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平反冤假错案 资料库:垦利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党派库(1941-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8/article/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3/section/8/article/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8年,县委抽调干部,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对全县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审查的2
42名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其中,有239人已做了结论。已作结论的案件
中,重新复议194件,占已结案的81%。为错受处理的21人恢复党籍;为51人恢复政
籍;为18名被迫害致死的恢复了名誉;为47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干部落实了政
策。
    1979年6月,县委纪检委重新恢复,遵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
门,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继续狠抓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复议历史遗留案
件工作,对全县机关、农村,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共1128起案件,至1984年3月
底全部复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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