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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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垦利县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
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监督管理法律服务行业及管理指导2个街
道办事处、5个乡镇及红光办事处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
法制宣传教育股(挂垦利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基层管理股(挂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办
公室5个股室;下设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两个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
业单位。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
编制12人。
2009年,垦利县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县,司法局
先后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冬季行动先进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平安垦利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优秀残疾人维权工作示范岗、
县级文明单位等16项集体称号,有26人分别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司
法行政系统表彰。

【普法工作】 普法骨干培训 编制培训教材,组织人员对全县1500余名
普法骨干、村民法律明白人和村级法律顾问进行培训,发放《农村法律知识
读本》5000余本,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 研究制定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
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及时制定普法方案、建立普法台帐。
以国庆60周年安保、十一运安全稳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能源资源
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
宣传教育为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全县“迎全运、
迎国庆”维护稳定暨公民学法守法动员大会,发放公民学法用法倡议书2万
余册。同时,大力开展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法律
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先后组织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32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普法考试,参考率98%,优
秀率100%。在此基础上,发挥“订单普法”“普法工作站”和“法律超市”、
垦利县普法网等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促进了
“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开展各类大型集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3
场次,发放法律明白纸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法律五进”活动 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重点开展“三个一”
(一月一法、一对一结对、一年一堂法制课)活动;在乡村积极开展“民主
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每个村委会有一
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
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在继续巩固2008年工作成
果的基础上,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督导创建活动力度,2009年垦利县2个
省级(垦利街道办事处沧州村和永安镇九十六户)、12个市级、12个县级民
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省市创建办检查验收;在校园注重加强法制副校长和
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组成法律宣讲团,开展“法律校校行”活动。在全县
中小学校中普遍开展学校“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即校校建立一个法制宣传
栏;建立一支法律宣讲关爱团;开展一次“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利用寒
暑假,各开展一次“我与家长同学法”活动;开展一次“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青少年远离网吧”活动);在社区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区居委
会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
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公园),每季度开
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并开展专业法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征集专业法律
书籍3000余本,分别发放到每个居委会,在居民区统一安装高标准的法制宣
传栏20多块;在企业开展企业普法“五个一”活动(即在每个企业建立一个
法律宣传栏,设立一个法律书架,每周组织职工答一个法律题,每季度举办
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好职工评选),举办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用人。

【法律服务】 律师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全县
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研究讨论,就涉法问题提出法律建议,认真当好政府
参谋助手。2009年,积极主动地参与垦利县安监局牵头的国能生物发电5·1
事故案、垦利县横店集团相关土地纠纷案件的分析,县政府关于济青高速公
路垦利立交桥相关事宜及红光船厂相关人员上访事项等全县重点工程、重点
项目及信访问题的研究讨论18件;参与县委、县政府关于黄河口大酒店房地
产转让合同事宜、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经济适用房补贴办法》等23起规范性
文件、合同的起草、修改。
律师息访工作 在县信访接待站设立法律服务办公室,组织专业律师协
助做好“五长”联合接访和县级领导接访工作,主动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
为党委政府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参与处理群众上访案件129
人次,引导当事人走司法诉讼渠道19起,实施法律援助7起,息访率达到90%
以上。
“双联一创”和“一乡一所,一村一师”实践活动 制定活动方案和干
警联系村、企业名单,制作专题展板。在活动过程中,司法局积极组织广大
干警和法律服务者认真当好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监督员、法律服
务员,深入到所联系的55个村和4个企业,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
实际问题和困难,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自实践活动开展以
来,为联系单位开展集中法律宣传活动19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10场次,解
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纸6000余份。
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为有效监管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执业纪律,
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行投诉查处、重大法律事务请示等制度,
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法律
服务所实行规范化建设, 制定《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 ,签订
《法律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规范化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督促整改,很好地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为。在抓好主题
实践活动业务学习培训的同时,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请县委组织部和县直
机关党工委批准,在利顺事务所建立一个基层支部,以加强律师、法律服务
工作者队伍的党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查上报,在郝家镇依法设立
一个新的律师事务所,引导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较往年有了大幅提高。2009年,垦利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
件168件,代写法律文书260余份,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140余场次,全年
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事项。

【公证工作】 通过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年内有4人分别参加国
家和省组织的业务培训,内部建设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公证工作紧紧
围绕城区改造、“三网”绿化、国有土地出让、城区村规划拆迁安置等全县
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既培植了新的证源,又拓展了公证
法律服务覆盖面。为提高公证办证效率,在全市县区公证处率先设立“一站
式”办证大厅,配置内部系统办公网络,对申请、受理、审批、出证等整个
办证程序实现“一条龙”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67件,涉及标的
达16亿元,履约率均达100%,公证引导、规范、监督、证明的作用得到了很
好的发挥,有效预防、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发生。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降低“门坎”,应援尽援。开展“一对十”帮扶
工程,对全县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和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
进行调查统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根据需求,上门服务。在各乡镇设立
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工会、残联、妇联、团委等县直有关部门设立法律援
助分中心,在44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县劳动局、县交警队设立
法律援助咨询站,加强对外出务工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援助,使法律援
助网络更加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涉
军维权工作,与垦利县武装部联合成立“垦利县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
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部队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部队
和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好军人军属的
合法权益。2009年,受理、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103件,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
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法律援助案件零收费、零投诉、零上访的目标。

【基层基础工作】 社区矫正试点 作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按照
“健全组织、完善设施、规范运作、保证质量,注重创新、务求实效”的工
作思路,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借鉴
外地经验结合垦利县实际,制定20余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投资40余万元建
成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7月21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垦利县召开。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的领导,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
领导及试点乡镇的分管领导、司法所长等8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政法
委书记张秀香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垦利县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经验给予
充分肯定。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工作信息对垦利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进
行推广。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团省委有关领导就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到胜坨镇
司法所、县司法局进行调研。2009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其中解除
矫正21人。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根据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的安排,定期到乡镇督导
稳定工作,按时向县维护稳定办公室汇报督导情况。尤其在国庆、第十一届
全运会期间,及时召开司法所长会议,对“双保”稳定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要求各司法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每天一排查,随时向县局报
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实施矛盾纠纷月通报制度,对全
县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有通报、有分析、有预见、
有对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并同时选登典型案例,通报情况、交
流经验、推广典型。2009年,编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简报11期,共排查出矛
盾纠纷203件,调处成功195件,调处率100%,处结成功率达96%,防止自杀
事件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防止上访36起,防止群体性事件29起,较好
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基层维护稳定长效机制 在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争当调解能手,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和评选条件,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
法,发现、培植、表彰和推广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利用“流动调解庭”、人
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 在乡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预防矛盾激化。
2009年上半年,研究制定《关于在黄河口镇实施维护稳定“三个一”工作法
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导黄河口镇开展“选聘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单式受理,
一站式服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作法试点工作。黄河口镇在15
个村进行试点,运行良好,在“双保”期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专项整治活动,
对近三年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其动态,建立
电子档案,加强监管力度,并将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县综治工作一
并督导考核。特别是对“三无”(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三假”
(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证)及去向不明、人户分离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强化帮教措施。2009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帮教
对象33人,全部纳入管理,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5%以上,无一人重新犯
罪,实现了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目标。

【机关规范化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司法局按照精神文
明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
合起来,强化宗旨意识,加快队伍建设步伐。(一)政治育警,队伍政治素
质明显提高。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双联一创”“帮
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从我做起,走向文明”等主题实
践活动。制定政治学习计划,严肃学习纪律,利用“星期六学校”集中进行
思想政治学习,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三落实”,保证了学习效果。(二)
业务强警,干警的专业素质大幅度提高。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制定业务学
习计划,每月规定学习内容,先后举办宪法、行政许可法、公证法、法律援
助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培训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
的各类培训班,并将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通过
加强学习培训,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律师、公证员达
到法学本科学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并有3人具
有律师资格。(三)廉政带警,干警勤政廉政意识大幅提高。根据工作实际
及时调整充实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领导班子、法律服务人员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
组织班子成员、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廉政承诺,不断加强警示教育。认真学习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后备干部推荐、中层
干部任用等方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测
评100%。领导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自觉履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做到令
行禁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廉政建设。2009年,
全局干部职工无一人违规违纪,无一起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发生。(四)文
体促警,干警精神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从我做起,走向文明”
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干警身体力行,全局上下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浓
厚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三八”妇女节组织女职工参观游
览黄河口风光,举办女职工文体活动;“七一”组织党员职工到永安参观渤
海革命纪念馆;“九九”重阳节组织离退休职工进行座谈,征求老职工的意
见和建议。组织职工参加县委政法委举办的“全县政法职工”演讲比赛和文
体竞赛,取得演讲比赛和乒乓球比赛二等奖,扑克、跳棋比赛获三等奖。为
干警解决部分通讯费用,统一工作制服,通过走访了解,为退休老职工及生
活有困难的干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高度关注职工的政治进步,积极
推荐优秀的中层干部参加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推荐年轻职工到有关部门单
位和村挂职学习锻炼,为他们尽快成长搭建平台,提供支持。2009年有2人被
吸收纳入党组织。
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一)探索建立量化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岗位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包括
工作纪律、学习会议、工作作风及效能考核、卫生管理、信息报送、业务考
核六个方面,对每名班子成员、各业务股室以及每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
极性。(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执法服务行为。组
织干警认真学习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县司法
局环境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
办结制、违法办案责任查究制、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为预防执法不规范现象,对
乡镇司法所人员私自受案、收费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私自受案、收费的通知》和《局班子
成员分工联系司法所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成立制度执行、
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到县法院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发现
问题严格按通知精神执行,杜绝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受案
收费现象的发生,净化了法律服务环境。(三)加强对执法服务活动全程监
督。安排专人负责将局财务全部上缴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统一管理。在局机
关严格实行财务报销“四人会签”制度,即经办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主要领导逐级签字把关,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严格
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负责对案件、公证申请等进行统一受理、统一指派,
专人收费。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重新修订财务开支管理办法,按照管
理权限,重大开支事项由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律师所、法律服
务所财务报表每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检查活动,
真正把各法律服务单位的服务过程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形成完整规范的监督
体系。借助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进一步规范律师所、法律服
务所的执业行为,使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的业务也有了长足发展。
打造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安全规范的工作平台 (一)办公环境
明显改善。为确保办公设施的安全,在办公楼出入口、各层楼道走廊及档案、
财务、装备室门口安装技防设施;购置保密检测工作软件,定期对各台办公
电脑进行保密检测,全年未发生泄密事故;筹集资金60余万元,对办公楼进
行维修,安装暖气,为各股室全部配备电脑、空调。同时,在局办公室、公
证处、财务室、社区矫正办公室等重点股室配备办公专用电脑,安装防护软
件,与外网进行物理隔离,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法
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均拥有独立的
临街办公场所,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齐全,确保了法律服务
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完善车辆、用电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办公场所、家属院的安全生产情况
进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宣传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
厚氛围。
信息宣传 2009年, 在《山东法制报》 《青年知识报》《东营日报》
《平安山东周刊》等报刊、网络及党政机关简报发表稿件182篇,为全县司
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王月彬 刘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