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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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1949年5月8日,垦利县合作推进社成立,其业务隶属于渤海区第四专署
合作推进社领导,下设秘书、会计、组织指导3个股(室),有工作人员11人。1950年
1月,县合作推进社改称合作总社。5月,渤海行政区建制撤销,县合作总社业务改属
于惠民专区合作总社。1951年4月,县合作总社改称县合作社联合社。同年11月,原
设秘书、会计、组织指导3股分别改称科,增设干部科和经济计划科,共有管理人员
28人。1953年,为推动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与粮油购销业务的发展,县联社增设生产
、粮食二科和私商改造办公室。1955年1月,县合作社联合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撤
销粮食科,增设采购、供应、储运、物价指导和加工企业等5个科。至1956年3月垦利
县建制撤销前,下设12个科室,行政管理人员35人。
1958~1961年,基层供销社由县商业科(局)管辖。1961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与
商业局分设,下设人秘、财会、计统、业务4个科,管理人员30人。1962年8月到12月
间,撤销人秘科,相继增设秘书、储运、商政物价科和政治处。1963年3月,撤销政
治处,调整为秘书、干部、业务、储运、组织技术和财务计划6个科室。1964年4月,
撤销储运科。不久,增设副业科和政治处。至此,县供销合作社内辖7个科室,32人
。1966年12月,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红卫兵”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相继瘫痪。1967年
4月,县供销合作社革命委员会成立,不久,原设各科分别改称政工、会统、业务、
棉麻、副业5个组和1个行政办公室。1968年4月,县供销合作社革委改组。不久又撤
销各组室,合并为政治、生产2个办公室。1969年1月,2个办公室又合并为综合办公
室。1970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1975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恢复后,设政
工科、财务物价计划业务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1976年,行政办公室改为秘书科,财
务物价计划业务办公室,分设为财务物价和计划业务2个科,同时增设副业科和基层
工作科,共有管理人员31人。1978年4月,增建基建储运科。1982年9月,副业科并入
计划业务科。1983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5年,县供销
合作联合社设秘书、政工、财务物价、计划业务、基层工作、基建储运6个科,1个监
事会办公室和1处职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38人,其中干部26人,工人12人。
经营机构县供销合作社初建时,直属经营机构只有1个供销经理部;基层有新台
、丰国、罗镇、临河、民丰、河滨、永安7个区合作社,人员达486人。1952年9月,
中国花纱布公司驻垦利的棉花收购、加工业务移交县供销合作社,遂设立棉花推销经
理部。1953年供销经理部分设为供应、推销2个经理部,业务人员由原来的13人增至
51人。1955年9月,供应经理部分设为日用杂品、生产资料2个批发站;推销经理部改
称土产废品副食品经理部;棉花推销经理部改称棉花经理部。同时,原属条条管理的
县药材站划属县供销合作社,改称药材经理部。县供销合作社直属5个经营机构,业
务人员56人;仍辖7个基层供销社,54个门市部,经营人员527人。1956年3月,各经
营机构分别划归利津县和广饶县。
1958~1961年,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县直经营机构有生产资料、土产废品
、百货、食品、棉花5个经理部,业务人员72人;所属永安、下镇、建林、西宋、民
丰、罗镇、联合、同兴、友林等9处基层供销合作社,均改称商店,人员380人。
1961年10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以后,设生产资料、土产废品、食品、棉花4个经
理部。1963年7月,4个经理部合并成采购、供应2个经理部。1965年4月,又将供应经
理部分为生产资料、日用杂品2个经理部,业务人员54人。基层设民丰、永安、孤岛
、董集、宁海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共306人。同年,开始在全县农村设立代购代销店
,并将一些偏远门市部撤销,改建为代购代销店,当年全县共建20处代购代销店。1
967年1月,县直经营机构分别并入惠民地区供销合作社驻东营各业务机构。1968年2
月,恢复县属生产资料、土产杂品2个经理部,业务人员37人。这时期所辖基层供销
社由原来的5处,按“一社一社”的原则分建为15处,即民丰、西张、高盖、新安、
建林、西宋、董集、宁海、胜坨、辛庄、永安、下镇、史口、郝家、辛店等15处公社
供销合作社,人员共510人。农村代购代销店发展到65处,担负着全县149个自然村,
19000农户的购销服务任务。1970年8月,供销合作社再次并入商业局,经营机构未变
。1971年1月,原县供销合作社直属的生产资料、土产杂品经理部分别改建为公司,
棉麻组改建为棉麻公司。这时期基层供销社名称未变,1975年,经营人员增至645人
。其间,全县代购代销店增至135处,经营人员137人。1975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重
新恢复,下设生产资料、土产杂品和棉麻3个经营性公司,业务人员122人;各基层供
销社机构未变。1976年起,农村代购代销店在“有计划地搞好经济代替,占领农村市
场阵地”指导方针的影响下,得到了发展,到1979年,全县增至170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随着农村个体商业的兴起,
大部分代购代销点逐步转为个体经销店。1980年11月,县供销合作社在黄河以北的孤
岛地区增设孤岛供销社。东营市成立后,史口、辛店2个基层供销社分别于1984年7月
1日划属牛庄、东营区。1985年5月,孤岛供销社又划属河口区。同年8月,县联社系
统劳动服务公司和供销服务楼建成。至此,县供销合作社直属经营机构有棉麻、土产
、生产资料公司以及劳动服务公司和供销服务楼,业务人员162人,其中干部31人,
固定工68人,合同工、临时工63人。基层供销社12处,所属棉花收购站7处,综合收
购站12处,专业门市部38处,综合门市部43处,业务经营人员651人。农村代购代销
店5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