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十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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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佳”活动 1995年5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市深入
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的意见》。“五十佳”活动即在全市每年评选出
10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家庭,10个文明村、10个文明市民、10件文明新事。
要求将“五十佳”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上档次、上水平的重头戏,切实
搞好。经过在县内自下而上推荐、评议和申报,经市文明办批准,垦利县获
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的家庭,1个十佳文明村、1位十佳文明市民。
1996年,垦利县获2个“十佳文明村”、2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
明家庭”、3位“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1997年,垦利县
获2个“十佳文明村”,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家庭”,1位
“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
“实践垦利精神双十佳”活动 “艰苦奋斗,团结求实,开拓进取,
争创一流”的“垦利精神”形成规范表述之后,为达到开发精神资源,提供
精神动力的目的,县文明委于1995年5月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实践垦利精
神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实践垦利精神,为发展
垦利县经济建功立业;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此项活
动一直延续至1999年。经过群众推荐,各方评议,严格考核,文明委批准的
各年度的十名“实践垦利精神十佳个人”和十个“实践垦利精神十佳单位”,
均在每年年终全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大会表彰和奖
励。
“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人民好公仆”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组
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县委于
1998年6月,对垦利县第一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
大会表彰,胜坨镇党委等10个先进党组织和王文元等10名模范党员榜上有名。
2001年“七一” 庆祝大会上, 县委对垦利县第二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
“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命名表彰,垦利一中党支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李
霞凤等10名模范党员获此殊荣。“双十佳”的评选,将思想教育,作风建设
贯穿于争创活动的全过程,全县有62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近万名基层党员参
与推荐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