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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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垦区解放。此后,垦利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先后实行减租减息和
土地改革,不但政治上得到解放,而且分得土地,在经济上翻了身。
减租减息1942年7月,清河区党委在东张村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二五减租
、分半减息”的土地政策和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的指示,并对全区开展减租减
息群众运动作了部署。会后,清河区各救会派出一批干部,配合垦利县组成减租减息
工作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群众运动。
垦利县的减租减息运动是先经过试点,初步取得经验,再推广各区逐步展开的。
二区宋家院和五区西双河两个乡,被定为“双减”试点。工作队进村后,反复向农民
群众宣传减租减息的重大意义及具体方针政策,了解租佃、借贷及雇佣关系情况。哪
一户租地、哪一户借债、当长工的多少工资等,都一一调查清楚反复讲明地租、高利
贷封建剥削的不合理,讲明党和政府关于租佃、借贷关系的合理地租、利息的政策规
定。深入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解除了“财主、富户租给土地、放给钱、借给粮是可
怜穷人”的模糊认识,启发雇、佃、贫农认识是自己的血汗养活了地主的阶级觉悟,
从而促使他们自觉地起来要求减租减息和增加工资。宋家院、西双河两个乡的“双减
”试点共搞了20余天,取得如何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组织说理斗争会等初步经
验。在此基础上,中共垦利县委在朱家屋子召开“双减”工作干部会议,由试点工作
队介绍“双减”经验,使广大干部明确搞“双减”的步骤和方法。会后,减租减息群
众运动在全县普遍展开。
按照中央“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及有关的指示规定,减租是减以后的,即从减
租之日开始,按减租后的租额交租,就是按原契约规定租额减少25%,个别地租少的
也可以少减;减息则是减以前的,即从抗战开始以后的借贷,都按分半利计息,过去
多收的利息减下来退还债户。经过1942年、1943年的减租减息群众运动,全县除少部
分敌占区、接近敌占区的村庄外,绝大多数村庄已进行了“双减”工作。在进行“双
减”的同时,还为雇工增加工资。全县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的增资数额。当时,垦利县
的雇工一般年工资为3石粮食左右,年工资不足3石粮食的,增加到3石,也有增加到
3石多的,有的年轻力壮而农活技术全面的雇工,增加到3石5斗或更多一些。增资多
少,一般按照雇工的劳动能力、农活技术及承担耕种土地亩数多少而有所不同,因人
而异、酌情而定。
垦利县的“双减”工作,由于个别干部对中央政策及上级指示认识不足或理解不
够,有些地方把“二五减租”简化为把租种土地收入的25%定为租额,超过部分即减
租。有的将“分半减息”理解为按年利息不超过1分半计息,超过1分半利息的就减去
,减息的时间有的从八路军进垦区时算起。有些村庄的减租减息工作,发动群众、组
织群众与地主、债主进行面对面的说理斗争不够,“双减”中的一些工作环节是由干
部包办代替进行,有个别村庄遗漏未搞“双减”,还有个别村明减暗不减,少数把已
减交的租息又退回地主或债主。
针对“双减”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不彻底性,遵照中共山东分局、渤海区党委及四
地委有关查减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1944年6月初,垦利县委召开县区干部会议,总
结和分析全县双减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确定下半年全县以进一步发动群
众,深入开展减租减息的检查工作为中心任务,并根据减租减息工作基础不同的几种
类型,作出查减工作内容的具体规定。在工作方法上,强调发动群众、教育群众、提
高群众的阶级觉悟,让群众在减租减息中对地主、债主、雇主开展面对面的说理斗争
。为防止减租减息后的复辟现象,凡开展了减租减息的,都要立新契约为凭,并在进
行减租减息的同时,也要保证交租交息。
为推动查减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确定以四区为重点,直接帮助四区进行查减工
作,以取得经验,指导全县。当时,四区共有46个村、约5000户人家、3万人口、12
万亩土地。这一带的地主不仅数量多,而且所占土地数目惊人,曾有2000顷地的地主
。垦三区安垦前的土地全是四区地主之土地,六区、七区的土地大部分也是四区的,
有人曾把垦利东北部称为“四区的殖民地”。垦区根据地建立后,四区靠近敌占区,
并且陈庄安有日伪据点。四区成为根据地边缘区,减租减息工作开展不力,是全县“
双减”工作最薄弱的地方。查减工作队进驻四区时,各村村长还是原来日伪时期的,
村政权掌握在地主及其爪牙手中。根据具体情况,查减工作从反贪污反恶霸入手,然
后开展减租减息斗争,组织农会,改造村政权,集中使用力量,突破几点,推动全盘
。经过20天的时间,至1944年7月初,四区的查减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和阶段性成果。
乱井子村的反二地主抽地斗争、薄家屋子的减租斗争、黄家油坊的减租及增资斗争均
获得胜利。在反贪污反恶霸方面,有8个村子清算出粮食18222石,钱18369.69元
(北海币)。在减租减息方面,有5个村减租佃户115户、地主24户、减租粮99.94
石;减息15户、债主1户、减息粮34.95石;雇工增资7人、增粮34.9石。共
组织斗争会35次,参加群众4920人次。
在四区查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初步经验的基础上,县委召开各区领导干部会
议,部署全县的查减工作。县委统一领导,集中力量,组织工作队派驻各区,使查减
工作在全县顺利展开。1944年7~9月,全县377个村,完成查减比较彻底的194个,未
彻底完成的114个,还没有开展查减工作的69个。3个月中,减租佃户2173户、地主9
97户,减租粮910.65石、钱1146.65元(北海币);退租粮290.1石、钱5
80元,退回佃权地4680亩。减息债户802户、债主516户,减息粮503.27石、钱5
80元(北海币)、退息粮2015石。在改善雇工待遇方面,计有雇工999人,雇主953人,
雇工共增工资粮525.6石、钱7510元,单、棉衣288件、鞋袜147双。查减工作的
开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悟,打击了封建势力,改善了基本群众的生活。
在此基础上,全县查减工作进一步深入,至1944年底,查减工作基本结束。
在“双减”运动中,县区机关有个别出身地主、富家家庭的干部,虽然在开辟和
建设垦利抗日根据地的各项工作中,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对党的减租减息政策认
识不足,对发动群众起来反对封建剥削,同地主、高利贷者开展斗争持消极抵触态度
,甚至支持其家庭或亲属抵制减租减息。当其家庭或亲属受到群众批判时,有的干部
即脱离工作岗位,消极回家。还有的因阻挠运动的开展而被调离领导岗位,有的则被
调离所在区或垦利县进行回避。
土地改革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后来简称“五
四”指示),决定改变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即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的
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7月,渤海区党委召开土地改革工作会议,传达中央有关土
地改革的指示精神,部署土改任务。8月,根据中央“五四”指示和渤海区党委会议
精神,中共垦利县委作了具体研究,制定出全县土地改革工作规划,并在韩家垣子召
开有各区委书记、区长参加的扩大会议,部署全县的土改任务。
经过几年的减租减息,全县封建剥削与封建土地制度有所削弱,广大农民的生活
有了改善,群众的阶级觉悟有很大提高,并且有强烈的土地要求,为实行土地改革奠
定了基础。1946年9月,县委以四区为重点,由组织部长崔振华带领县委工作队进驻
汀河村进行土改试点工作,各区也都选择重点村进行试点,以重点突破、打开局面。
汀河村是当时全县有名的大村、老村,阶级斗争异常复杂。土改工作队进村后,地主
阶级针锋相对进行反扑,利用金钱、权术,收买笼络一些流氓、地痞进行造谣破坏,
并利用群众的迷信思想,在村里闹“白鬼”、“黑鬼”的恐吓活动。土改工作队进行
深入地调查了解和宣传教育,并组织民兵进行捉“鬼”。原来“白鬼”、“黑鬼”的
闹剧是一些被地主收买的地痞、流氓在深夜穿上白衣或黑衣上街游走,惑众作恶。通
过这一事件,工作队狠狠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教育了群众,打开了土改反霸的
僵局,土改试点取得较成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普遍展开。县
委还办起《土改通讯》油印小报,及时通报各区土改进展情况,交流土改工作经验。
土改中,根据各区不同的土地关系,全县采用不同的土改方式。一区大部分为1
935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移来的鲁西灾民,土地安置一般为“计口授田”。六区、
七区和二区部分村庄,大部分是解放后经垦区土地局安垦的新户,这些地方土地比较
分散,各户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不多,有少数人由于各种原因多分多占了一些土地,
特别是多占了一些好地,但只要没有欺压群众、残酷剥削群众的罪恶事实,在土改中
一般采用献田办法,让其献出多于平均数的土地,并注意抽肥补瘦,基本上按照土地
平分的原则,分给土地偏少和土地较差的农户,填平补齐。三区、四区、五区原为利
津县所辖地域,是几个老区。二区沿河地带,土地则比较集中的为地主占有,且有许
多地主乘历次黄水泛滥之机,勾结官府,仗势侵吞霸占农民土地。这些地区的土改,
实行放手发动群众,开展诉苦清算斗争,夺回土地,分配给缺地或少地的农民。同时
,对无历史和现实罪恶、在抗战中表现比较好的一部分中小地主,也采用献田的办法
,以示区别对待。但在土改运动初期,有些区乡曾出现以献田为主、献田面过宽的现
象,掩盖了部分地主的剥削真相,不利于群众的控诉和清算斗争。为此,渤海区党委
发出关于彻底执行土地改革的补充指示,批评了以献田为主的方式,纠正了土改中的
不良倾向,使垦利县土改运动得以顺利进展。全县土改坚持了以下原则:(1)坚决保
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双减、退租、退息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的土地,实现耕者
有其田;(2)吸收中农参加运动,并使其获得利益,决不可侵犯中农的土地;(3)一般
不变动富农的土地;(4)对于抗日军人及地方干部的家属,系豪绅地主成分者,在运
动中谨慎处理,适当照顾。
至1946年底,全县除少部分边缘小村外,基本上进行了土改,大部分村庄完成了
土地分配,共从地主、富农手中索回土地84274亩。这些土地均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
民,共有10229户、40916人分得土地。
1946年12月,根据上级指示,全县农村的土地改革转入复查阶段。县委确定仍由
组织部长崔振华带领工作队,进驻汀河村,进行土改复查试点工作。由于1947年春节
前后一段时间内,参军支前工作繁忙,加之国民党政府破坏治黄协议,强行堵复花园
口决口使黄水归故,抢修黄河大堤的任务十分紧张,致使土改复查工作一度陷于停顿
。直到4月间,几项时间性强的突击任务完成后,才集中力量转向土改复查工作。
土改复查工作在全县铺开以后,县委对各区土地改革的进展深度、广度作了分析
,强调要按照各区的不同特点以及各区土改进行的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土改复查。解
放后,由土地局安垦和原来“计口授田”的地区,基本是抽肥补瘦、填平补齐、土地
平分;老区则着重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清算斗争,坚决打击汉奸恶霸地主及减
租后抽地逼债的不法地主和大地主,对抗战中表现好的中小地主则区别对待,不应献
田而献田的应予纠正。永安区以处理分配遗弃土地、整理公田和代管田为主,结合搞
献田与清算;仁和区主要是献田、确权、整理公田、对部分人清算;河镇区和民丰区
献田、清算、整理公田同时进行;丰国区以清算为主,结合整理公田和献田。由于支
前、剿匪、生产、防汛等工作任务紧迫而繁重,全县能够投入土改复查的干部不多,
因此,县委强调集中使用力量,复查一个村即完成一个村,干部一时无力达到的村庄
,宁肯不动,也不要在执行政策上出现失误。依据试点村的经验,全县土改复查的步
骤一般是:(1)广泛宣传。召开干部会、各群众团体会以及各阶层人士会,讲明土改
复查的必要性,教育他们积极参加土改复查工作。(2)调查。调查项目有人口、地亩
、各阶层占有土地、每人平均地亩等。(3)成立清算委员会。(4)召开村民大会,实行
全村大讲理、大清算。(5)土地分配。首先成立土地分配委员会,制定土地分配方案
,然后张榜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后由村民大会通过。(6)焚毁老契,另立新
契,确权。(7)召开庆祝大会。(8)土地分配后,立即帮助农民订生产计划,鼓励农民
发展生产、兴家立业。
1947年6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关于土改复查、反特、治河问题给渤海区党委
的指示信,7月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渤海区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进行研究
落实,使土改复查运动纠正了自土改以来存在着的右倾缺点。但左的错误却逐步发展
起来,强调农会的旗帜要鲜明,贯彻一切权力归农会的精神,在处理土改中各种问题
时都要通过农会。10月,渤海区党委召开土改整党会议,对土改复查中已经成为主要
倾向的左倾错误缺乏注意,仍强调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克服“富农路线”,因而
使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在这种左倾错误引导下,垦利县的土改复查一度走上邪路。
一些地方受“一切权力归农会”口号的影响,放弃党组织的领导,有的错误地提出“
百分之九十以上群众的意见即是政策”,对地主不加区别地“扫地出门一锅端”,甚
至采取“挖蒋根、拔蒋毛”、“乱棒打死”等错误做法。还有的严重侵犯中农利益,
尤其是黄河以西几个老区更为严重,全县有365户中农受到打击和利益受到侵犯。19
48年初,中共中央发出毛泽东主席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和
《关于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此后,垦利县土改复查中的左倾错误得到
纠正,改正了部分中农错定的成分,给被“扫地出门”的地主、富农以出路,适当分
给其土地,安定了农民的情绪,调动了群众生产、支前的积极性。
自1946年7月土改运动开始至1948年底土改复查结束,全县参加土改人数33970人
,土改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4344人;全县斗争地主426户、富农443户;从地主、富
农手中没收土地153975亩、粮食58750公斤、现金(包括其他折款)388059元(北海币)
。土地分配情况:中农5995户,分得土地60575亩;贫农7203户,分得土地71320亩;
雇农104户,分得土地1018亩;赤贫1057户,分得土地19195亩。
1950年9月15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
10月20日,中共惠民地委发出今冬明春结束土改计划,要求各县成立结束土改委员会
,以结束土改为中心,春耕后基本完成任务。垦利县立即制定完成与结束土改的实施
方案,成立结束土改工作委员会,于11月24日召开县区干部大会进行动员,并抽调县
区干部组成结束土改工作队,于30日进村开始工作。结束土改工作大体分为3步:(1
)进行政策宣传,整理乡村组织。(2)划阶级、定成分。(3)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
1950年12月,垦利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冬季工作决议草案》中,拟定了
处理土地、确定地权的具体办法。1951年7~8月,中共垦利县委统一部署检查结束土
改。经过几年的土改运动,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土地和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地
主经济被彻底消灭。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使农村生产关系发生巨大变化,解放了农
村生产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