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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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权〕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它行
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主要职权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
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
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
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
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决定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
〔人大常委会议〕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坚持例会制度,并注意提高会议质
量。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6次,主任办公会议50多次,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和工作汇报21项,作出决定、决议2项。在审议过
程中,与会委员共提出各种意见、建议57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依法任免了“一
府两院”和县人大机关39名工作人员的职务。
〔利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54年7
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截止1991年,先后共召开十二届。
利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195人,列席22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杨志良县长所作的《利津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听取并批准《关于
利津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利津县1990年财政决
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克勤所作的
《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利
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利津县大力发展棉花生产的决议。
会议选举扈兆泉为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落实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
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0多项法律、法规实施
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
事。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
表深入学校进行视察、调查,并在9月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府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
过《利津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修订意见》,作出
了相应的决定。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认真贯彻
省、市法制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领导,加强监督指导,支持和协助县府全面
开展普法活动。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
进行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汇报,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对“二五”普法规
划的执行情况,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还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到乡村
、机关、学校就依法治县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提出许多指导性建议和意见。
年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府关于《统计法》、《计量法》、《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
条例》、《山东省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组织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视察了《土地管理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贯彻执行情况。
2.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
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全年召开7
次常委会例会,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6项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60多条意见和建
议。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汇报。
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集中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开发、棉花生
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管理以及农用物资供应情况的汇报。10月份,组织
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棉花收购和“三挂钩”物资兑现工作情况进行
视察,委员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县人大
常委会成员还通过年底走访代表,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并向县委
、县府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县委、县府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问
题的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向县委、县府提出加强对县属工
业和乡镇企业的领导、大力发展工业企业的建议。
年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府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情况
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府、“两院”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检察、审判工作情
况的汇报;关于199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商业、电业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视察制止“三乱”情况。
发挥了职能作用。
3.加强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
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做好
代表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注意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主渠道作用。为提高各级人民代表
的素质,不断增强代表的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利用走访代表、召开代
表座谈会、建立代表小组学习制度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
级文件,学习法律、法规以及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及时向代表传递各级人大工作情
况和全县政治、经济信息,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包乡镇走访代表制度和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制度
。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实行分工,多次深入乡村、机关、工厂和学校,先后走
访代表200多人次,接待代表来信来访30多人次。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解答代表提
出的问题,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同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强代表活动阵
地建设。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建议67件,均及时妥善办理。
全县有14个乡镇建起图表、内容、制度健全,标准较高的代表活动阵地。

(尚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