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佳”活动 1995年5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市深入
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的意见》。“五十佳”活动即在全市每年评选出
10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家庭,10个文明村、10个文明市民、10件文明新事。
要求将“五十佳”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上档次、上水平的重头戏,切实
搞好。经过在县内自下而上推荐、评议和申报,经市文明办批准,垦利县获
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的家庭,1个十佳文明村、1位十佳文明市民。
1996年,垦利县获2个“十佳文明村”、2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
明家庭”、3位“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1997年,垦利县
获2个“十佳文明村”,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家庭”,1位
“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
“实践垦利精神双十佳”活动 “艰苦奋斗,团结求实,开拓进取,
争创一流”的“垦利精神”形成规范表述之后,为达到开发精神资源,提供
精神动力的目的,县文明委于1995年5月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实践垦利精
神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实践垦利精神,为发展
垦利县经济建功立业;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此项活
动一直延续至1999年。经过群众推荐,各方评议,严格考核,文明委批准的
各年度的十名“实践垦利精神十佳个人”和十个“实践垦利精神十佳单位”,
均在每年年终全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大会表彰和奖
励。
“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人民好公仆”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组
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县委于
1998年6月,对垦利县第一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
大会表彰,胜坨镇党委等10个先进党组织和王文元等10名模范党员榜上有名。
2001年“七一” 庆祝大会上, 县委对垦利县第二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
“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命名表彰,垦利一中党支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李
霞凤等10名模范党员获此殊荣。“双十佳”的评选,将思想教育,作风建设
贯穿于争创活动的全过程,全县有62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近万名基层党员参
与推荐和评选。
第五辑 “十佳”活动
“五十佳”活动 1995年5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市深入
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的意见》。“五十佳”活动即在全市每年评选出
10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家庭,10个文明村、10个文明市民、10件文明新事。
要求将“五十佳”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上档次、上水平的重头戏,切实
搞好。经过在县内自下而上推荐、评议和申报,经市文明办批准,垦利县获
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的家庭,1个十佳文明村、1位十佳文明市民。
1996年,垦利县获2个“十佳文明村”、2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
明家庭”、3位“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1997年,垦利县
获2个“十佳文明村”,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家庭”,1位
“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
“实践垦利精神双十佳”活动 “艰苦奋斗,团结求实,开拓进取,
争创一流”的“垦利精神”形成规范表述之后,为达到开发精神资源,提供
精神动力的目的,县文明委于1995年5月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实践垦利精
神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实践垦利精神,为发展
垦利县经济建功立业;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此项活
动一直延续至1999年。经过群众推荐,各方评议,严格考核,文明委批准的
各年度的十名“实践垦利精神十佳个人”和十个“实践垦利精神十佳单位”,
均在每年年终全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大会表彰和奖
励。
“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人民好公仆”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组
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县委于
1998年6月,对垦利县第一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
大会表彰,胜坨镇党委等10个先进党组织和王文元等10名模范党员榜上有名。
2001年“七一” 庆祝大会上, 县委对垦利县第二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
“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命名表彰,垦利一中党支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李
霞凤等10名模范党员获此殊荣。“双十佳”的评选,将思想教育,作风建设
贯穿于争创活动的全过程,全县有62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近万名基层党员参
与推荐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