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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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民兵组织,是随着垦区的解放、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为适应对敌斗争的
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1941年冬,各村建立“青抗先”(青年抗日救国先锋队),武
器多为长矛、土枪,也有少数步枪、手榴弹。1942年10月,改名为“自卫团”。共建
立自卫团215个,5840余人。其中:基干自卫团113个,1267人,游击小组15个,55人

1942年冬,县武装科在郭家屋子、六百步、乱井子、柳行等村进行民兵组织试点
。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各村相继建立民兵小队。各小队10至50人不等。为向广大民
兵提供武器装备,县武装科在薄家村建立兵工厂,自己动手修理枪械、制造地雷、手
榴弹等。
1946年,全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将精干民兵组成联防队,配大队长、指导员各1
人,受区委直接领导。队员白天参加生产劳动,晚上集中学习政治、文化,进行军事
训练。1948年,撤销民兵联防队,各村建立民兵基干队。
建国初期,全县有民兵连队20余个,民兵5000余名。1952年民兵组织制度化,凡
18~25岁的青年,编为基干民兵;26~50岁的男性青壮年编入普通民兵。县成立基干
民兵团,乡成立民兵中队。同年,民兵编制一律改为军事编制。1958年,按照“全民
皆兵”的要求,大办民兵,凡年满18~50岁的工人、农民、学生、机关干部,普遍参
加民兵组织,公社建营,生产大队编连,生产队编排、班。孤岛人民公社共编下镇、
永安、西宋、建林4个分社民兵营,43个连,其中:基干民兵连7个,普通民兵连36个
,民兵总数14471人,其中:基干民兵3917人,普通民兵10554人。
1960年,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垦利县成立民兵师,下辖6个民兵团,2个独立营,
1个装甲营,2个独立连,共有民兵20826人,其中:基干民兵10095人,普通民兵904
0人,排以上干部1691人。
1963年,在认真搞好民兵整组的同时,加强军民联防工作。护林、建林两个村与
6141部队联防,编2个连;友林分场与县民警队联防,编5个连;利林分场与富林边防
哨所联防,编4个连;畜牧场与6141部队联防,编1个连;一千二村与渤海农场民警队
联防,编2个排。其任务是配合部队搞好执勤,随时准备反空降、反偷渡、防暴乱,
维持社会治安。
1970年,垦利县组建民兵独立团,辖2个营,每营辖4个连,另编有团直属运输连
、特务连、卫生连,共2030人。
1980年,全县民兵总数增加到71265人,其中:基干民兵39777人(其中武装基干
民兵7863人,占民兵总数的11%);普通民兵31488人。
1981年,参加民兵的年龄,男性改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的年龄为18~2
8岁;女民兵参加基干民兵的年龄,根据需要选编。民兵组织类别由原来的普通、基
干、武装基干3种,改为普通、基干两种。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
要求根据实际人数多少,分别进行编组。经调整后,县编团,公社编营,全县共有民
兵26877人,其中:普通民兵19738人,基干民兵6641人,女民兵498人。
198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住重点,打好基
础”的指示,民兵数量进一步压缩,全县民兵总数为19549人,其中:基干民兵
4484人,普通民兵150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