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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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机构〕利津县财政局设人事秘书股、预算股、预算外股、农村财务股、企
业财务股、行政财务股、社控办、大检办、会计师事务所共9个股室。下属17个乡镇
财政所(每乡镇1所)。全系统工作人员105人,其中县局机关39人,乡镇财政所共66人

〔财政工作概况〕1991年,县财政局在局长王增顺带领下,继续贯彻治理整顿、
深化改革的方针,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克服1990年特大涝灾造成的滞后影响
,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财政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完成了预算规定的任务,当年财
政收支平衡。保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1991年全县预算收入为1329万元,决算收入192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主要
收入项目是:工商税收1273万元,比上年增长8.2%;企业收入-129万元,比上年减
收5.1%;农业税103万元(上年农业欠收,无可比性);耕地占用税收入471万元,比
上年增长390%(上年尾欠收入较多);农村特产税收入11.6万元,排污费收入7万元,
比上年增长75%;推销国库券及特种国债71万元,超过市分配任务的8.5%;其他收
入174万元,比上年增长6%。
1991年预算支出为2667万元,决算支出为3399万元,比上年增长20%。主要支出
项目是:支援农村生产资金441万元,比上年增长98.6%;农林水利等部门事业费18
9万元,减支6%;工交等部门事业费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3%;城市维护费21万
元,减支62%(主要因专款减少);城镇青年就业经费16万元,比上年增长37.7%;文
教卫生等部门事业费950万元,增长18.2%,其中教育经费615万元,增长18.3%,科
学事业费7万元,增长148.1%;抚恤和社会救济费240万元,增长33.5%;行政管理
费322万元,增长3.8%;公检法司支出139万元,增长7.7%;价格补贴支出443万元
,增长18.7%;其他支出388万元,增长0.5%。
根据东营市政府对我县的现行财政体制,上级给予财政补助,全县统算,收支相
抵,当年净结余10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乡镇财政改革〕自1986年起改革财政管理,建立乡镇财政,实行“定收定支,
收支上交,支出下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定一年”的财政体制,收到了促进乡
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全县财政平衡的效果。实践证明这种事实上是“统收统支”
的财政管理体制有许多弊端,①没有改变乡镇财政吃“大锅饭”的性质,对乡镇理财
没有压力;②乡镇的自主权小,只是起到执行县财政计划的出纳作用,不利于调动乡
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③资金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财力分散,浪费严重,随
着改革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
为了改变上述状况,自1989年起,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定收定支,
收支挂钩、定额上交,收支递增比例包干”的财政体制。实行这种体制,乡镇可以超
收全留,集中使用资金,有利于乡镇政权、财权、事权的统一,乡镇政府既有平衡财
政的压力,又有预算自主的活力,能发挥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89年-1991年,乡镇
财政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农村经济,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筹集乡镇资金,实现财
政收支平衡,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培养财政经济管理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县乡镇财政年年都有超收,累计超收额235万元。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1991年在全县开展了税收财务物
价大检查,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共80人。县内有165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10
0%。共查出应缴违纪金额91.7万元,实际入库87.3万元,其中违控购买小汽车15部
,违控金额达195万元,应罚款44.3万元,已全部入库。

(李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