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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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8月,垦利县土地局在完成安垦任务后改称农林局,负责沿海土地管理与
自然植被的保护。
1946年11月,农林局撤销,设立实业科,负责农、林、水、牧、工交等方面的工
作。1948年9月恢复县农林局。1950年6月撤销农林局,改设建设科。1954年10月,设
林垦局。1956年2月,成立林业科,3月,随县建制撤销。
1958年8月,惠民地区渤海湾综合资源开发局改为惠民地区孤岛办事处,设林业
部。1958年11月,孤岛人民公社成立,设林业科和野生植物科。1959年10月撤销孤岛
人民公社建制,恢复垦利县。1960年6月~1961年9月,垦利县与渤海农垦局合署办公
,期间下设林业科。
1961年9月,县人委从牛庄迁回友林,林业科撤销,其业务归属农业局,设林业
站和野生植物管理站。11月,农业局改为农林局。1962年4月复称农业局,8月又改称
农林局,辖林业站和野生植物管理站。1963年11月,农林局改为农林科。1964年4月
,筹建4号桩荒洼管理站。1965年4月,建立林业科,并在董集、永安、郝家、下镇、
辛庄等5个公社配备林业技术干部。1966年7月,农、林、水3科合并为农林局。1967
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解体,“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成立,由生产指挥部第二办公
室分管林业。1969年4月,生产指挥部设农林组,分管农、林、水利、水产工作。19
72年6月,重建农林局,下设林业站。1973年4月,农林局改称农业局。
1980年1月,林业局单设,下设政工股、林业站及果树站。1982年,按区域设“
南展淤区”、“五干灌区”、“十八户淤区”及“五七灌区”4个林业站。1983年7月
,果树站及园艺场移交农业局。1984年10月,基层4个林业站分别改称“总干”、“
胜干”、“五七”、“十八户”林业站。1985年,县林业局及下属机构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