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考核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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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创先与考核
1991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开展乡镇科技达标活动的决定。主要内
容是:建立健全乡镇科技管理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示范和技术教育培
训体系;大力推广科技成果,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努力
增加农村科技投入。1993年6月,垦利镇、胜坨镇、高盖乡被市委、市政府授
予科技示范乡镇称号。
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根据《国家科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县(市)科技工作达标的意见》(试行),
制定出具体考核指标和验收办法。1995年4月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争创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动员大会”,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县委、县政府强化措
施,加大投入,大力地促进科技工作的开展。1995年11月,市政府通过对垦
利县科技进步先进县各项指标的检查验收,并报请国家科委。1996年7月,垦
利县被国家科委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
表彰考核
为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经济,县委、县政府制定一系列科技奖
励措施。1998年,出台《垦利县奖励科技人员暂行办法》。为垦利县经济发
展奠定良好基础。1991年、1992年,垦利县科委连续两年被省科协评为先进
集体。 1988年、 1992年, 县委、县政府两次选拔表彰县级拔尖人才10名。
1990年5月,召开垦利县科技兴农誓师大会,表彰农业科技先进集体,先进工
作者,科技示范户以及在本县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先进集体,
共表彰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198名,科技示范户41户,工作20年以上的农
业科技人员111名。1997~2002年,县科(委)技局多次受到市委宣传部、市
科委、市科协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