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卷 司法 资料库:垦利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政法军事库(1941-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9/article/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9/article/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2年1月,垦区行政委员会设司法科。1943年1月,垦区公安局成立。1943年4月22 日,垦区行政委员会改称垦利县政府,垦区公安局亦改称垦利县公安局。当时,除六 区、七区外,其他5个区配备公安员各1名。1948年4月,撤销司法科。1950年4月,成 立县人民法院。1951年3月,成立垦利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7月改称检察院。“文化 大革命”初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受到冲击,社会主义法制受到严重践踏。197 3年以后,公、检、法机构逐步恢复正常工作。1979年以后,逐步加强,并于1980年 10月成立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