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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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公安局在1949年前的案件侦查工作,重点是侦查匪特和反革命团伙的破坏
活动。仅1946年2月~1947年春,就侦破匪特案8起,击毙匪首6人,依法处决11
人,捕获106人,查获隐藏匪特40余人。1949~1955年,案件侦查工作是以政治
侦查为重点。在此期间,共发案478起,侦破227起,侦破率47.48%,重大案件
的侦破率为100%。1956~1965年,政治侦查以预防犯罪为主,重点侦破反革命
煽动案。1961年2月,县公安机关侦破“五一”农场副业厂以刑满就业人员孙林友为
首的“中国青年自由民主党”反革命集团。是年3月,侦破国营黄河农场以甄加之为
首的反革命集团,缴获其私刻图章、行动计划等。“文化大革命”期间,错误地推行
所谓“群众专政”的办法,使正常的公安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侦查工作逐步走向依法办事的轨道,政治案件显著下降。1978~1985年
,政治案件为发案总数的1.2%,并及时得到侦破、处理。刑事案件的侦查,是
以整顿社会治安秩序为中心,对于杀人、放火、盗窃油田物资、破坏油区建设、强奸
、流氓团伙等重大案件,先行侦破。1978~1985年,各种刑事案件发案总数590起,
侦破总数为489起,破案率为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