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垦利民间多使用木轮手推车、铁瓦车、猪嘴子车等交通运输
工具。这些交通运输工具笨重且载重量小。木轮手推车日行25~30公里,载重最大在
175公斤左右;畜力铁瓦车日行一般为30~40公里,载重量为500~750公斤。1958年县
内出现胶轮车,60年代,木轮手推车和铁瓦车被胶轮手推车和胶轮马车所代替。196
4年,全县拥有胶轮马车905辆,胶轮手推车2500余辆。70年代,胶轮马车、胶轮手推
车的拥有量不断增长,同时出现较马车轻便的胶轮地排车。1971年,全县有胶轮马车
1856辆,胶轮地排车2540辆,胶轮手推车19379辆。1979年,胶轮马车达2287辆,胶
轮地排车达2997辆,胶轮手推车21399辆。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的实行,胶轮马车和手推车拥有量逐年减少,农用拖拉机、汽车及胶轮地排车迅速
增加。1985年全县拥有胶轮马车2000辆,胶轮手推车1.9万余辆,而胶轮地排车
则增加到18378辆。
1964年,县内始有汽车,第一辆汽车是县农业局苏制吉尔牌汽车。1972年,县交
通局用柴油机改车4辆,加之县机关新购车辆共达10辆。1973年起,汽车逐年增多,
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私人购置汽车,陆路运输业发展迅速,个体户汽
车急剧增加。1980年有汽车65辆,到1985年发展到478辆,其中,货车374辆,客货两
用车53辆,小汽车51辆。在货车中,县直机关拥有108辆,乡镇机关拥有17辆,集体
单位拥有85辆,个体户拥有164辆。车型也由70年代初期的青岛69、苏制吉尔、解放
、跃进等几种,发展为53种。
农用机动车辆,自1962年出现第一台轮式拖拉机,至1976年,全县农用拖拉机发
展到390台(包括履带式拖拉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用机动车辆迅猛增多,
1985年,全县拥有各种型号拖拉机达152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66台,小型拖拉
机959台。
第二类 车辆
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垦利民间多使用木轮手推车、铁瓦车、猪嘴子车等交通运输
工具。这些交通运输工具笨重且载重量小。木轮手推车日行25~30公里,载重最大在
175公斤左右;畜力铁瓦车日行一般为30~40公里,载重量为500~750公斤。1958年县
内出现胶轮车,60年代,木轮手推车和铁瓦车被胶轮手推车和胶轮马车所代替。196
4年,全县拥有胶轮马车905辆,胶轮手推车2500余辆。70年代,胶轮马车、胶轮手推
车的拥有量不断增长,同时出现较马车轻便的胶轮地排车。1971年,全县有胶轮马车
1856辆,胶轮地排车2540辆,胶轮手推车19379辆。1979年,胶轮马车达2287辆,胶
轮地排车达2997辆,胶轮手推车21399辆。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的实行,胶轮马车和手推车拥有量逐年减少,农用拖拉机、汽车及胶轮地排车迅速
增加。1985年全县拥有胶轮马车2000辆,胶轮手推车1.9万余辆,而胶轮地排车
则增加到18378辆。
1964年,县内始有汽车,第一辆汽车是县农业局苏制吉尔牌汽车。1972年,县交
通局用柴油机改车4辆,加之县机关新购车辆共达10辆。1973年起,汽车逐年增多,
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私人购置汽车,陆路运输业发展迅速,个体户汽
车急剧增加。1980年有汽车65辆,到1985年发展到478辆,其中,货车374辆,客货两
用车53辆,小汽车51辆。在货车中,县直机关拥有108辆,乡镇机关拥有17辆,集体
单位拥有85辆,个体户拥有164辆。车型也由70年代初期的青岛69、苏制吉尔、解放
、跃进等几种,发展为53种。
农用机动车辆,自1962年出现第一台轮式拖拉机,至1976年,全县农用拖拉机发
展到390台(包括履带式拖拉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用机动车辆迅猛增多,
1985年,全县拥有各种型号拖拉机达152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66台,小型拖拉
机959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