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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木材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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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木器加工厂1975年7月,县革委生产指挥部确定县皮革厂改为木器加工厂,从皮革
厂和二轻系统抽调24名有技术的木工投入木器生产,该厂属县办集体企业。建厂初期
隶属工业局,1984年7月后隶属县经委领导。该厂木器加工与皮革加工统一核算,每
年所需木材由县计划指标中拨给30~40立方米。由于皮革生产连年亏损,1980年停产
,以生产木制家具为主,兼营木料加工。制品由原来生产桌、椅、箱,发展到各式大
立橱、高低橱、写字台、梳妆台、双人床等47个品种。同时还有20多人组成厂外加工
点。1981~1982年,木材供应量增大到150~160立方米,经济效益较好。1984年,原
厂址划为县委生活区,厂址迁往炼油厂旧址。在原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该厂利用搬
迁补偿费14万元,新建木工、带锯加工车间,当年11月投产,并建起展销门市部。之
后,生产木器所需材料由国家供应改为市场购进。1985年8月,经东营市体制改革委
员会验收,该厂企业整顿达到“五项工作要求”。年末职工人数63人。厂下设财务、
供销两个办公室和带锯、木工、油漆3个车间及3个展销门市部。其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见表19-17。
表19-17县木器加工厂生产情况表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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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年末│固定资│工业 │主要 │产量 │销售│利润│工资│
│ │人数│产原值│总产值│产品 │(件) │税金│总额│总额│
├──┼──┼───┼───┼────┼───┼──┼──┼──┤
│1978│67 │11.7 │25.8 │车马挽具│207558│0.5 │-0.2│3.1 │
│ │ │ │ ├────┼───┤ │ │ │
│ │ │ │ │木制家具│1629 │ │ │ │
├──┼──┼───┼───┼────┼───┼──┼──┼──┤
│1979│61 │11.8 │25.5 │车马挽具│142300│0.6 │0.6 │2.8 │
│ │ │ │ ├────┼───┤ │ │ │
│ │ │ │ │木制家具│1772 │ │ │ │
├──┼──┼───┼───┼────┼───┼──┼──┼──┤
│1980│64 │13 │30.6 │木制家具│3510 │0.8 │0.9 │3.7 │
├──┼──┼───┼───┼────┼───┼──┼──┼──┤
│1981│67 │15.8 │31.9 │木制家具│2996 │1 │1.1 │3.9 │
└──┴──┴───┴───┴────┴───┴──┴──┴──┘

(续表)

┌──┬──┬───┬───┬────┬──┬──┬──┬──┐
│年度│年末│固定资│工业 │主要 │产量│销售│利润│工资│
│ │人数│产原值│总产值│产品 │(件)│税金│总额│总额│
├──┼──┼───┼───┼────┼──┼──┼──┼──┤
│1982│66 │16 │35.4 │木制家具│751 │1.1 │2.4 │3.9 │
├──┼──┼───┼───┼────┼──┼──┼──┼──┤
│1983│63 │15.9 │35.1 │木制家具│4676│1.2 │1.2 │4.3 │
├──┼──┼───┼───┼────┼──┼──┼──┼──┤
│1984│60 │17.2 │42.8 │木制家具│5000│1.1 │1.6 │4.6 │
├──┼──┼───┼───┼────┼──┼──┼──┼──┤
│1985│63 │23.2 │31.7 │木制家具│3658│1 │1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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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县土产公司增设木器加工项目。时有职工4人,除1台电锯加工板材外,其余
皆手工操作,产品主要是衣箱。土产公司原加工项目主要是加工复新废旧物资,利用
收购旧布生产垫肩,用废旧麻袋生产麻刀等产品。后与木器加工合并,发展为木器加
工厂。除承担单位或个人订做产品外,生产成品主要由土产门市部销售。厂内实行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其主要产品有门窗、桌椅、板凳、木箱、立
橱、书橱等。1981年,新购木工刨床1台,扩大高低橱、木制床等品种生产,销售分
批发、零售、定做3种形式。1983年6月,木器加工厂与双河村实行联营,新上木材加
工项目,当年加工木材800立方米,仅此一项年增加产值1.2万元。1985年,实行
承包制,共有管理人员3人,其余均为临时雇用人员。年底拥有固定资产7万元(不包括
房产)。
乡村木器加工1958年“大跃进”时期,各人民公社相继成立铁木社(厂),以手工
操作为主,生产耠子、耧、耙之类的小型农具和衣箱、桌椅板凳等简易家具。1975年
后,木器加工业陆续停产关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乡(镇)村木器加工业又逐渐兴起。1985年,全县有乡办木制家具厂1处,21人,年
产值12.9万元,创利润2.6万元;村办锯材加工厂1处,5人,年产值4.5
万元;村办木制家具厂1处,7人,年产值2万元。
个体木器加工长期以来,农村木匠为群众建造房屋加工梁檩和门窗,为生产、生
活制造小型农具和家具,方便群众,深受欢迎。1958年,少数木匠被吸收进公社铁木
社(厂),大部仍从事个体木器加工。“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木器加工业被取消,
有些只是为群众提供义务服务,或采取帮工形式收取少量报酬。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个体木器加工业者有的被吸收进乡(镇)村企业,有的走村串户包作家具。1985年
,全县有个体木匠3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