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统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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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前,垦利县统计管理先后由县财粮科、财政科、计划委员会负责;县直各
专业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区、乡、村等基层单位,由文书、会计具体负责统计
业务。1955年10月,垦利县成立计划统计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办事人员4人,
负责全县计划、统计管理,直至1956年3月撤销垦利县建制。
孤岛人民公社时期的统计业务,由财贸部分管。1959年10月,恢复垦利县建制,
并成立县计划委员会,统计管理工作即从财贸部分出,由县计委负责。县计委除1名
副主任分工统计工作以外,设专职统计人员数人;县直各专业部门均设有专职或兼职
统计员;区、乡、村等基层单位,由文书、会计人员具体负责统计业务。
1961年6月,成立垦利县计划统计局,配备副局长1人,统计员4人。1962年1月,
垦利县计划统计局改为垦利县计划委员会,由1名副主任和多名工作人员专事统计业
务。
1966年10月~1970年3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统计机构陷于瘫痪,正
常的统计工作十分艰难。1970年4月,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计划组,负责
全县计划、统计管理工作,设专职统计员1人;后增至2人。1973年6月恢复垦利县计
划委员会,除1名副主任分管统计工作外,有专职统计工作人员2人。1978年12月,县
计委设统计科,有科长1人,专职统计人员4人;县直各专业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74人;公社、大队等各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人员360人。
1982年9月,垦利县统计局成立,设副局长2人,统计工作人员5人;1984年7月,
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统计工作人员7人。1984年9月,成立农村抽样调查队,隶属
县统计局领导,设专职统计员2人。1985年,县直各专业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统计员13
0人,乡(镇)、村有统计人员3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