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义务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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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春,国家颁布《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垦利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拥
护《兵役法》,认真履行《兵役法》,每年征兵命令下达,都积极报名,踊跃应征。
1960年7月,垦利县首次征集义务兵。1984年,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60~1985年,全县共有7709名青年应征入伍,其中滑翔员(含
飞行员)6名,女兵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