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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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县法院信访接待室成立,负责案件的信访、接待工作。1990
年8月,撤销“信访接待室”,成立告申庭。1991年,告申庭按照法定程序及
时立案,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认真审查群众告诉,做到对群众来信来
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对申诉案件实事求是,有错必纠。1997年,县
法院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2000年,撤销告申庭,成立立案庭,负责立
案、信访接待等工作。
1986~2002年立案及信访接待情况如下:
1986年:处理简易纠纷案34件。受理申诉案9件9人;处理人民来信96件,
接待人民来访1809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50人次。
1987年:处理简易纠纷案43件;接待人民来访1966人次,来信127件,解
答法律咨询46人次。
1988年:接待人民来访2645人次,来信146件,解答法律咨询63人次。1989年:
处理简易纠纷案180件;接待人民来访5499人次,来信103件。1990年:处理
刑事自诉案4件,处理民事申诉案1件;接待人民来访228人次,来信25件。
1991年:受理各类告诉案12件,其中,刑事自诉案4件,民事申诉案8件,
转送庭室处理10件;接待人民来访271人次,来信18件。
1992年:受理各类告申案3件,移送刑庭处理3件;接待人民来访347人次,
来信37件,解答法律咨询24人次。
1993年:受理各类告诉案8件,移送刑庭处理8件;接待人民来访196人次,
处理人民来信7件,解答法律咨询224人次。
1994年:接待人民来信来访2307件次,解答法律咨询369人次。
1995年:调处简易纠纷案296件,办理再审案1件;接待人民来访1906人
次,处理人民来信8件,解答法律咨询456人次。
1996年:处理申诉案4件,再审案4件;接待人民来访468人次,处理人民
来信8件。
1997年:处理再审案2件;接待人民来访378人次,处理人民来信7件。
1998年:立案1066件,立案再审9件,审结5件;接待人民来访1728人次,
处理人民来信72件,“院长接待日”接待来访100人次。
1999年:审查立案1361件,立案再审9件,审结5件;接待人民来访1728
人次,处理人民来信68件,发问卷调查信116封,收回91封,满意率97.8%。
2000年:审查立案2016件,审理申诉案11件;接待群众来访1368人次,
处理人民来信147封,发问卷调查函86封,收回60封,满意率100%。
2001年:审理抗诉案8件,申诉案4件,重审案6件;接待群众来访1560人
次,处理人民来信165封,发问卷调查函100封,收回67封,满意率100%。
2002年:审查立案3113件;接待群众来访3203人次。