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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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垦利县房产管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产权产籍管
理、房产交易管理、城镇房屋拆迁(除)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中介
服务管理与物业服务管理等。2003年3月31日,房产交易大厅正式启用。

【房地产开发】 2009年,在全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有东营市恒
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在建项目6
个,建成项目5个,全部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建立项目手册制度。2009年,总
开发面积61.38万平方米,其中续建工程23.49万平方米,在建37.89万平方米,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9起,涉及房屋面积21.26万平方米。

【房地产经营管理】 引导企业应对严峻市场形势 面对2009年的金融危
机的严峻市场形势,房产局通过缓交规费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各房地产开发
企业坚定信心,以质量求生存,严把质量关,高标准规划建设多处优质居民
住宅小区。2009年,房产开发面积60万平方米,开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垦
利县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有力促进了农民工就业,同时带动了建筑业、
建材业、装饰装修等行业的发展。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2009年,房产局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
整治。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放号、发放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
会员费。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在广告中出现房屋增值多
少、房屋“一扫而光”等失实性字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划、施工、预售许可和土地证、工商证照,严禁房
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上述证照销售房屋。严禁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
得预售许可证20日后必须对外销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炒作房
价,禁止对正在销售的楼盘进行夸大性的宣传和报道。
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建筑节能 2009年,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胜兴小区26
万平方米住宅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房屋拆迁管理】 拆迁计划管理 2009年,拆迁工作计划实施4个项目,
总占地面积12.34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97亿元。2009年,计划建设安置房
屋7.82万平方米、 1123户, 总投资1.97亿元;计划安置房屋5.02万平方米、
458户,总投资8700万元。实际完成拆迁面积39.15万平方米,住宅238户,总
补偿金119万元,安置建设费用20000万元。2009年,重点实施民丰村三期拆
迁改造项目,至年底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
拆迁单位行为约束 加强对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
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禁止以各种名称的非法人单位充当拆迁主体,严格
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
是建立健全房屋拆除现场的施工安全责任制,房屋拆除施工时派出住工地代
表现场全过程督导安全工作,确保现场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加大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加大对拆迁单位
和拆迁评估单位的整治力度,依法依纪及时查处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拆迁信访案件处理 建立拆迁信访预警机制、应急机制、矛盾排查调处
机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跟踪管
理,对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
解决。11月5~10日,对全县所有的新旧拆迁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房产
局对外公布社会投诉电话,至2009年底,未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未发现上
访苗头。

【房屋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 2009年,共办理各类咨询业务300余起,办
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2204起, 涉及房屋面积73.67万平方米, 涉及金额
109778.1万元。其中,房屋转移登记1363件,涉及面积26.81万平方米,涉及
金额20705万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841起,抵押面积46.86万平方米,抵押金
额89073.1万元。

【房产中介服务管理】 开展中介服务市场执法检查 先后推出房产中介
企业备案准入制度和房产中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在交易中心大厅内电
子屏上公布4家评估企业及联系方式,客户可以任意选择其中的一家评估企
业进行房屋评估;严格审核评估成果,对于屡次违反中介服务规定的企业,
一经查实采取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相关单位发放风险预告通知、
禁止在垦利县从业,切实行使房产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职能;县建设局
纪委与房产局建立实名举报机制;对外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群众、评估
企业、服务对象、各单位部门等均可进行全面监督。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 房产局严格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
度,要求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
的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房产局办理备案。逾期未办理
备案的依据《东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从严处理。

【物业管理】 对物业服务市场有效监督指导 2009年,房产局加大对物
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探索实施住宅小区“三位一体”物业管理、加快住
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等有效物业管理模式,加大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创新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推动全
县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
筹建全市第一家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09年,房产局以《山东省物业管
理条例》为依托,创新物业管理模式,筹建垦利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09
年底相关申报资料已报送民政局,该协会成立后将成为全市第一家物业管理
行业协会。
建立“物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模式 在物业管理方面要建立分等定级、
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严格按照东营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
标准》《东营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管,让广
大业主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建立物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模式。
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到位 要求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垦利县物业管
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新开发建成的住宅小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实
行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备案制度。在各居民小区开展对《物业条例》的宣传,
通过采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既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有效起到了对
物业服务的监管,在广大业主,物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搞好全县的物业服务,
使物业企业规范运作,居民生活安居乐业。
做好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房产局定期对全县的小区物业服务
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物业的严重不作为严肃处理。2009年在
“东营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评选中,全县有3个项目被评为市级
优秀小区(大厦)。
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2009年,房产局代收维修资金494.83万
元,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
改造的维修保障。
(薄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