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与法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1&rec=50&run=13

〔监察局工作〕
1.机构。利津县监察局于1988年1月建立,隶属县政府领导下的工作部门。内设
信访股、监察股、案审股和办公室。
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的双重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①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
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②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
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犯政纪行为的检举控
告。③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违犯政纪的行为。④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
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2.工作概况。1991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东营市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治理整
顿、深化改革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开展各
项工作。
①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监察。1991年,县监察局对198
8年至1990年全县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有问题的资金1.6万元。
根据有关政策,作了认真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县直12个
单位1236人擅自统一着装问题进行了清理,收缴服装折价款17万多元,基本刹住了“
乱着装”之风。
②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信件32件,通过初
步调查,精心筛选,受理案件15件,立案调查7件,结案7件,处分干部职工7人,其
中开除留用察看1人,撤职1人,降级1人,记大过4人。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
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建设。
③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促进廉政建设。1991年,县监察局积极协助、督
促政府部门。1991年,县监察局积极协助、督促政府部门、单位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为重点,加强廉政建设。安排专人负责,针对行业特点,抓住带倾向性的问题,积极
协助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不断进行检查督促。

(丁桂花)
〔法制局工作〕
利津县法制局于1990年6月建立,隶属县政府领导。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
作人员2名。
利津县法制局是县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为县政
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县政
府制定的行政措施和作的重要决策符合法律规定。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乡镇政
府和县行政各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
1991年,县法制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在1990年开展
“依法行政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全国、省、市的统一要求和本县的规划安排,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行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条例》的普及教育。县政府狠抓了“领导学法日”制度的落实,县府常务
会在研究重大事项、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先学习与专题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1991年11月,县法制局以利津业余法律学校为阵地,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
知识轮训,共举办轮训班3期,轮训干部180多人,系统地学习《行政诉讼法》、《土
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还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
法》、《行政复议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1991年在水利、土管、公
安、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先后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00多人。
制定规范性文件:1991年,县法制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
制定工作。全年制定颁布了《关于盐业开发和原盐生产、销售的暂行规定》、《关于
滨海路段有关房屋搬迁的通告》以及城市建设、水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
。与此同时,还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使政府各项管理工作逐步纳入
法制轨道。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991年,县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政
府内部的监督检查体系,在县政府内部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法制局为中心,审计局、监
察局等综合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体系。县公安、水利、土管、财政、税务等8个重点
行政执法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机构,严格执法程序,避免和减少了行
政诉讼。1991年,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治理“三乱”工作
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县政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对“三
乱”情况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检查,全县共清理收费、罚款和各种摊派项目145项,仅
收费一项就查出违纪金额77万多元。

(李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