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消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3&A=9&rec=7&run=13

自建县初期至1978年,全县的消防工作由公安局治安股兼管。1979年9月,县公
安局设消防股,定编3人,并着手对全县的消防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同时,派员
指导重点防火单位开展消防教育,组织消防演习,监督和督促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
和措施。1983年3月,由县公安局、县安全办公室、县保险公司及各业务主管局组成
检查验收小组,历时8天,按照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十项标准”,对全县17个消防
重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有16个单位达到部颁要求。
农村消防工作,主要是抓夏、秋两季。每年下达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并组织巡
回检查组,协助各村建立防火组织,落实防火措施。
1979年以后,各消防重点单位,逐步建立健全了消防领导组织和队伍,制定了防
范措施。至1985年,全县企业专职消防队3个,58人,义务消防队员1960人。共配备
大型消防车2辆,8kg干粉灭火机2450架,3kg干粉灭火机500架,4kg干粉灭火
机400架,40kg干粉灭火机250架,100kg泡沫灭火机37架,8kg泡沫灭火机100
架;消防桶250只,消防水缸150个;消防斧25把,消防梯10架,消防钩10只,消防沙
150立方米;消防水池计1000立方米;消防水泵97台。
附:重大火灾纪略
1954年7月,垦八区小孤岛林区起火。烧毁树木1500余株。同年9月,大孤岛林区
起火,毁林200余亩。是年12月,垦八区盖林村,坏人纵火,烧毁1户村民的住房3间
、烧死耕牛3头。
1955年4月,垦七区二十三村,小孩玩火蔓延,引起6户村民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烧
毁,直接经济损失2040元。
1962年2月,永安公社东三村一农户烧火炕引起大火,死1人,烧毁3间房子及室
内物品。
1962年3月,共青团林场利林分场,因烧荒引起大火蔓延,烧毁成片树林300余亩
(3.1万余株),直接损失1万余元。
1969年12月,民丰油棉加工厂,不慎将火种带入仓库,烧毁仓库1座,皮棉2万余
公斤,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
1973年12月,县生产资料公司五干仓库石油液化气燃爆,烧毁房屋2间,死1人,
重伤1人。
1974年1月,黄河南展工程指挥部仓库失火,烧毁库房20间及存放物品,直接经
济损失3.2万元。
1980年冬,永安公社十村一队饲养棚失火,当场烧死牲畜7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