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文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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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展创建“文明户”活动,是1990年垦利县文明委在布置全年精神
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提出来的。至1991年,部分乡镇开始学习广饶县中李村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做法,取得较好效果。1991年11月,县“社教
办”总结胜坨乡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经验,制定下发《在全县
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意见》 , 要求开展此项活动的村达到90%。
1995年10月,东营市在广饶县召开“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经验交流会,12月,
县委下发《垦利县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工程的意见》,其中一
项工程,就是在农村普遍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并对“十星级”
中的每一颗“星”的内涵,作了统一的表述。年底,全县农村“社教”活动
中,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村为40%。
1996年,农村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各乡镇村坚持
各户自报星级,群众评议、村“两委”审核,张榜公布,三榜定星的程序,
增强透明度。9月,全县有263个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占全县村民
委员会的80%,1997年初,全县农村开展“文明进农家”和争创“五好文明
家庭”、“双学双比女能手”、“农村青年科技星火带头人”等活动。至年
底, 全县332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评选
“十星级文明户”12660户,“五好文明家庭”52户,“双学双比女能手”36
名,“青年科技星火带头人”100人。1998年,垦利县包括“争创十星级文明
户”在内的农村“三个一”工程,经市验收合格。1999年,全县农村“社教”
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户”活动,并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文明
家庭”,等活动,评选出“文明户”2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