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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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人们
的道德风尚。但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全县部分农村仍程度不同地
存在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结婚要彩礼,买卖婚姻等陈规陋习;有的封
建迷信抬头,非法宗教活动成风等。针对这些现象,1987年,农村精神文明
建设活动中,把移风易俗作为重点内容,对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
是年冬,学习利津县汀河乡裕后村的经验,在各村建立“民务理事会;将广
大群众要限制、取缔和发展、推广的事项,写成“村规民约”,由“民务理
事会”来监督实施。“村规民约”的落实,遏制了陈规陋习的发展,倡扬了
社会主义正气。至年底,全县324个村民委员会,有321个村建起“民务理事
会”,制定“村规民约”。1988年10月,宁海乡的王营、崔家两个村自筹资
金3000元,建起劳动人民纪念堂,废止土葬,实行火化,骨灰由纪念堂存放。
1989年1月,县文明委下发《关于开展移风易俗的意见》。宁海乡、董集乡妇
联、郝家乡南张村等4个单位,下镇乡十八村村民郝新民等4人,被市文明委
表彰为移风易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月,县文明委举办“发扬科学精神,
破除愚昧迷信”移风易俗展览,展出图片150幅,在全县城乡巡回展出18场,
受教育群众4万人次。1995年3月,永安乡镇南村的民务理事会,针对婚丧大
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制定“六提倡,六取消”措施,旗帜
鲜明地打击歪风,净化社会空气。1996年冬,农村“社教”对全县农民普遍
地进行唯物论和无神论等思想教育,有效地抵制和打击聚众赌博、迷信活动、
非法宗教等,并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1999年12月,团县委、县妇联发
出移风易俗《倡议书》,要求女青年不把自己当作婚姻筹码,要学一门技术、
一项技能,为今后过好日子打基础。宁海乡一女青年结婚不要首饰等高档礼
品,而是双方出资买了一部施拉机用于农业生产,群众交口称赞。西宋乡37
个村民委员会都建立“红白理事会”,丧事花费一律不得超过500元。胜利
乡戈武村、郝家镇孙家村等,彻底改变过去办喜事至少需3日,办丧事“排
三、 排五”的铺张浪费习惯,同时,也取缔封建迷信活动。至2002年,全县
332个村民委员会,全部成立“民务理事会”,村村制定“村规民约”,移
风易俗,倡扬文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见义勇为 1996年11月12日凌晨,垦利县红光办事处红光新村渔民董
业广、董业强兄弟,在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海区,冒着大风和6级海浪,冒着
小船随时被风浪吞没的危险,带领其他3名船员,先后8次驾船出海,与狂风
巨浪博击八个多小时,将41名遇险渔民营救脱险。他们以崇高的友爱之情,
在苏埠大地树立起山东农民的光辉形象。 《人民日报》 、《大众日报》、
《山东工人报》、《东营日报》、《盐城大众》、《射阳报》等,都以较大
的篇幅,报道董业广等人舍己救人的动人事迹。12月18日,江苏省盐城市委
召开“11·11”海险救援总结表彰大会。盐城市委、市政府授于董业广、董
业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垦利县委领导登门慰问,并送上“危
难时挺身救助,为家乡增光添彩”的牌匾,并于1997年2月18日召开大会,授
于董业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垦利县文明委、红光工委、团县
委分别做出《关于开展向董业广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县党员、
干部、团员和全县人民,学习他们的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的崇高风格。
1997年11月12日,渤海湾骤起8级大风,红光办事处红光新村4艘渔船遇
险。垦利县红光办事处接到求救电话,书记黄银良立即组织力量出海,经过
10个小时的拼搏,9名渔民全部获救,县委、县政府给黄银良、杨子旺、方
洋洲、董在坡4人各记三等功一次。此次海险中,西宋乡十八户村刘新民等4
人,舍生忘死,在海上救助9位寿光籍渔民,寿光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登
门感谢,并赠锦旗一面。
1997年5月,垦利县个体工商户宋守明和两名同事外出联系业务,正遇一
歹徒在列车上逞凶,宋守明几人临危不惧,奋勇当先,制服歹徒,受到群众
称赞,也展现新时代个体经营者的风采,其事迹被评为1997年全市“十佳文
明新事”。
拾金不昧 1996年12月21日,霍学霞、霍学刚姐弟俩在县城寻找眼镜
店时,发现从一辆已经启动的轿车上甩下一个包。大喊停车无果。打开包发
现一沓人民币和一堆票据。姐弟俩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仍无人认领。后在
警察的帮助下,找到失主。失主系利津县陈庄镇韩二村个体批发户韩某,他
到垦利县城提取现金后,不慎丢失提包。韩某从姐弟俩手里接过手提包,经
清点,2.5万元现金和10万元的票据一点都不少,失主感激不已。霍学霞、霍
学刚姐弟俩的事迹刊登在1997年1月3日《大众日报》。
尊老爱幼 1998年,世代务农,家境贫困的垦利镇冯屋村个体户冯云
先,凭吃苦和诚信办厂致富。富裕后,冯云先不仅对自己的老人孝敬有加,
还不忘孝敬本村、本镇的老人们。12月,他向本村近20名生活有困难的老人
捐送20多袋面粉和1000元钱,还向镇敬老院捐送近500元钱和3袋面粉。1999
年,胜坨镇坨西村“五个媳妇争婆婆”和尚庄村“五个媳妇争公公”的事迹
传为佳话。同年,全县有50个农户,获省文明办颁发的“倡树新风模范户”
荣誉称号;垦利县获“全省农村倡树新风活动组织奖”。2000年12月,胜坨
镇评选出20名尊老敬老好青年,镇委、镇政府奖给他们每人一台彩电,并在
全镇千人大会上进行表彰。同年,胜坨镇工农村,设立百岁老人万元祝寿金,
当年,有8位老人在春节前领到祝寿金。2001~2002年,全县深化以尊老敬老
为重点的家庭美德教育,各乡镇、各单位评选出一大批“孝敬老人好儿女”、
“关心儿女好老人”、“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全
县尊老爱幼尉然成风。
助人为乐 1989年6月28日,垦利县直机关14个单位560人走上集市,
开展“雷锋精神在垦利”为主题的“便民服务”活动。内容包括:义务理发、
义务看病,义务维修家电、义务看车,帮助消费者识别真假商品,开展科技
咨询,妇幼保健咨询等。是年,永安乡成立由人武部、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组织的“军人家事理事会”,有28个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
为烈军属排忧解难,让军人安心服役。受到社会好评。2001~2002年,“义卖
书画,捐资筑路”等助人为乐的文明新事层出不穷。
扶贫济困 每当国内出现大的灾情,县里都要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捐款、
捐物。 自1991年确定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法定“助残日” ,到
2002年为止,垦利县在“助残日”期间共慰问走访残疾人7795人,送慰问金、
慰问品折合人民币39.48万元。1994年,垦利县正式启动希望工程,2002年底,
共筹集资金160万元,受助贫困生1269名。1997年,响应全国妇联、中国儿童
少年基金会倡议, 正式实施春蕾计划, 至2002年,共结对救助女童763名。
1999年,县广播局干部高爱霞自愿与残疾人杨俊华结成帮扶对子,多次送钱、
送物到杨家,耐心劝导她鼓起生活的勇气,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帮助杨的女
儿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