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底,《群众报》社由广北的北隋、牛庄迁来垦区八大组(即永安镇),报社
印刷厂随之迁驻垦区毛丝坨。印刷厂主要是不定期印刷《群众报》和为清河区党政机
关印刷文件。1944年1月,《群众报》改为《渤海日报》。1945年8月,报社及印刷厂
迁往惠民县。
1940年6月,北海银行清河区分行成立后,随即建立印钞厂。1941年,印钞厂扩
大为铅印与石印2厂,驻辛庄一带。1942年1月,汉奸成建基乘夜间率匪数十人窜至辛
庄,包围印钞厂,将工人职员等14人全部俘去,将机器砸坏,票版带走。辛庄事件发
生后,石印厂迁到垦区惠鲁村,一方面抓紧修理石印机,另一方面搜集购买机器,扩
充技术人员,很快恢复印刷。当时主要设备有3台手摇石印机,人员在地屋子里生活
、工作。1943年4月,该厂迁到杨家村。10月,与冀鲁边印刷厂合并,称清河印钞厂
,仍驻杨家村。时有工人40余人,政工人员、警卫队70余人,机器有小石印机7部,
脚踏机、切纸机各1部,平页机5部。主要印制北海币1、3、5角和1元券。1943年11月
,在敌人21天大“扫荡”中,由于内部出了叛徒,印钞厂器材损失一空,厂房惨遭焚
毁,职工伤亡被俘者10余人。大“扫荡”以后,印钞厂搬至蒲台万家,重建新厂,形
势好转。1944年8月,利津县城解放,印钞厂搬进利津县城。
1968年9月,垦利县印刷厂建成。厂区面积667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775平方
米。开工初期,主要设备有对开印刷机1台,四开印刷机3台,切纸机2台,方箱机、
元盘机各1台,电动机8台(总功率132千瓦),主要开展一般书刊、图表、方格纸、信
封、文字材料等印刷业务。此后,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产
品质量不断提高。1985年,有职工59人,固定资产23.8万元,流动资金7.9
万元,动力机械总功率114千瓦,年生产量达994万印,工业产值44.4万元,实现
利润6.8万元。厂部下设生产供销股、财务股和排版、机印、装订3个车间。主要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9-15。
表19-15县印刷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金额:万元
┌──┬────┬───┬───┬───┬──┬──┬──┐
│年度│年末人数│固定资│工业 │产量 │销售│利润│工资│
│ │ │产原值│总产值│(万印)│税金│总额│总额│
├──┼────┼───┼───┼───┼──┼──┼──┤
│1970│25 │6.2 │11.4 │410.5 │0.3 │0.1 │1.2 │
├──┼────┼───┼───┼───┼──┼──┼──┤
│1971│31 │6.7 │16 │452.4 │0.4 │0.5 │1.3 │
├──┼────┼───┼───┼───┼──┼──┼──┤
│1972│37 │9.3 │16.7 │492.5 │0.5 │1.1 │1.6 │
├──┼────┼───┼───┼───┼──┼──┼──┤
│1973│38 │15.5 │24.8 │612.5 │1.1 │1 │1.8 │
├──┼────┼───┼───┼───┼──┼──┼──┤
│1974│38 │15.9 │22.7 │646 │1.2 │1.3 │2.1 │
├──┼────┼───┼───┼───┼──┼──┼──┤
│1975│38 │14.3 │33.4 │757 │1.4 │7.4 │1.7 │
├──┼────┼───┼───┼───┼──┼──┼──┤
│1976│30 │14.4 │35.3 │810 │1.8 │3.5 │1.4 │
├──┼────┼───┼───┼───┼──┼──┼──┤
│1977│30 │16 │35.7 │813 │2 │3.9 │1.4 │
├──┼────┼───┼───┼───┼──┼──┼──┤
│1978│56 │16.8 │42.5 │932 │2.2 │4.2 │1.6 │
└──┴────┴───┴───┴───┴──┴──┴──┘
(续表)
┌──┬────┬───┬───┬───┬──┬──┬──┐
│年度│年末人数│固定资│工业 │产量 │销售│利润│工资│
│ │ │产原值│总产值│(万印)│税金│总额│总额│
├──┼────┼───┼───┼───┼──┼──┼──┤
│1979│49 │18.3 │44.6 │868 │2.1 │4 │2.9 │
├──┼────┼───┼───┼───┼──┼──┼──┤
│1980│51 │18.6 │39.3 │830 │2.1 │4.4 │3.7 │
├──┼────┼───┼───┼───┼──┼──┼──┤
│1981│51 │20.2 │32 │648 │1.7 │3.5 │3.5 │
├──┼────┼───┼───┼───┼──┼──┼──┤
│1982│49 │20.2 │29.1 │598 │1.6 │3.3 │3.8 │
├──┼────┼───┼───┼───┼──┼──┼──┤
│1983│48 │20.2 │35.2 │681 │2 │3.8 │3.6 │
├──┼────┼───┼───┼───┼──┼──┼──┤
│1984│55 │20.8 │35.7 │778 │2.3 │4.8 │4.5 │
├──┼────┼───┼───┼───┼──┼──┼──┤
│1985│59 │23.8 │44.4 │994 │2.9 │6.8 │5.5 │
└──┴────┴───┴───┴───┴──┴──┴──┘
1956年以前,党政机关及县直单位书面材料的印刷,主要是靠钢版,铁笔刻写,手推
油印机印刷。1958年,孤岛人民公社购进第一部打字机,到1985年,90%的单位配备
打字机,大部分采用速印机印刷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