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电业管理小组成立,共有2人,属手工业管理局领导,负责县直线路、
设备安装、维护和抄表收费,工资和办公费用由电费加码解决(每度电实收0.17
元,上交0.14元)。1969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5人组成的农机电组,其中2人
负责县城用电管理。1972年3月,农机电组和农业机械局合并,成立垦利县革命委员
会农机电局。1973年4月,撤销农机电局,单独成立电业局。1976年3月,电业局下设
政工股、生产技术股和财物供应股。1980年,增设行政办公室、用电股、线路工区和
试修车间。1984年机构改革中,电业局更名为电业管理站(局级),增设保卫股、双河
供电所、建林供电所,原行政办公室改为行政管理股,原试修车间更名为试修所。1
975年后,各公社(乡镇)先后建立农电管理站。1985年,全县共有双河、建林、郝家
3个供电所和12个乡镇农电管理站。根据各所、站管理范围和业务量大小,相应配备
2~6名管理人员。
第一类 电业管理机构
1966年,电业管理小组成立,共有2人,属手工业管理局领导,负责县直线路、
设备安装、维护和抄表收费,工资和办公费用由电费加码解决(每度电实收0.17
元,上交0.14元)。1969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5人组成的农机电组,其中2人
负责县城用电管理。1972年3月,农机电组和农业机械局合并,成立垦利县革命委员
会农机电局。1973年4月,撤销农机电局,单独成立电业局。1976年3月,电业局下设
政工股、生产技术股和财物供应股。1980年,增设行政办公室、用电股、线路工区和
试修车间。1984年机构改革中,电业局更名为电业管理站(局级),增设保卫股、双河
供电所、建林供电所,原行政办公室改为行政管理股,原试修车间更名为试修所。1
975年后,各公社(乡镇)先后建立农电管理站。1985年,全县共有双河、建林、郝家
3个供电所和12个乡镇农电管理站。根据各所、站管理范围和业务量大小,相应配备
2~6名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