 │
├────┼────┼────┼────┤
│利津镇 │110.0 │北岭乡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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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庄镇 │84.2 │虎滩乡 │18.6 │
├────┼────┼────┼────┤
│盐窝镇 │45.0 │汀河乡 │15.3 │
├────┼────┼────┼────┤
│南宋乡 │9.0 │集贤乡 │14.7 │
├────┼────┼────┼────┤
│北宋乡 │72.9 │罗镇乡 │18.2 │
├────┼────┼────┼────┤
│店子乡 │31.1 │刁口乡 │27.7 │
├────┼────┼────┼────┤
│明集乡 │25.1 │付窝乡 │29.6 │
├────┼────┼────┼────┤
│前刘乡 │12.1 │大赵乡 │14.7 │
└────┴────┴────┴────┘

进行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管。1
991年8~9月份,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组织2779户个体业户进行自查,对其中的
1231户进行重点检查,查补税款71.2万元,入库66.9万元。对全县17处供销基层社免
税商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堵塞了税收漏洞,稽查队查处偷漏税案件78起,查补各项偷
漏税款54.6万元,在对虾捕捞季节,组织10余名干部赴刁口海滩,昼夜巡查20余天,
查补对虾产品税8万元。
对全县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税务登记换证,共登记换证2553户
,其中国营企业96户,集体企业188户,个体工商业户2269户。
〔税收促产〕1991年,县税务局制定税收促产规划,开展税收促产增收活动,确
定10户重点企业,30个促产点。税务部门与企业签订促产合同,帮助企业融通资金1
61万元,提供信息110条。其中:帮助渤海农场肉联厂筹资30万元,保证了新项目按
时投产;帮助第二石油机械厂融资100万元,促成该厂抽油杆二期工程投产;帮助第
二食品厂筹资31万元,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食品品种,使该厂增加利税40万元。利津
镇税务所帮助镇办窑厂新上黄河落淤项目,受到市委、市府表扬。王庄乡税务所帮助
乡盐厂新开发盐池550亩,实现所得税6万元。明集乡税务所为齐家纺纱厂提供信息,
建立财务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使该厂增收增值税7.5万元。全县通过税收促产
共增加产值3174万元,利税315万元。

(王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